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洪志强解读《关于做好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申报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2 11:08信息来源: 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阅读次数:编辑:林先春 字体:【  

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芜政〔20201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相关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定点企业就业奖补申报审核有关工作:

一、失业保险费返还

(一)申领对象

1.省级、市级确定的承担疫情防控防护设备设施的定点生产企业(以下简称定点企业)。

2.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部门确认的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企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疫情防控必需销售企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群众生活必需企业(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等提早复工企业。

(二)申领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

3.2019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63%),省级、市级定点企业申请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调查失业率调控目标5.5%

(三)返还标准

单个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费用)的50%计算。

(四)申领拨付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进入“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按信息系统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向参保关系所属县市区、开发区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

2.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内网”受理企业申报,根据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信息系统自动提取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金额、在岗职工人数和裁减职工人数等数据认真审核,并根据市环保部门和“信用中国”网站提供的相关信息,审核确认申报企业上年度是否受过环保处罚、是否严重违法失信。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内网”预审、审核操作,预审、审核结果在备注栏中详细说明并即时反馈申报企业。

3.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内网”预审、审核通过的企业,2个工作日内登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打印2份《企业确认书》,认真核对确认书内容,加盖单位公章、财务专用章,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参保关系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依据《企业确认书》上银行账户信息拨付失业保险费返还款,如因企业银行帐户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拨付差错的,由企业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各级社保经办机构负责所属参保单位失业保险费返还初审,同级人社部门负责审核。市人社部门完成全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汇总工作,并将汇总结果分批报市财政部门复核确认。

5.审批结果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公示7日后,由市、县社保经办机构分批将失业保险费返还款拨付至申请企业,省级定点企业及裁员率低于2.63%的其他各类企业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裁员率高于2.63%低于5.5%的市级定点企业所需资金由财政从专项资金中列支,市与县、市、区、开发区按5:5分摊。

二、定点企业奖补

(一)申领对象

在节假日期间、疫情防控生产期间(2020124日至29日),加班加点生产的省级、市级定点企业。

(二)补助标准

根据参加复工生产的人数(含临时工),按200/人•天的标准给予定点企业奖补。

(三)申请材料

1.《定点企业就业奖补申请表》(附件);

2.企业参加复工生产的人员花名册(含复工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复工生产天数)

(四)申领拨付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向所属县、市、区、开发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受理企业申报后,在2个工作日会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3.审核结果及企业复工人员花名册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内部公示3日无异议后,及时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企业,其中省级定点企业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市级定点企业所需资金由企业所属县、市、区、开发区从财政资金中列支。

三、其他事项

1.本通知中所涉及的市级定点企业由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确定。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企业(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疫情防控必需销售企业(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等)、群众生活必需企业(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以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企业等提早复工企业由企业所属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商务部门确定。人社部门会财政部门依据同级经信、商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审核发放相关补贴。

2.申报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户名、参保人数、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数据,均以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信息系统记录为准,不得以合并、分设等方式变更企业户名进行申报。

3.简化定点企业裁员率计算办法,以定点企业上年度1月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与2-12月新增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之和为总参保人数,按企业上年度领取失业保险人数中主动裁减职工人数计算企业裁员率。

4.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捷、及时的经办服务,主动对接推介政策,引导和支持其按规定申领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