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鸠江区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6 10:43信息来源: 鸠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为民办实事,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发生,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鸠江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鸠江区住宅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224


  鸠江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南京市雨花台区发生的2.23”火灾事故教训,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减少住宅小区火灾事故发生区物业整治领导小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组织集中开展全区住宅小区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消除火灾隐患,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区住宅小区。

三、整治措施

1.规范充停场所秩序。严禁电动车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室内停放或者充电;禁止飞线充电,禁止电动车进入载人电梯,禁止私自改装电动车,防止“飞线充电、电瓶入户、人车同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2.部门联动齐抓共管。区住建局要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责任,联合其他部门全面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理及楼道、管道井内杂物、可燃物清理;要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定流程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加快推进“无水小区”整改工作。区市监局要依法落实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从源头杜绝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区公安局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产品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要会同住建、消防等部门指导各地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选址和建设工作。区城管局要进一步推进执法向小区延伸,依法查处占用消防车道、防火间距的违法建设行为。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大对各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久拖不改隐患的查处,指导各地针对“无水小区”建立“一区一册”整改方案;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法处理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其他具有行政审批、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部门,应结合本部门职责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3.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镇(街)要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属地责任,组织发动村(居)、基层网格力量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充电隐患排查,落实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全面清理门厅、楼梯间和楼道内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违规充电问题。各村(居)明确监管责任,组织住宅物业服务企业立即开展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联合派出所、消防部门采取限期改正、临时查封等手段督促整改。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4.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对楼道及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对拒不清理的予以统一清理,鼓励在电梯内加装电动车智能阻止系统,并通过电子显示屏、横幅、公告牌、小喇叭、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开展电动车火灾的宣传和教育,开展“敲门行动”,做到宣传“进门入户”。发放《芜湖市电动车安全管理办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芜湖市关于发布电动车停放充电“十条规定”的公告》等宣传手册。    

四、整治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4225日)。各镇街、村(居)、区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召开专门会议,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各单位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2.组织实施阶段2024227日至35日)。各镇街、村(居)及区直相关单位对照整治方案,清查电动车充停场所火灾隐患,根据检查出的问题分类处置,挂账销号;镇街加强调度指挥,每周通报进展并纳入年度消防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3.深化整治阶段202436日至331日)。各镇街、村(居)及区直相关单位结合整治工作实际组织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重点核查前期检查发现的火宅隐患是否整改到位、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严防出现隐患“回潮”现象。

4.总结提升阶段(202441日以后)。各镇街、村(居)、区直相关单位要对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清理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固化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统筹调度。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将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整治作为防范火灾的重要抓手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督促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落实工作部署,协调处理小区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问题,研究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

2.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单位进行常态化督查检查,并形成整改台账。各镇街每月将整改台账报区领导小组。

3.建立奖罚机制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各镇街、各部门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并呈报区分管、主要领导、区委主要领导。对整改速度快、效果好的小区,区物业领导小组进行全区通报表扬,并在后续城维费资金安排、社区“评优评先”中加大扶持力度,对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皖美红色物业”、“金牌物业服务企业”、“金牌项目经理”、“最干净小区”等荣誉中予以加分或推送;对督查反馈问题多、12345热线投诉多的且整改不力的小区,由区领导约谈镇街主要负责人,社区在季度“争星夺旗”中不予加星,对工作中玩忽职守的政府工作人员,报区纪委监委调查追责。取消物业服务企业所有“评先评优”名额、纳入全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对情节严重的,启动清退程序,并纳入企业诚信体系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