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政策】关于印发《鸠江区“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6 11:14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关于印发《鸠江区“10+3”项暖民心行动

2023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决心和能力,不断扩大暖民心行动覆盖范围、将民生小事作为“头等大事”办好,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鸠江区“10+3”项暖民心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以来,鸠江区按照“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安徽见行动、芜湖走在前、鸠江当先锋”要求,迅速落实10+3项暖民心行动,务实推进具体工作,创新开展特色活动,决心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2023年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相关单位要继续把暖民心行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群众在一件件暖民心行动中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打响具有鸠江特色的暖民心品牌。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相关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把暖民心行动时刻放在心上、牢牢抓在手上,因地制宜细化完善具体措施,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实施路径,精心组织实施各项具体工作。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挂图作战、定期调度,建立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层层分解任务、件件落实责任,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新增建设点位,8月底之前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样板点原则上在各行动领域、各辖区范围内均不少于1处,在6月30日前完成提升工作,并逐步推广。

三、做好统筹协调。各项暖民心行动的牵头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工作统筹、任务协同、业务指导。要做好与级对口部门工作对接,深入行动开展一线、项目落实一线,及时协调解决各行动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要认真梳理整合土地、金融、财政、产业等多领域惠民政策,优化资源协同和数据共享,切实解决好碎片化问题,提高政策针对性和实效性。配合部门要对照暖民心行动责任分工,各司其职、积极作为,主动支持、靠前服务,形成工作合力。

四、保障资金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暖民心行动投入;同时统筹考虑财力可承受能力,加强事前论证和风险评估,把资金用在刀刃上。要优化资源配置,项目布局时充分考虑服务半径、受益人口、年龄结构等因素,确保资金有效投入。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多渠道引导社会投入,努力形成多元化供给格局。

五、坚持监督问效。人民群众是评价、监督暖民心行动的主体。要完善群众评价机制,持续开展暖民心行动群众知晓度、满意度调查。要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开展促进群众参与的暖民心活动,吸收群众的呼声、建议,推广群众评价高的做法,不满意的立即整改。要加强与同级人大、政协联系对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暖民心行动调研、暗访抽查,充分发挥人大、政协依法监督、民主监督作用,不断促进暖民心行动提质增效。

六、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相关单位要落实“暖民心+”宣传工作制度,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暖民心行动各项举措。要做好各类政策解读,畅通咨询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策信息。要创新宣传方式,宣传面要突出广字,覆盖各年龄层,综合运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持续深化人民群众对暖民心行动的认识和了解。要发挥群众作用,以点带面,让人民群众在实际参与中成为宣传主体。要及时总结各类典型经验做法,多角度宣传推广,推动各项暖民心行动落到实处。

七、强化工作调度。一方面,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相关单位按月报送暖民心行动项目进展、项目实施图片资料。另一方面,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相关单位加强暖民心信息报送

 

鸠江区暖民心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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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促进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失业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7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80%,帮助企业介绍用工数 2100 人以上,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 5000 人以上。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不少于10000 个,以创业带动就业。到 2025 年,累计城镇新增就业50000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 20000 人次,新增各类市场主体不少于40000 个,累计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2万人次。

(一)构建以社区为载体的“就业驿站”

2023年底,力争70%的社区依托“就业驿站”的建立,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标准。到2025年,100%的社区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各镇(街)指导各村(含涉农社区)发挥劳务合作组织作用,组织辖区劳动者就近务工就业。2023年成功组织务工人数50人以上的村比例不低于 30%,到2025年不低于50%。

(二)促进区内外人力资源精准匹配

充分发挥区、镇街、就业驿站三级就业平台作用,精准帮扶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各类求职者就业,缓解市场主体“招工难”、城乡劳动者求职和本地企业“匹配难”等问题,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招工搭建对接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并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政策。

、工作措施

(一)打造“就业驿站”,实现“三公里”充分就业

1.挂牌建立实体“就业驿站”,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各镇街要为“就业驿站”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和工位,有明确、醒目的服务标识,驿站工作人员不少于 1 人,由各镇街按照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统一招录,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2023年,新建成就业驿站不少于10个

2.利用一体化服务平台,提升第三方机构工作和服务水平。依托全市统一打造的一体化“就业芜优”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和市级引进的“三公里”就业圈第三方运营服务机构,加强对社区周边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实体的岗位需求摸排,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

3.通过政策推动及开发公益类岗位扩大就业。制定落实优惠政策、资金补贴等举措,加大对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新业态实体的支持力度,扩充“三公里”就业圈内的岗位数量。

4.通过市场和政府同时开发托底安置岗位扩大就业。通过“就业驿站”在“三公里”就业圈内开发托底安置的就业岗位,每年不少于 350 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5.强化各类政策宣传,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就业驿站”及时、全面地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每年组织开展创业培训不少于300 人,对培训后创业成功人员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支持高校毕业生本地就业。完善芜湖市大学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践,落实实习实训补贴政策,开展“促进就业认知行动”进校园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留芜来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社保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就业补贴等补贴政策。开发见习岗位,鼓励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2.促进农民工本地就业。扎实推进“两强一增”工作,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31”服务(即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年均组织专场招聘会不少于5场;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1200 人。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引导本地农民工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动态清零零就业农民工家庭。

3.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深入开展退役军人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就业起航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成果转化和优秀创业项目落地见效,鼓励更多退役军人回乡就业创业。定期开展退役军人用工对接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至少 1 场,每场组织不少于 100 名退役军人

强化企业用工服务

1.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机制。及时收集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区人社局会同产业主管部门以及载体单位,为重点企业提供“一企一策”个性化用工招工服务,让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每年服务企业用工人数不低于 2100 人。

2.积极探索赴外开展劳务对接。发挥皖北地区人力资源优势,常态化开展与皖北劳务对接,组织辖区企业赴皖北举办招聘会,促进皖北劳动者省内转移就业。对接甘肃、云贵川、河南等省外人力资源输出地区,新开发不少于1个劳务基地。2023年开展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不少于 3 场。到 2025年,建立外地劳务输出基地不少于 8 家。

3、推广订单式“代招”模式。强化与区内人力资本产业园合作,根据合作协议帮助企业开展 代理招聘和劳务派遣用工,兑现落实用工补贴政策,发挥市场的资源优势,搭建人力资源公司、政府、企业的三角形稳定供给模式。

4.扩大技能人才供给。围绕急需紧缺工种和劳动者就业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鼓励辖区内企业与职业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通过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培养技能人才。年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少于 5000 人。

深化多元服务机制

1.发挥多元服务主体作用。培育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强对申报 5A、4A 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辅导,支持鸠江区人力资本产业园申报市级产业园。到2025年,力争申报成功3家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家4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组织实施公共就业服务系列专项行动,定期举办2+N”、“退役军人专场”、“返乡农民工”等特色招聘会。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招聘网点,实现区内供需信息宣传全覆盖。举办夏季夜场招聘会不少于 10 场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100场。

、支持政策

(一)就业驿站奖补

对每年完成“就业驿站”年度任务的镇街、社区给予奖补,根据建成的“就业驿站”个数,对镇街按5000元/个的标准给予奖励,对提供场地的社区给予 1 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就业驿站”办公设备购买及维保、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由区本级财政承担。

(二)“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

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对认定的省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市财政给予5000元的配套奖补(省市级奖补不足6000元的,由县市区、开发区补齐),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市财政资金列支。

(三)“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补助。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四)公共招聘服务平台补贴

通过政府购买信息化、精细化就业服务成果的方式,引入第三方运营机构改造、维护、运营公益性招聘服务平台,落实企业与求职者精准对接服务,根据实现稳定就业的人数,对运营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并给予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部分,根据从市外引进并在区内企业稳定就业满 3 个月的用工人数,给予 3000/人的补贴,所需资金由区级财政承担。

代理招聘补贴

通过与鸠江区人力资本产业园合作的方式服务企业用工。产业园所属人力资源机构代理招聘入职辖区内企业的,根据代理招聘入职用工企业的实际人数给予承接代理招聘的人力资源机构代理招聘补贴,代理招聘补贴按实际在岗月数支付,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七)返芜就业社保补贴。2022年之前在我市无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记录的本市户籍劳动者,在我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依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每月按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职工养老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城镇新增就业及就业帮扶

2023年,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20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失业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70%,就业困难人员帮扶就业率高于80%。

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2

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扩大技能人才供给。

大力开展普通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以及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 5000 人次以上,组织农民工技能培训不少于 1200 人。

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就业驿站

各镇街要为就业驿站设置专门的办公场所或工位,有明确、醒目的服务标识。驿站工作人员不少于 1 人,由各镇街按照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统一招录,工资待遇参照社区工作者同类岗位标准执行,人员由街道统一调配使用,专职从事就业服务工作。区人社局每年对“就业驿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区财政按照 5 万元/个的标准对镇街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用于“就业驿站”工作人员经费支出。2023年,力争70%的社区依托“就业驿站”的建立,达到“三公里”充分就业标准。

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区财政局职责分工负责

4

发挥劳务合作组织作用

各镇(街)指导各村(含涉农社区)发挥劳务合作组织作用,积极组织辖区劳动者就近务工就业,2023年成功组织务工人数 50 人以上的村比例不低于30%,到 2025 年不低于 50%。

各镇街牵头区人社局职责分工负责

5

每年新增市场主体1万个

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优惠政策、资金补贴等举措,加大对于家政服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和新业态就业岗位的支持力度,提高整体行业的质量和数据。

区市监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6

开办创业培训班

组织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居民参加创业培训不少于 300 人。对于参加创业培训班后,领取营业执照,创业成功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7

区属国企开发定向岗位

区属各国企开发不少于 3 个岗位,用于面向毕业两年内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公开招聘,用人方式和工资待遇按照各国企现行标准执行。

区国资委牵头区属各国企职责分工负责

8

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定期开展退役军人用工对接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至少 1场,参加人员每场不少于 100 人。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9

开发就业困难人员托底公益性岗位

通过在“三公里”就业圈内开发托底安置的就业岗位,同时征集如农业农村部门开发的护鱼员岗位,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开发的退役军人岗位、交通部门开发的交通协理员等专项岗位,每年不少于 350 个,确保每一位有安置需求、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公益性岗位安置。开发适合农民工本地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农民工。各镇街2023 年度开发岗位不少于 10个。

区人社局牵头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11

常态化举办招聘会,定期举办特色招聘会

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定期举办“2+N”、“退役军人专场”、“返乡农民工”、“妇女专场”、“残疾人专场”等特色招聘会。建立以村居为单位的招聘网点,实现区内供需信息提供全覆盖。同时,在辖区内购物广场、集市、小区休闲广场等晚间人群密集地,定期举办夜场招聘会不少于10 场。 全年举办各类招聘会不少于 100 场次,达成就业意

向不少于 1200 人。

区人社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新徽菜·名徽厨”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围绕沿江美食菜系和芜湖特色小吃,广泛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2023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200人,推动构建技能培训有平台、创业街区有人气、名厨名店有特色的餐饮产业格局。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优化培训项目

结合群众意愿和餐饮产业布局,对标徽菜师傅专项能力标准开发,在现有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基础上,完善优化徽菜师傅培训项目

动态更新承训单位

结合培训开展情况和学员满意度,评估培训组织实施绩效,在现有定点培训单位组训基础上,动态更新承训单位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不断提升培训承载能力和培训质量。

(三)不断扩大队伍规模

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按规定兑现技能提升补贴。积极参与“芜湖徽菜名厨”评选及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持续推进“新徽菜·名徽厨”进基层活动,按规定给予相关奖补。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

常态化开展“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强化徽菜师傅创业企业用工服务。加大对徽菜师傅创业企业扶持力度,加强“一条龙”孵化培育服务。积极创建省级徽菜师傅创业街区,对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创业街区依照相关办法落实奖补政策。

(五)打造徽菜文化品牌

总结推广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构建徽菜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培育徽菜龙头企业。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推介鸠江特色美食旅游线路和特色美食村挖掘推广乡村本土特色菜式、特色宴,吸引鸠江籍外出务工人员回学技、回乡创业,鼓励徽菜师傅外出就业、技能兴业。

(六)举办特色评选活动

举办鸠江区新徽菜·名徽厨评选活动,深入推介鸠江区徽菜师傅烹饪制作技能技艺,加强徽菜特色文化品牌推广,推动徽菜内涵拓展升级。以“皖美徽菜 百味鸠江”为主题,开展鸠江区“十大原味特色菜、十大金牌名徽厨、十大经典品牌店”系列评选活动。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培训补贴

就业重点群体参加徽菜师傅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发布全省徽菜师傅培训项目名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89号)文件执行;参加就业技能培训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培训并合格的,课时要求和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81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根据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元/人培训补贴;开展在职徽菜师傅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照不同职业技能等级给予最高5000元/人培训补贴。

(二)强化创业帮扶

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3年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对于回乡开办农家乐、小餐馆的农民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助力品牌培育

每年组织参加市级“徽菜名厨”评选、积极推荐申报省级“名徽厨”。积极参与市级名特小吃文化展示交流活动及徽菜师傅专项技能竞赛。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专项职业技能竞赛和就业创业服务;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300人次,其中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200人。

2023年底

区人社局牵头,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2

积极创建省级特色美食、省级特色美食街区、省级特色美食线路、省级特色美食村,开展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到2025年,建成1条省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1个省级特色美食村。其中,2023年,建成1个省级特色美食街区。

2023年底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镇街职责分工负责

3

推动徽菜企业连锁经营,新增徽菜连锁企业不少于1家,新增徽菜餐饮连锁店不少于4家。

2023年底

区商务局牵头,各镇街分工负责

4

“皖美徽菜 百味鸠江”为主题,开展鸠江区新徽菜·名徽厨评选活动

2023年4月底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文旅体市监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年助餐服务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巩固提升已建成的76个老年食堂(助餐点)服务质量,考虑老龄化进程和助餐需求增加,新增城乡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3个。

二、推进举措

(一)盘活存量资源

整合利用现有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社会办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敬老院)等存量设施资源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推出一批标准化的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二)发挥市场作用

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社会餐饮服务单位运营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饮单位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基础上,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三)多元参与分担

鼓励公益慈善组织开设老年食堂(助餐点),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辖区内有条件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助餐点)。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助餐点)。

(四)优化就餐流程

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以提高老年助餐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目标,加强助餐机构、助餐老人、助餐补贴监管,实现“服务标准、监管智能、补贴精准”的老年人助服务

(五)加强日常监管

各级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督促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场所建设等工作指引和“六公示”制度规范助餐建设,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设施配建

各镇街要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

(二)强化资金支持

1.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食堂,对新建 (改扩建) 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300—500 平方米、500 平方米以上的,分别按照每个老年食堂 5 万、10 万、15 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老年助餐点,对新建 (改扩建) 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助餐点 3 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 5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依托社会餐饮服务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养老机构、特困供养机构等食堂开展的助餐服务,根据实际改扩建情况给予不超过 2 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2.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助餐点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 3 万元、2 万元、1 万元的运营补贴。根据服务人次、服务质量、服务满意度等对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年度运营考核评估。针对考核优秀、良好、合格档次分别原则上给予不高于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运营补贴。实际运营满 6 个月及以上的可参与运营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折算发放。

3.老年人助餐补贴。市级财政对 60—69 周岁、70—79 周岁、8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 1 元、2 元、3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散居特困供养、计划生育特扶对象、低保老人按照每人每天每中餐 3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在本区用餐老年人另补助每人每天每中餐不少于 2 元。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助餐服务机构依托助餐系统通过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对老人进行年龄认定并给予相应优惠。

4.资金保障渠道。老年助餐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老年人助餐补贴按有关要求分担。各镇街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老年人助餐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标扩面所涉及资金由各镇街承担。

(三)落实减免优惠

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助餐点)落实税费减免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承租其房产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主体给予租金减免。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并给予租金优惠。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统筹规划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局

2023  10 月底前,完成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布点方案。

民政牵头,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023年,新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不少于23个。

民政牵头,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培育助餐服务品牌。

2023年底前,培育发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1

民政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4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每半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民政厅牵头,市场监管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支持、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民政局、区财政牵头,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 用水、用气、用热居民价格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税务局、财政民政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康口腔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 年底前,完成官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汤沟镇中心卫生院、二坝镇卫生院口腔科设置,各配备牙椅数2台和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达到 1.6 人,医护比达到 1:1,推广口腔适宜技术不少于 5 项,6-9 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口腔预防保健

1.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依托辖区内公办及民营口腔卫生机构,由区卫健委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 6—9 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根据市方案规定涂氟费用约30元/人,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费用约40元/颗,共四颗,约160元/人))等公益活动。完成16%的3-6岁儿童局部涂氟、6-9岁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6%。

2.健全牙病预防体系。依托市一院、市牙病防治所(口腔卫生中心)、构建以区医院口腔科为龙头、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民营口腔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3.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推广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教材,在幼儿园及中小学中开展口腔健康教育师资培养,定期开展口腔健康知识讲座,幼儿园和小学每学期不少于 4 个课时,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 2 次;中学每学期不少于 2 个课时,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 1 次。

4.加强口腔健康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二)优化群众就医流程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区医院和已设置口腔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均开设午间门诊,实施“无假日”口腔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对接初诊医生进行预约,减少等待时间。下一步将大力推行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椅旁结算等线上便捷服务。

(三)推动优质资源扩容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与市级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签订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强化基层能力建设。

(四)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引进高层次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实现进得来、留得住。依托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不少于 100 人。

(五)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2. 按照《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皖卫函〔2022〕134 号)要求,开展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调查,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 1 次。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规划体系

参照省市规划,制定实施《鸠江区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 年)》,进一步提升全区口腔医疗能力水平,扩大优质口腔医疗资源供给,促进合理配置、均衡布局。

(二)建设资金保障

2023年区级财政投入140万元,支持儿童口腔基本综合干预项目和宣传经费(50万元)和官陡、汤沟镇中心卫生院、二坝镇卫生院口腔科设置(90万元)。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开展辖区内儿童口腔窝沟封闭和涂氟项目;2023年项目覆盖16%的适龄儿童,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各镇街配合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2024年底前,基本健全区、镇街两级口腔科建设。

区卫健委、各镇街配合

3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幼儿园、小学每年定期开展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开展1次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开展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区卫健委、区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根据口腔健康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区卫健委,各镇街配合。

5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区医院和已设置口腔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开展午间门诊。

区卫健委

6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

2023年底前,官陡、汤沟镇中心卫生院、二坝镇卫生院分别与市一院口腔科健全对口帮扶机制。至2025年底前全区社区中心与乡镇卫生院与市级医院完成对口帮扶。

区卫健委

7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2023 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1.6 人,医护比达到 1:1,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 1.8 人,医护比达到 1:1.1。

区卫健委、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8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根据诊所备案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区卫健委

9

开展专项整治。

2023年继续开展规范诊疗行为。

区卫健委

10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按照省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区卫健

11

根据《鸠江区口腔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2022—2025年)》,进一步提升全区口腔医疗能力水平。

2023年底前,完成官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汤沟镇中心卫生院、二坝镇卫生院口腔科设置;2024年底前,完成四褐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湾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白茆镇中心卫生院口腔科设置;在2025年底前,完成鸠江区医院口腔科改扩建,牙椅数达到10台,口腔医师与护士分别达到8-9人;各中心与卫生院口腔科设置。每个单位牙椅数不低于2台,口腔医师不低于1人

区卫健委


安心托幼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新增托位770个,全区不少于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80个。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支持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服务,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同步规划建设配套托育设施,并开设普惠性托班。(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新建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园。充分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在确保符合幼儿园设置标准的前提下,以租赁、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通过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园覆盖面。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园。(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全面提供幼儿园延时服务

落实《关于做好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延时服务公益普惠,保障服务时间,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督促幼儿园制定“一园一案”,遵循教育规律和幼儿成长规律,提供适合幼儿身心发展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财政补助政策

据托育机构实际招收人数,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补贴。继续执行 3 岁以下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入托补助相关规定,实行入托补助。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00元/生·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生·年。对提供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元/生·年标准补贴。 

)落实收费政策

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落实安心托幼行动方案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坚决遏制托育机构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强化要素保障

指导托育机构按标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持续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落实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及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非营利性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和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新增托位770个

区卫健委

2

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1080个

区教育局

3

1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教育局、卫健委

4

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

教育

5

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快乐健身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继续推进全区居住小区、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62个;新建口袋体育公园2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3个;新建健身步道15公里以上;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基本实现城乡居民身边健身设施全覆盖。开展群众体育培训不少于20场次,开展赛事活动不少于30场次。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推进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提质增量

1.完善小区内的健身设施。已建成居住小区内的健身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升级或补建;新建小区,住建部门牵头,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积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属地住建部门、体育行政部门对新建小区的竣工验收进行督导,公共健身设施配建验收未达标的不得交付使用。

2.完善行政村内的健身设施。根据区域特点、乡土特色和居民需求对损坏的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提升、改造,对数量偏少或超过使用年限、损坏较为严重的健身设施进行更换和补建。

3.完善属地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21〕555号精神,建立和完善健身设施的属地管理机制。镇街、、公园(广场)管理部门、企事业等组织和单位是健身设施器材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负责日常管理、维护体育行政部门落实健身设施配建、安装、验收和日常管理的监管和指导职责。

(二)重点聚焦小区外城市健身步道建设

1.统筹规划。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和市政工程、城市公园的总体建设规划,进一步加强对全健身步道建设的统筹布局和规划。

2.加强健身步道基础建设。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标准,推进城市公园、青弋江堤、扁担河堤和重要居住片区的健身步道建设,增加全健身步道总量。

(三)完善城市公共空间体育设施建设

1.开展口袋体育公园建设。充分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高架桥下等空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口袋体育公园,将健身设施与城市园林绿化有机融合、嵌入配套,通过城市健身步道串联形成覆盖面更广的城市健身圈。

2.开展百姓健身房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两级中心”、城市书房(阅读空间)、老旧厂房、公园闲置房屋和小区室内健身场所等多种空间资源,加大百姓健身房建设力度。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百姓健身房建设,探索共建共享运营模式。

3.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积极探索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安全管理和社会化运营的有效模式和保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安全隔离改造工程,逐步实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进行设计、建设。鼓励并试点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四)不断提升全民健身活动服务水平

加强对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的引导和管理,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在推广、普及运动项目中的作用。指导督促体育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球类(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健身气功(八段锦、太极拳)、冰雪和类冰雪(轮滑)等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积极培育打造全民健身特色品牌赛事活动。常态化举办各类赛事活动,不断提升赛事活动的品质与吸引力。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四球一舞”四级联赛。以品牌赛事活动为牵引,带动更多的群众参加健身活动,鼓励更多群众在周末、晚间参与健身活动,不断扩大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健身氛围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深入与市级媒体合作,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鸠江鸠江区文化馆APP等融媒体平台,采取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浓厚的群众健身氛围。

三、支持政策

(一)落实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做好年度资金预算编制和财政预算的申报积极争取省级拨付给市级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强省专项资金,加强对快乐健身行动重点项目的资金支持。区本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资金保障到位。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体育设施建设。

加强场地供给

梳理汇总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示。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租赁可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强化政策落实

认真贯彻国家、省关于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与运营体育场地设施的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偿和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补助的要求。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根据《安徽省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意见(试行)》,对已建小区和行政村健身设施维修、改造、升级、补建健身点62个。

区文旅体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将城市健身步道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根据全市健身步道建设规划,按照《安徽省城市健身步道建设指南(试行)》,规范健身步道建设。加强城市健身步道基础建设,新建健身步道15公里,推动城市体育设施互联互通。

区文旅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鸠江分局城管局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利用城市空闲地、边角地、高架桥下、老旧厂房等空间资源,以及社区“两级中心”、城市书房(阅读空间)、公园闲置房屋和小区室内健身场所等设施资源,新建体育公园和口袋体育公园2个,配建社区百姓健身房3个

区文旅体局、城管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实施学校体育设施安全隔离改造项目1个,落实学校体育场地开放补助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推行“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格按开放条件设计、建设。鼓励以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学校体育场地设施。

教育局、区文旅体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常态化组织开展群众喜爱的体育项目培训,教会群众1-2项运动技能,培训不少于20场次。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社区运动会、职工运动会和“四球一舞”四级联赛,举办赛事活动人数不少30场次。

区文旅体局牵头,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多层次、多渠道宣传快乐健身行动成果,深入与市级媒体合作,利用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鸠江鸠江区文化馆APP等融媒体平台,运用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展示群众健身风采,讲好群众健身故事,增强群众健身意识,营造浓厚的群众健身氛围。

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实施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争取省级体育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补助群众体育资金,支持快乐健身行动项目建设

发改委、财政局区文旅体局和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并向社会公布。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区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区财政局、区文旅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便民停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新增城市停车泊位2500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800个。

二、工作措施

(一)新建配建停车泊位

以新建配建停车场为主,广场绿地、地下人防工程和交通设施改造增设公共停车泊位为辅道路改造、堵点治理及周边群众诉求施划临时停车泊位为补充,不断增加城市停车泊位总量,缓解老集镇、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停车需求。

盘活存量停车泊位

对于商业小区配建地下停车位使用率低的问题提倡通过租售并举的形式,解决停车矛盾;对于只售不租、租金虚高等问题,通过物业大整治行动进行整顿,解决业主停车难问题;持续开展整治霸占公共车位行动;根据划定停车区域,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节和引导停车。

(三)推行错时开放共享

统筹停车资源,鼓励公共单位、收费停车场推行“错时开放”引导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收费停车场晚间惠民停车。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持续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通过入户、走访、张贴标识、播放音频等线下方式,电视、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线上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报道,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升便民停车行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一)完善用地政策

强化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广场等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交通枢纽配套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强化资金支持

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建设。鼓励设立专项资金,采取贴息或奖补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通过与政府合作、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基于停车设施产权和使用权的抵押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停车设施投资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运营等审批程序,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四)做好运维管理

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新建停车场的运行、维护、管理。支持社会化组织进行区域统筹、整体打包停车设施资源,发挥规模优势开展社会化合作,统一组织运营管理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严格落实城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标准。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在有条件的公交枢纽站、轨道交通站点、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换乘(P+R)公共停车场,中心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应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区交通局、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泊位;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市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校操场等的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公共停车泊位。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交通局、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依法依规利用已有人防工程地下空间,新建改建城市公共停车泊位。推进使用人防车位,开展住宅配建停车位“只售不租”或“长期租赁”专项整治活动。

区住建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区城管局、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外开放。持续整治霸占公共车位行为。

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鸠江开发区、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动态调整布设路内公共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

鸠江交警大队牵头,各镇街、鸠江开发区、区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据停车区域制定差别化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合理调节和引导停车。

区发改委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鸠江交警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逐步扩大设置比例。

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广场等 地下空间以及高架桥下、城市边角地、废弃厂房、闲置收储地块等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按划拨方式供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牵头,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立项、规划、招 投标、建设、经营等审批程序。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区住建局牵头,区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区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引导公众参与,不断提升便民停车行动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

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鸠江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放心家政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490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900支持鸠江区家政协会的成立,积极建设家政基地;完成市、区对于家政行业奖补政策的申报与审核。

二、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建立家政服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镇街、开发区梳理摸排辖区内家政服务企业、家政服务人员,科学制定2023年员工制家政企业引育、家政服务人员培训计划,制定实施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

注重调度问效

分级实施“周调度、月通报、季点评、年评议”推进问效机制,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镇街、开发区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镇街、开发区,采取发放提示函、约谈等措施进行督促;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建立健全包保责任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

(三)强化依法行政

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家政经营主体运营管理中的问题。强化信息平台对接,归集家政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市场准入环节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等主体实施限制。指导推广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三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四)加强组织验收

持续推进“一人一卡一码”,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优秀遴选认定工作。对各放心家政培训情况、员工制企业推进情况、一人一码一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五)重视宣传推广

在行业活动举办、标准化制定实施、竞赛获奖等方面加强宣传推广,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开展“鸠嫂”评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推广放心家政行动提升群众参与度、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支持政策

落实财政奖补。继续执行《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3”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鸠办〔2022〕19 号)若干政策要求,出台《鸠江区“放心家政”行动回炉培训项目奖补政策实施细则》,通过鸠江区扶持产业发展资金、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多渠道支持家政服务培训。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在商务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完成家政服务人员信息认证信息录入和制发“放心家政安心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贴。落实“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奖励完成“回炉”培训按人次给予奖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023年岗前培训900人次、“回炉”培训4000人次

商务局牵头,人社局、总工会、妇联,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培训

人社局牵头,教育局、总工会、妇联,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加大产教融合基地建设

人社局牵头,发改委、教育局、商务局、总工会、妇联、团委,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着力引育市场主体,打造放心家政服务品牌

商务局牵头,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推行家政服务标准化

市场监管局牵头,商务局、人社局、教育局,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规范家政服务市场秩序

商务局牵头,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进家政信用管理建设持续推进从业人员“一人一卡一码”

商务局牵头,发改委,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开展家政服务进社区

商务局牵头,发改委,区住建局,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鼓励家政服务连锁化经营,推动家政行业信息化

商务局牵头,区市监局、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聚焦重点人群供给

教育局牵头,商务局、人社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落实财税、金融保险、用房用电、体检等支持政策

财政局牵头,商务局、发改委、税务局、人社局、卫健委、住建局,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文明菜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完成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其中,城区菜市5个,乡镇菜市6,新建2个

二、推进举措

(一)完善工作机制

健全级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机制,加强商务、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协作。强化各镇街主体责任,适时组织全观摩交流、互学互评活动,互学经验做法。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

(二)梳理信息台账

镇街摸排菜市基本情况,统计形成信息台账,对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逐一确定是否达标,制定2023年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将年度任务分解到月,确保序时完成年度任务。

(三)坚持科学调度

不定期召开调度会,对全区文明菜市行动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开展区、镇街级联动检查监督,对菜市常态化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情况进行随机测评探索建立文明菜市建设常态化管理长效机制。

(四)动态组织验收

原则上实行动态验收,菜市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后,区文明菜行动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1个月内组织项目验收。2023121日前,完成年度所有项目验收和第三方审计,验收合格项目报市级复核,依据《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奖补。

(五)加大宣传力度

持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广泛利用报纸、网站、公众号、电子显示屏易拉宝、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加大宣传。

三、支持政策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新建、改造提升菜市硬件设施,对符合标准要求并获得省市级奖励资金的,经区文明菜市行动领导小组评估研定后,再给予每个菜市一次性奖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完善通风设施,指导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完善服务设施,设置相关检测室,完善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推行划行归市,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科学布局;引导文明经营,营造良好氛围。

镇街牵头,商务、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健全排水系统,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沉井式暗渠(安管)排水系统做到渠道通畅;规范垃圾处理,配置垃圾储运设施,运营高峰时段加密垃圾转运频次。

镇街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强清洗消杀,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吹干等设备;加强厕所保洁,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

镇街牵头,商务卫生健康委、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规范停车管理,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加强巡逻管控,禁止乱停乱放。

镇街牵头,区交警大队住房城乡建设、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加强市场监管,督促经营户悬照亮证经营,强化食品安全、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日常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镇街牵头,市场监管局、商务、市场开办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老有所学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全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累计达到2.13万人左右,年度新增学习人数达0.65万人左右。

2025年,全区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由2021年的0.96万人提升到3.19万人左右(线下学习1.98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覆盖区、镇街、村社区三级老年教育体系的服务网络基本建成。

、工作措施

加强学校建设

根据老年人数量、分布,在合理位置新建或盘活现有办公用房、中小校舍、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改扩建一批老年学校。总计9个,其中,镇街老年学校5个,村(社区)老年学校4个。

(二)加强师资力量建设

建设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积极对接辖区内大学,鼓励高校老师、学生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学业前提下,建立志愿者队伍,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探索与教育培训机构合作,向社会第三方机构、高校毕业生等购买服务模式,扩充师资资源力量。创新办学管理,坚持“老年大学老同志办”的办学思路,支持学员以主人翁身份参与管理,构建老中青相结合的梯次教学管理团队,实现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打造共建共管共享的学员之家。

(三)推进智慧教学建设

依托芜湖开放大学和市级老年教育资源,推进老年学校智慧教学建设;继续加大“乐学芜湖”小程序的推广,加强老年智能教育

(四)继续打造特色品牌

根据鸠江区区域特点及老年人学习难集中的现状。区教育局继续打造“鸠江区老有所学流动课堂”。开展送课进社区、进小区的形式开展老年教育。

(五)继续加大宣传力度

把校园作为暖民心行动宣传教育的主阵地,通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小手拉大手,全面提升群众对暖民心行动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要求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加大宣传,在每年3月和9月开学季前营造宣传氛围,对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及时报道,扩大宣传面。

支持政策

省级方案明确对改建的公办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10万、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区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元/人·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在此基础上,区级、镇街加大配套支持力度。

(一)加大经费投入

1.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改建的公办、镇、村(社区)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每人每年200元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2.本年度鸠江区老有所学行动共需投入资金337万,其中区教育局2023年度计划对全区的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教学点)进行专项督查,同时对优秀点位进行奖补,奖补资金用于学校的改扩建和教学装备的购买。奖补资金预算100万元。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投入237万元。

(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强化师资保障

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取报酬。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鼓励支持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2023年老年学习人数累计达到2.13万人左右

2023年10月前

区教育局牵头区老年大学、各镇街具体落实。

2

改扩建一批老年学校。其中,镇街老学校5个,村(社区)老年学校4个。

持续推进

区教育局牵头,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依托现有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

2023春季学期启动并持续推进

教育局牵头,区老年大学、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建设一支高素质老年教育队伍

持续推进

教育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老干部局、人社局、区老年大学、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教育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老干部局、财政局、民政局、区老年大学、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

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强化师资保障。鼓励支持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

持续推进

教育局牵头,人社局、财政局、区老年大学、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持续推进

财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老干部局、教育局、人社局和区老年大学、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全区老年教育流动课堂

2023年4月底启动,持续推进

教育局牵头、各镇街配合实施。

 

 

 

 

金牌物业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实现有环境卫生保洁、有公共秩序维护、有安全设施维修的“三有”物业服务覆盖率100%,力争实现物业服务、党的工作全覆盖、业主委员会组建率达到95%。打造1家金牌物业企业,评选6名金牌项目经理、2“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3“最干净小区”、1“星级红色业委会”、1“最强红色议事厅”。全区住宅小区金牌物业企业服务率30%。

、工作措施

(一)加强物业服务行业党建

1.加强对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会同属地街道社区党组织共同抓好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建设。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每人联系重点物业服务企业不少于1个,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提高服务质量。

2.抓实物业行业党建工作全面推进“两个覆盖”,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的方式,及时建立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派驻到各住宅小区的项目部符合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党支部或划分党小组。对没有党员、尚未建立党组织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服务项目,积极引导招聘党员职工,通过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群团组织等方式加强党的工作覆盖。

(二) 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1.开展三大攻坚行动“回头看”各镇街按季度更新“一区一表、一区一策”,形成动态问题清单和系统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加大督查力度,按照“一区一表、一区一策”持续开展督查。建立联合督查机制,采取抽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小区整治提升情况突击检查。严格执行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督办、调度、约谈、考核制度。聘请第三方评价机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宅小区进行验收测评,同时公布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规范化、标准化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和楼栋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

2.扩大物业服务覆盖面成立国有独资物业服务企业,为部分老旧、安置小区提供托底式物业服务,逐步实现全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对多个规模较小、距离适当、服务需求相似的住宅小区,在充分尊重业主意愿的基础上,由街道(乡镇)或社区牵头依托网格管理划分物业服务单元,进行“打捆”招标,选聘优质物业服务企业提高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在达到有环境卫生保洁、有公共秩序维护、有安全设施维修“三有”物业服务覆盖率100%的基础上,实现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70%。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1.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按照“部门主管、县区主抓、镇街主责、社区主力”的原则,建立健全四级物业管理工作体制,把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持续跟踪问效推进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物业管理“四位一体”“五方联动”的协调运行机制。成立镇街物业管理办公室、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站,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场地和资金,配备4人以上的专职人员

2.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沉进一步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的常态化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居民小区反映强烈的问题,建立投诉即办机制,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部门报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深入推进执法进小区

3.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提高业主委员会组建率。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推荐关、审核关,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作用,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业主委员会定期向业主公布公共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建立业委会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开展业主委员会换届和业主委员会主任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四)完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1.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严格落实鸠江区住宅小区物业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实施办法鸠政秘〔202214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物业行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安置小区物业维修维护管理制度,解决安置小区基础设施、质量维修资金问题。

2.强化项目承接查验由社区牵头,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共同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承接查验;未进行承接查验或查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签订后,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明确界定地下车库、服务用房的权属,不留争议后患。

3.建立常态化媒体监督机制。建立与新闻媒体互动交流的常态化机制,充分运用媒体监督平台,加大对企业不配合、基层不作为、部门不发力等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正面地参与物业整治提升活动,形成行政监督、新闻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的合力。

4.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开展物业服务市场秩序专项整顿,严肃查处违规收费、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侵占公共利益、侵害业主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引导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健全物业服务企业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分批依法按程序解聘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通过制定资金奖补政策,招引服务优质、规模较大的物业服务企业。

4.提高物业费收缴率。引导业主依法依规主动参与小区管理,在享受服务的同时缴纳物业费,对拒不缴纳的,司法部门应给予法律支持追缴物业费。推进物业纠纷巡回法庭进小区,对物业欠费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党员干部积极带头承担业主责任,主动做守公约、践行动的模范,带头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自觉补交历史欠费。依据公开合理、质价相符的市场准则,推进菜单式物业收费。试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集中托管和代收代扣制度,由街道社区和业委会主导考核打分,根据考核结果按季度兑付

(五)推动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

1.打造一批优秀项目和标杆企业。以群众满意为根本追求,带动各镇街社区、小区、业委会开展红色物业建设,打造2四强一高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1家金牌物业企业、1最强红色议事厅1星级红色业委会3最干净小区

2.培育金牌项目经理。为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行业队伍建设,培育6金牌项目经理鼓励项目经理不断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培养、提高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促进物业服务项目实现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和优质服务。每年组织一次全金牌项目经理评选活动。

三、支持政策

1.金牌物业奖补。对每年认定的“金牌物业企业”所在镇街,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5万元奖补(按企业个数累加)。对每年认定的“金牌项目经理”,由级财政分别给予所在企业每个0.5万元奖补。

2.优秀项目奖补。对认定的“最强红色议事厅”,由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个1万元奖补。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加强对物业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

委组织部、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抓实物业行业党建工作

委组织部、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物业管理工作体制

鸠江公安分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鸠江消防救援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开展三大攻坚行动“回头看”

委督查鸠江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鸠江消防救援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扩大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面

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提高群众矛盾纠纷化解能力。

委政法委、民政局、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优化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

委组织部、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完善物业管理政策体系

住建局。

9

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住建局。

10

优化市场竞争环境

发改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鸠江公安分局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提高物业费收缴率。

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打造一批优秀项目和标杆企业。

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培育金牌项目经理。

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实行金牌物业和优秀项目奖补。

财政局区住建局和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鸠江区干净城市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2023年,鸠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主要负责同志来芜调研讲话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正向激励+反向倒逼”并重,深入推进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十大洁净行动”,常态化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推动城市环境面貌跨越式提升。

一、目标任务

2023年底,力争75%以上街道的干净指数测评达“干净街道”等级,公共环境洁净度达95%,基础设施完好率达98%,城市一般区域公共环境持续提升,全力营造安全、干净、整洁、有序、设施完好的城市环境,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举措

(一)紧扣部门联动主题,提升城市街区干净度

1.全面开展洁净行动。聚集公园景区、公共空间、城市交 通道路、市场商圈、施工工地(闲置地块)、产业功能园区、城乡人居环境、河网水域、车辆、公厕等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十大洁净行动,解决群众关心的堵点痛点问题,确保城市主次道路、背街巷、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面貌明显改善。(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农村农业局、区水务局、区公安局、区生态局、区经信局)

2.继续打造六个最干净。以《最干净城市管理标准》为指导,全面推广席地而坐环境卫生标准,严格落实高标准深度保洁,在 2022年基础上,按照公布推选标准、推选要求、推选对象和发动社会监督等程序,继续打造一批最干净道路、最干净小区、最干净公园景区、最干净公共单位、最干净菜场、最干净公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3.持续推进系列行动。着眼城市道路、市容环境、公共空间等重点区域,聚焦群众身边小问题,从小切口角度出发,继续开展十个主题活动”“‘10+N 件干净事,力争每年干成几件群众拍手称赞的事,以绣花功夫推动城市环境提升大变化,持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紧抓群众诉求主线,提升人民群众参与度

1.继续开展您举报、我奖励活动。优化随手拍平台功能,持续开展我爱芜湖、我要干净、我来拍照有奖举报活动,鼓励广大市民对一切不干净、不文明行为举报,优化举报细则,完善有效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充分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继续开展您留言、我来办活动。聚集十大洁净行动,针对群众留言,掌握好时机,确定好主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时间或长或短,保持热度不减,确保留言真听、真看、真管用。(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三)紧盯环境整治主业,提升问题整改执行力

1.邀请群众监督整治老不改问题。以逆向思维为突破,根据群众诉求全面梳理不愿改、改不好、推诿改三类问题,分季度列入老不改问题清单,对应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明确标准、验收程序、市民监督、奖惩激励等步骤流程,以重点整治带动全面改善,以集中整治带动长效管理,对年度整改不到位的,授牌老不改单位,倒逼部门和街道彻底改、改彻底。(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2.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坚持马路办公,深入基层一线,加大巡督查力度,强化工作监督,对重点区域、重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不断查漏补缺,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文明办)

三、支撑政策

1.优化组织保障机制。打造最干净城市领导小组适时召开会议,对各单位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调度,原则上一季度不少于一次。干净办要加大统筹力度,以高标准要求、施最有效举措、建多联动机制、抓常态化整治,深入推进最干净城市打造工作,实行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原则上一个月不少于一次,对各单位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曝光,对举报、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整改进行专题调度推进,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文明办)

2.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各级财政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全力支持最干净城市创建行动,保障落实管理养护、设备更新等必要经费,增加必要的道路作业车辆和设施设备投入,稳步提高环卫工人待遇。文明办、财政局、城管局组织开展的最干净街道活动,由财政给予打造最干净街道的街道办事处30万元奖补资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3.健全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打造最干净城市宣传力度,围绕全过程主动发声、全社会普遍参与、全媒体矩阵传播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各种报纸、广播、电视、短视频等宣传资源,统筹开展打造最干净城市宣传教育和志愿服务活动,千方百计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打造最干净城市工作,营造浓郁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管局)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间要求

责任单位

工作举措

目标任务

工作内容

1

打造鸠江区“最干净”重点场所

力争3个以上(含三个)街道的干净指数测评达“干净街道”等级。

区干净办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各街道)参加,每月选择全区2类重点场所开展实地测评。并按排名前30%的场所由区干净办授予流动红旗。

2023年12月31日

区商务局、区市监、区城管局、区住建局、各街道

2

整改市干净办发布的“老不改”问题

整改第一季“老不改”问题

对第一季5个“老不改”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长效后,由区干净办自查通过后向市干净办申请进行验收、销号

2023年6月30日

相关街道

3

整改第二季“老不改”问题

对第二季6个“老不改”问题进行整改。形成长效后,由区干净办自查通过后向市干净办申请进行验收、销号

2023年9月30日

相关街道

4

整改第三季“老不改”问题

对第三季 “老不改”问题(待定)进行整改。形成长效后,由区干净办自查通过后向市干净办申请进行验收、销号

2023年12月31日

相关街道

5

完成市干净办交办的各类整改清单

完成市干净办交办的“随手拍”等各类整改清单

督促区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市干净办下发的各类整改清单

2023年12月31日

干净城市创建相关责任单位

 


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

 

一、年度目标

2023年对全小学、初中学生每学年开展4次,部分幼儿园、高中学生每学年开展2次医学人工智能眼健康监测检查服务并出具风险分析报告,开展科普宣传。通过改善学生视觉环境、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等渠道,到2025年眼健康监测检查逐步覆盖全幼儿园、中小学校,实现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逐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二、推进举措

(一)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教育每个学生树立“每个人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学习掌握科学用眼护眼等健康知识,养成健康习惯。积极关注自身视力状况,自我感觉视力发生明显变化时,及时告知家长和老师,尽早到眼科医疗机构检查和治疗。认真规范做眼保健操,保持正确读写姿势,学会劳逸结合,做到合理作息,养成科学用眼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每周参加3次以上中等强度体育活动,养成良好生活方式保持充足睡眠、不熬夜、少吃甜食,自觉减少电子产品使用。

(二)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落实《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教基〔2018〕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注重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强化年级组和学科组对作业数量、时间和内容的统筹管理。寄宿制学校缩短学生晚上学习时间科学布置作业,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促进学生完成好基础性作业,强化实践性作业,减少机械、重复训练,不得使学生作业演变为家长作业。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引导家庭配合学校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不盲目参加课外培训、跟风报班,应根据孩子兴趣爱好合理选择,避免学校减负、家庭增负。

(三)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体发〔2020〕1号)》《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教体艺〔2020〕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要求,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采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儿童青少年健身科普工作,吸引更多儿童青少年到户外参加体育活动。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引导家长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已经近视的孩子应进一步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延缓近视发展。鼓励支持孩子参加各种形式的体育活动,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终身锻炼习惯。

(四)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宣传中小学生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确保手机有限带入校园、禁止带入课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家长要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引导孩子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五)落实视力健康监测。建立全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监测数据库,按序时进度要求逐步实现)儿童青少年近视监测全覆盖。提供眼健康监测检查活动所必备的设施、设备等条件。加强视光师、眼科医师、眼科护士、眼保健医生、儿童保健医生等人员培训。严格落实儿童青少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要求,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预警、早干预。制定跟踪干预措施,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及时更新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认真开展中小学生视力筛查﹐将眼部健康数据及时更新到视力健康电子档案中,筛查出视力异常或可疑眼病的,积极开展个性化智能化大数据分析,提供个性化、针对性强的防控方案。

(六)改善学生视觉环境。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根据学生座位视角、教室采光照明状况和学生视力变化情况,每月调整学生座位,每学期对学生课桌椅高度进行个性化调整,使其适应学生生长发育变化。严格按照《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确保儿童青少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教科书、教辅材料、学习用杂志、课业簿册、考试试卷、学习用报纸、学龄前儿童学习读物,以及普通教室照明灯具、读写作业台灯和教学多媒体等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

(七)提升专业指导和矫正质量。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中的作用,推广应用中医药特色技术和方法。发挥芜湖市青少年视防中心、市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质量评价、管理与绩效评估,规范眼科服务行为,提升眼科服务质量水平和技术能力。按照教室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教学场所以“双随机”方式进行抽检。每年开展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八)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0-6岁学前教育阶段、7-12岁小学阶段、13-18岁中学阶段等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拓展和用好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在学校内部活动的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鼓励多方力量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教活动,深入开展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芜湖市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10+3”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芜市办〔2022〕13号),芜湖市鸠江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项目将按照市与区4:6比例承担费用。连续3年,由财政予以资金保障。

(二)加强宣传协同。镇街发挥政府主导和学校主阵地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完善联动机制。依托“全国爱眼日”等主题活动,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在全社会营造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教育、家庭配合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考核调度。加强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工作督查,持续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率,推动各镇街落实儿童青少年眼健康行动相关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视力健康知识知晓率,改进学生用眼行为,改善视觉环境条件。对进展滞后或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


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单位

1

引导学生自觉爱眼护眼。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强化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改善学生视觉环境。

教育局

2

视力健康监测,加强人员培训,制定跟踪干预措施。

项目实施单位(芜湖明瞳数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卫健委、教育局

3

发挥芜湖市青少年视防中心、市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开展质量评价、管理与绩效评估,规范眼科服务行为,提升眼科服务质量水平和技术能力。

卫健委

4

加强视力健康教育。发布不同学段近视防控指引,教育引导儿童青少年形成科学用眼行为习惯。积极开展近视防控宣教活动。

教育局卫健委

5

 

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开展不规范眼健康诊疗行为专项整治;开展社会办眼科医疗机构质控督查不少于 1 次。

 

卫健委

6

加大投入力度,支持眼健康行动相关项目。

财政局,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