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预案】湾里街道防洪排涝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3-20 15:40信息来源: 鸠江区湾里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洪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确保我街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涝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我街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长江流域规划、芜湖市城市防洪规划、芜湖市城市发展规划、鸠江区防洪排涝应急预案制定。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湾里街道境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洪水、内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团结一致抗洪排涝。

    二、概况

2.1自然地理

湾里街道区域总面积17平方公里,人口5.2万,辖6个社区、1个工业园区。长江大堤责任段总长3239.5米,责任段内有西江、合南排灌站两座和合南闸一座,是城北圩的一部分。境内银湖、凤鸣湖水面各为0.52平方公里和0.94平方公里,汛期可发挥重要的调蓄功能。主要水系有两条:西江水系、合南水系,银湖、凤鸣湖与长江相贯通。

2.2社会经济

我街位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镜湖区交界处,全街地理位置十分优越,东起芜湖机场,西临长江,长江大桥、205国道、朱家桥外贸码头、皖赣铁路枢纽和华东第二通道——芜湖铁路小杨村编组站以及宁安城际铁路项目均在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交通十分便捷。常住人口约3.8万人,流动人口约1.4万人。下辖金湾、银湖、石城、合南、凤鸣湖、华强6个社区和8个股份经济合作社,设有基层党组织121个,2022年我街财政收入6.14亿元。

2.3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暴雨集中在6~8月份,其中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本地梅雨季节,易发生暴雨,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最大日降雨量超200mm;短时强降雨导致地面积水汇入沟渠,现有排涝能力限制及排水渠道过水断面影响,导致低洼地及排水不畅地区易产生内涝。

洪水:本地区均为过境洪水。受上游洪水影响,长江上形成洪峰后需1-2天以上时间可到达芜湖,集中发生在5~7月份。

台风:夏季沿海地区台风对本地区产生一定影响,受台风等级及路径影响可产生灾情。

2.4洪涝防御体系

防洪主要依靠长江大堤;排涝依靠境内西江、合南两座排灌站外排。

防洪体系:我街长江堤长3239.5m。按堤防等级划分:一级堤防3239.5m。按所在区域划分:江南长江干堤3239.5m(含朱家桥外贸码头479m钢筋砼防洪墙)。穿堤建筑物3座,西江排灌站、合南排灌站和合南闸。

排涝体系:我街共有2条主要水系(西江水系、合南水系),2座排涝泵站(西江排灌站、合南排灌站均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承担排涝任务。西江水系、合南水系为城市排涝标准。

2.5重点防护对象

我街境内的党政机关所在地,驻区部队、铁路、公路干线、工业园及居民住宅区和市政供水、供电、供气以及城市污水处理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三、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为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湾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组成人员如下:

   委:  

长:许红霞

委:宋迎春  张庆胜  管月奇   

常务副指挥长:朱贵

副指挥长 蔡兆旺  程安然      冀欣冬 刘志祥  黄刘华  

   员:李金霞  张建国  凌茜萍  汪珊珊 齐庆忠  宋爱静       陶昌翠  史庭文  杨才军 汤自全  许月芳    齐春芝 周立新  胡青青   许传祥       昝志伟      杨祥凤 晋入亮  盛延龙  陶明辉  许家武      李伟平  

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祁宏(兼),办公室成员周文俊、黄万春、尹娜、胡文斌。联系电话: 5811023。  

3.2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保障办:负责防汛防台期间的值班安排和后勤保障。

党群工作办:负责汛期的宣传报道工作。

城市管理办、建投公司:负责居民小区、桥北工业园区的防汛排涝工作。

经济发展办(财政):负责汛期的资金保障。

社会事务办、为民服务中心:负责汛期和台风期间的灾情统计和救灾及危房居民的迁移安置工作。

平安建设办:负责汛期和台风期间的在建工地、户外广告牌、危房等的安全督查整改,消除隐患工作。

人武部:负责应急队伍的组织、演练、调配及江堤达到设防水位以上的巡查等防汛防台应急工作。

公安部门、市容中队:负责安全保卫,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的秩序。

各社区:负责辖区内的排涝、清障,台风前的安全隐患排除、危房住户的安全转移,抢险人员的组织,储备防汛抢险物资,按照防指的命令组织人员上大堤巡查值守等。

3.3办事机构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街道平安建设办,具体负责及时掌握并做好辖区内渠道和堤防的水情、雨情、工情等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密切关注上游及周边地区的水、雨情及天气变化,进一步落实具体堤段、穿堤建筑物等设施的防汛责任制,加强堤防及各类穿堤建筑物的巡查和维护,确保防洪工程安全正常运行。负责物资的调配,做好内涝的应急处置,当好参谋。

    四、预防与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通过中、短期天气预报了解降水量、天气形势、台风生成走向趋势及其它有关气象信息;及时掌握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和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长江堤防信息:适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出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抢险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洪涝灾情信息:灾情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4.2  预防预警行动

①气象水文预警行动: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街道及时向全街发布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街道防指提早预警,通知防指成员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②洪水灾害预警行动:当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街道防指通过各种媒介向全街发布汛情信息,街道防指可视情进入紧急防汛期;当堤防或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同时向区防指报告。

③地质灾害预警行动:地质灾害易发生后,及时向防指报告,由区防指安排专业部门实施地质灾害抢险。当预报发生强降雨时,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警示周边群众,快速转移。

④台风暴雨灾害预警行动: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向全街发布。

    五、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和Ⅰ级(特别重大)四级,分别用蓝、黄、橙、红表示。街道防汛值班人员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5.2  应急响应发布

蓝色(IV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由区防办主任签发,区防办发布。

黄色(II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分管防汛副指挥长批准,区防指发布。

橙色(I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由区防指分管防汛副指挥长批准,区防指发布

红色(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由区防指指挥长批准,区政府发布。

5.3  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5.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蓝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

2)长江超过同期多年平均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主要支流达到警戒水位(青弋江清水水位站,裕溪河裕溪闸(上)水文站下同);一般支流接近或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或超保证水位。

3)主要支流接近警戒水位,且气象台预报全市未来24小时有暴雨。

4)河道可能发生一般洪水,长江干支流堤防局部可能发生较大险情。

5)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雨,雨量已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6)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区产生影响;

7)区域内发生轻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8)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情况。

5.3.2 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1)街道防办加强汛情的监视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各成员单位保持警戒值班。

2)发现险情及时向区防办报告。

5.4  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5.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2)长江或一条主要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

3)两条以上主要支流接近警戒水位,且气象台预报全市未来24小时有大暴雨。

4)河道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长江或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5)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到暴雨,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6)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区产生较重影响;

7)区域内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8)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情况。

5.4.2 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各成员单位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2)各社区要组织力量巡查,及时消除防汛隐患;排水系统、水闸的管理部门进入临战状态。

5.5  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5.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橙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2)长江超过历史实测最高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主要支流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或超过保证水位。

3)河道可能发生大洪水,长江或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溃堤、决口。

4)主要支流接近历史最高水位或保证水位,且气象台预报全市未来24小时有特大暴雨。

5)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暴雨,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

6)台风可能或已经对我区产生严重影响;

7)区域内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8)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情况。

5.5.2 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1)街道防指成员单位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在区防指工作组、专家组的指导下做好防汛工作。

2)启动部分防汛预案,对出现险情、灾情的区域,街道防指及时宣布所在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各成员单位要全力配合相邻区域、单位的防汛救灾工作。

3)街道领导除了带班指挥外,还要带队深入防洪重点部门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

4)出现灾情、险情的区域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街道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5.6  红色(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5.6.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

1)气象部门发布红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2)长江弋矶山或凤凰颈站超过保证水位;2条以上主要支流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或超过保证水位

3)两条以上主要支流接近历史最高水位或保证水位,且气象台预报全市未来24小时有特大暴雨。

4)河道可能发生特大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重要堤段很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溃口、决口及水闸垮塌。

5)市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暴雨,雨量已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2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6)区域内发生特大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

7)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情况。

5.6.2 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1)根据区防指要求,宣布我街进入紧急防汛期;街道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各位副所长按分工进入一线指挥;在区防指工作组、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防汛工作。

2)全面启动防汛预案,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防汛预案的职责划分和要求开展抗洪抢险工作;未出现险情、灾情的地段、区域和单位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

3)街重要的抢险工作在区防汛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抓好落实。一般性抢险救灾工作街道防指成员单位按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受灾地段、区域的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开展防汛工作,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开展防汛工作。

4)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应立即向区防指报告,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在区防指专家组的专业指导下全力组织抢险;同时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紧急调拨防汛物资。

5.7  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快速、准确、翔实地向区防指上报。

5.8  指挥和调度

出现灾情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指挥机构人员到岗,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5.9  抢险救灾

出现灾情或重大险情后,防汛机构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预案立即紧急处置,调集人力、物力及技术支持,实施抢险救援。

5.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11  应急响应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根据区防指通知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六、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防汛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必须保证畅通,街道防指领导、现场指挥部与重要场所电信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街道防指办应编制防洪所涉及到单位及个人防洪应急抢险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抢险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及装备、专业技术力量、抢险队伍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必须按时按量提供,争取时间,减少灾情。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在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部门需确保供电,交通部门要保障抢险物资及抢险人员的运输。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由灾区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卫生防疫部门组织人员开展防疫消毒,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防治、抢救伤员等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与汛前筹集储备,发生险情时由街道防指调拨,组织调运至抢险现场;防汛经费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列支,遇特大汛情,申请追加特大防汛经费。

6.6社会动员保障

由街道防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广泛利用各种有效媒介进行防洪抗旱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街道防指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及防汛减灾演习,使防汛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七、后期处置

7.1  灾后救助    

发生洪涝灾害的社区在街道有关部门协助下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和重建家园等灾后救助工作。

7.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洪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集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力争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7.4灾后重建

根据汛期灾害损失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当年受灾区的保险与补偿,参照有关规定,组织检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保险偿付标准和办法,由街道汇总后,报区政府及有关保险部门批准执行。

7.6调查与总结

街道防办针对当年防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当年汛后即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修改后报区防指,以利下年度提高防洪应急工作水平。

    八、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市区工程实施条件和防洪能力下,针对不同水平、气象的条件,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使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管理与更新由街道防指负责,按照上级防指要求,对需要更新的内容及时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湾里街道防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