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褐山街道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9-27 08:30信息来源: 鸠江区四褐山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孙开康 字体:【  

四褐山街道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度

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各社区、各部门:

为坚持和完善街道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现将《四褐山街道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度综合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修改意见,于9月20日上午下班前将意见盖章后反馈至街道党群工作办公室,如无意见,亦请书面函复。

(联系人:陶昌盛;联系电话:4926843;QQ:283109852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全街2020年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客观评价部门和社区的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现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类考核的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分别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日常抽检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二章  工作人员考核

 

第三条  考核对象

1.机关六办两中心工作人员:街管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街道聘用人员(含宏达公司、国有拆迁公司聘用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人员纳入街道统一考核)。

2.社区工作人员: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月度目标考核(100分)

每月末对工作人员进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每月核算统计得分,全年累计平均计算得分,所得分数占年度目标考核得分的60%。

1.部门工作考核(70分)

1)考核内容:

月度考核主要从工作效率、任务执行力和任务完成数为主要考核内容,突出德、能、勤、俭、廉方面的工作能力(以整分为单位): 

工作作风(7分);工作态度(7分);③工作质量(10分);④工作完成量(10分);⑤服务水平(7分);⑥推进速度(7分);⑦配合程度(5分);⑧依法办事能力(7分);⑨廉洁自律(5分);⑩居民的满意度(5分)(含街道、社区、部门的批评和表扬)

2)考核得分:

部门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的考核得分: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社区书记每月对本部门、本社区的所有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即为每个月的实际考核得分。

社区书记的考核得分:由各社区联系点领导每月对社区书记进行考核打分,即为每个月的实际考核得分。

③各部门、各社区将月度考核结果统计好,当月最后一天工作日上报街道考核办汇总,次月5日前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并报主要领导。

2.出勤情况考核(30分)

1)由综合保障办、各社区每月初公示上月出勤情况,无故未打卡1次扣1分,扣完为止(此项由综合保障办、各社区提供依据);效能督查无故不在岗,发现1次扣5分,扣完为止(由效能办提供依据);如被市、区效能办督查通报,一次扣10分。

2)年事假在公休假里抵扣,超出1天扣1分,超出3天后每天扣2分,超出一星期后每天扣3分,扣完为止。

3.当月的考核得分=工作考核得分+出勤情况考核得分。

月度得分由考核办负责汇总计算出当月的考核得分并公示。 

(二)年度目标考核(100分)

采取民主测评、各级工作评价和重点工作保障考核相结合的模式,占年度综合考核得分的40%。

机关部门工作人员:

1.民主测评(50分)

1)各部门对照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进行述职说事,全体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2)监察室不参加民主测评,其得分取测评平均分。

2.工作评价(40分)

1)街道主要领导评价各占10分,街道分管领导的评价占10分,社区书记综合评价占10分。

2)分值计算:工作评价分=各级评价得分之和。

3.重点工作保障考核(10分)

因文明创建、征收、突发事项等重点工作需要,被有关领导安排的,或街道应急保障性任务,根据综合保障办短信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一次扣3分(由街道综合保障办提供相关依据)。

4.年终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50分)+工作评价得分(40分)+重点工作保障考核得分(10分)

社区工作人员:

1.民主测评(50分)

各社区工作人员对照年度综合考核目标进行述职说事,社区党员和居民代表进行民主测评。

2.工作评价(40分)

1)街道主要领导评价各占10分,联系点领导的评价占10分,部门副主任综合评价占10分。

2)分值计算:工作评价分=各级评价得分之和。

3.重点工作保障考核(10分)

因文明创建、征收、突发事项等重点工作需要,被有关领导安排的,或街道组织的保障性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一次扣3分(由社区向街道综合保障办提供相关依据)。

4.年终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30分)+工作评价得分(60分)+重点工作保障考核得分(10分)

第五条 加减分

(一)加分项

1.个人或部门工作受到街道通报表扬的,每次加2分。个人或部门在2020年度荣获区委、区政府,市直部门综合表彰的;荣获市委、市政府,省直部门综合表彰的;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综合表彰的;获国家级综合表彰的,经街道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每项分别增加3分、5分、10分、20分。

2.所在部门单项考核在区排名第一或在市排名前二,经街道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分别给部门负责人增加5分或7分

(二)减分项

1.个人或部门工作受到街道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个人或部门工作在2020年度受到区、市、省、国家级通报批评的,经街道综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后每项分别扣3分、5分、10、20分。

2.社区、部门信息报道月度任务没有完成的,社区、部门所有人员每人扣1分,由党群工作办每月统计公示(社区、部门信息报道月度任务详见《四褐山街道关于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3.个人根据自身特长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次,由社区、部门给予认定,月度任务没有完成的扣1分,由社区、部门每月汇总上报,党群工作办统计公示。

加减分中各类通报表彰和批评由综合保障办负责汇总,信息报道和志愿服务统计由党群工作办负责汇总,次月5日前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

(三)部门在年度工作中出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根据职责分工,具体经办人和部门负责人直接定为不称职。

1.出现影响经济发展的重大事件的;

2.由于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到区级以上集访,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

3.党风廉政建设出现问题的;

4.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重大问题的;

5.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四)部门年度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

1.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2.信访维稳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3.计划生育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5.环境保护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第六条  工作人员考核得分。

考虑部门打分不一致,月度目标考核得分按每个部门平均分值权重折算原始分。

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得分=月度目标考核得分×60%+年度目标考核得分×40%+加减分。

第七条  部门考核得分。

部门考核得分采取部门人员总分平均数的计算方式,核算各部门最终得分,根据得分按20%比例评选优秀部门。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第八条  工作人员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个人考核结果的评定:根据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往低排列。

1.优秀等次:考核分值原则在90分以上的人员,并按10%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2.称职等次:考核分值在70--90分(不含)的人员;

3.基本称职等次:考核分值在60--70分(不含)的人员;

4.不称职等次: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人员。

个人考核结果的运用:个人年度综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奖金的评定依据;

1.优秀等次:年终核发的目标考核奖全部兑现,另增发2000元奖金;

2.称职等次:年终核发100%目标考核奖;

3.基本称职等次:年终核发80%目标考核奖;

4.不称职等次:年终核发50%目标考核奖;

5.受到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发。

6.综合考核奖金按月计发,当月累计事假7天(不含)以上、病假15天(不含)以上的人员不发当月奖金;全年累计事假、病假20天(含)以上的人员扣发1个月奖金;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不含)或旷工15天(不含)以上者,取消全年奖金。

第九条  部门考核结果的评定及运用

部门考核结果的评定:优秀部门的评定根据“六办两中心”得分,从高往低排列,无“一票否决”情况的前两名定为优秀部门。

部门考核结果的运用:作为增加部门个人优秀等次名额的依据,优秀名额不得超过全区给予优秀指标数。

 

第四章  考核的组织

 

第十条  目标考核由街道部门和社区及考核办具体负责实施。其中部门、社区负责本部门、本社区的月度考核,考核办负责部门、社区的年度考核。年度考核时,街道考核办工作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抽调。

第十一条  日常抽查时,发现月度考核评价打分存在不实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对评分人给予批评教育、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等处分,屡教不改者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第十二条  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和协调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年度综合考核中的相关事项,对考核的工作目标、考核结果和奖惩方案进行审核,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第十三条  2020年6月30日前转岗交流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在现任职岗位上进行考核;2020年6月30日后转岗交流的工作人员,在原任职岗位上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  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工作人员、优秀部门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  本实施办法由街道年度综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坚持和完善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现将《关于深化县域结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修改意见,于7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意见盖章后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A504室),如无意见,亦请书面函复。

(联系人:沈振兴;联系电话:5865172;QQ:47404740 )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区直各单位:

为坚持和完善县域结对帮扶工作,现将《关于深化县域结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结合各自职能提出修改意见,于7月12日上午下班前将意见盖章后反馈至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A504室),如无意见,亦请书面函复。

(联系人:沈振兴;联系电话:5865172;QQ:47404740 )


附件

四褐山街道机关及社区工作人员2020年度综合考核月度考核评分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月度考核内容(100分)

总得分

备注

工作考核得分(70分)

总分

出勤情况考核得分

工作

作风

工作

态度

工作

质量

工作完成量

服务

水平

推进速度

配合程度

依法办事能力

廉洁自律

居民的满意度

7分

7分

10分分

10分

7分

7分

5分

7分

5分

5分

70分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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