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要求,特向公众发布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安徽鸠江经济开发区经过十年的快速发展,批复范围内用地已开发比例约95%,急需增加产业空间,因此开发区本轮开展扩区编制新一轮总体发展规划《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3-2035)》,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
一、规划概况
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总规划面积2068.11公顷,由三个区块组成分别为主区园区、北湾园区、电器部件工业园。规划范围及产业布局图见附图。
规划期限:2023-2035年。
规划范围:区块一(北湾园区)面积为 520.48 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芜合高速、 南至明远路、西渡江大道、东至映江北路;区块二(主区园区)面积为 1491.64 公顷,四至范围为:北至方正路北支 路、南至育才路、西至九华北路、东至清水河路;区块三(电器部件工业园)面积为 55.99 公顷,东至芜宁铁路、南至保顺 路、西至九华北路、至马鞍山市当涂县(秦王河)。
总体定位:(1)高端智造、创新引擎。(2)长三角高端制造业和科技创新基地。(3)芜湖市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主导产业:汽车零部件、装备制造、电子电器。
二、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安徽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陈诗勇
联系电话:0553-5968316
邮箱:402201240@qq.com
三、项目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科创大道9号A6栋5层
咨询及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7712890304
邮箱:hmzhou@njuae.cn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规划方案初步分析-首次信息公示-资料收集、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数据分析整理-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识别-环境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确立-规划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估、规划方案综合论证、报告书编制-二次信息公示、公众意见调查-完成报告书送审本-报告书送审、修订。
2、评价主要内容
评价单位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有关国家、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规划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补充必要的现状监测,结合规划和情景设置,预测评价本规划对区域的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等产生的影响,对资源与环境承载力进行评估,从区域开发方案、规划布局、产业结构等合理性分析的角度提出相应的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与环境保护减缓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规划委托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附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