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户籍发生变化,如何认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发布时间:2024-03-05 17:15信息来源: 鸠江区二坝镇阅读次数:编辑:倪平 字体:【  

   因出嫁、入赘等原因造成户籍发生变化的,本着防止出现“两头占、两头空”现象,充分尊重其本人意愿出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证明,跨组的需本村委会出具证明,跨村的需对方村(居)出具证明,跨镇(街)的需对方村(居)、镇(街)农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本区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跨县(市、区)的需对方村(居)、镇(街)农业主管部门、县(区)农业农村局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