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芜湖市鸠江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03441?type=4&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九华北路789号,电话:0553-5853299,邮编:241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鸠江区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结果、管理和服务五公开,深化三大攻坚战、放管服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信息公开职能作用,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坚守不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重失误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底线,全面完成省、市部署的2019年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深化重大决策公开。建立完善政策制定机制,继续做好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和公众代表、利益相关方、专家列席政府会议。二是深化执行结果公开。加大以公开促落实、促效果,共主动公开政策落实180余条,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三是深化管理服务公开。做好清单发布和动态调整,集中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集中展示相关信息。四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以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助力结对帮扶、助力环境保护。认真做好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信息。五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围绕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等信息,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证明事项清单公开。统筹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部门项目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地方政府债务等财政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去年以来,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坚持依法规范办理,狠抓依申请办理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我办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从申请主体上看,公民7人;从申请方式上看,互联网申请3件,其他方式申请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探索政务信息规范化管理。加强政务信息的管理,对全区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集约化集中式公开,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不断优化政府网站平台。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设立五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等栏目;二是不断优化专题专栏建设。新增了"政府公报、政策解读、行政权力、财政资金、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年报、贯彻落实新条例"等7个专题专栏。二是不断优化区政府公报。在政务公开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提供目录导航、内容检索和PDF下载等服务。全年共印发区政府公报3期。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2%的要求。将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区直22个重点牵头部门,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对各镇街、区直各重点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每季度一测评并通报,紧盯目标任务,狠抓整改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政务公开进镇街、进村居等活动,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单行本1000余本和宣传材料1500余份,为贯彻实施新《条例》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具体业务人员学习并转发《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文档速递〔2019〕321号),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三是及时更新网站。在政务公开网站首页建立贯彻落实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栏,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解读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公开平台对新《条例》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0
|
|
规范性文件 |
17 |
16 |
83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7个 |
305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少数部门政务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上级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才作出公开,没做要求的信息很少愿意主动公开。二是少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没有按照要求及时公开,往往发布后就失去时效性,未能人民群众及时知情有关情况。三是部分信息发布内容还不够规范。主要是因为对待该栏目的公开目录标准理解的不深不透彻,对条例掌握理解不准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各单位领导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提高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政府部门的重点工作,从转变政府职能、执政为民的高度,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二是突出公开重点。重点公开重大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及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快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加强高质量发展和三大攻坚战等重大部署做好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做好困难群众帮扶、住房保障、教育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县区政务公开网站工作的经验做法,结合部门自身政务公开网站的实际,对可能涉及失分的栏目要求各单位政务公开负责人员边学边查、立行立改。加大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人员开展3-4次全区范围的业务培训,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四是提升发布质量。不断完善丰富和健全解读形式,在图片、图表及文字解读基础上,综合运用政务新媒体等多种平台,确保社会公众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对信息发布员责任进行明确,确保信息发布不涉密、不泄密,发布的信息合理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运用推广工作。2019年以来,国家各有关部委围绕国家26个试点领域,先后出台一系列标准指引规范,市政府印发了《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芜政务办〔2019〕21号),为扎实做好试点成果推广,我办及时印发《鸠江区政府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制定本区试点成果推广方案,并结合自身情况,各自选取10个领域开展第一批次试点成果推广工作,同时选取了2个镇街对10个领域同步开展试点全面推广运用26个试点成果,不断提升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围绕工作重点难点。加强政策解读广度和深度,提升解读含金量,主动解读政府政策15件,发布解读稿30余份。政策性文件解读率达100%,首次解读均在3个工作日公开,且做到同步关联阅读。二是聚焦社会热点难点。回应社会关切,增设减税降费等12个回应栏目,扎实做好市长热线、人民网留言办理等互动回应工作。通过梳理、汇总互动回应中的共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供区政府领导调研参考,以集中解决一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痛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