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区级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13:22信息来源: 鸠江区清水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沈巷镇、汤沟镇、白茆镇区文明办、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体局、区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鸠江生态环境分局、绿丰公司:

为做好我区2022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验收工作,现将《2022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区级验收工作方案》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真研究,做好验收前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验收任务。

 

 

 

鸠江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1031

 

 

 

 

 

 

2022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区级验收工作方案

 

一、时间安排及验收组人员

1.验收时间:2023112日-113日。

2.人员安排:抽调有关区直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组成验收组,各单位验收人员根据区级验收组工作安排表(附件1)的验收指标分工进行验收。

二、验收对象

2022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点:沈巷镇保圩行政村葛老八中心村、沈巷镇八角行政村油坊中心村、沈巷镇五显集社区吴彦圣中心村、汤沟镇前进行政村黄吴中心村、汤沟镇马圩行政村沙地中心村白茆镇套北行政村黄家中心村、白茆镇新园行政村小瓶厂中心村、白茆镇三官殿社区三利闸中心村。

三、验收方法

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 加快建设彰显徽风皖韵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意见>相关配套文件及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农组发〔20238)中安徽省和美乡村中心村建设验收办法(试行)》规定的验收指标和计分方法进行验收。

1、根据工作介绍,对照细则资料清单,查阅中心村建设相关软件资料(附件3)。

2、现场查看生活垃圾治理、供水、改厕、生活污水治理、庭院环境整治、道路、河沟渠塘疏浚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公共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情况。

3、根据软件资料和现场检查情况分项予以验收评分(附件2)。

四、结果运用

此次集中验收将形成初步验收意见,作为政府目标任务考核和区级财政专项奖补安排的依据。对于未通过区级验收的建设点,区委农办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

五、其他事项

有关镇以本次区级验收为契机,及时整改落实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做好迎接市、省级考核验收的准备。如在省级考核验收中扣分,市对区级目标考核中将加倍扣分,若各村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未通过省、市级验收(或名次落后被市级通报),则区级剩余奖补资金(200/村)将不再下发。

附件1:区级验收组工作安排表

附件22022年度省级美丽乡村验收评分表

附件3:省级中心村建设验收软件资料清单

 

 

 

 


附件1

                区级验收组工作安排表

类别

单位

验收指标分工

验收时间、

地点

牵头

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庭院环境整治提升及其长效管护机制、改厕治污及其长效管护机制、群众评价、加分项

11月2日上午沈巷镇葛老八中心村、油坊中心村、吴彦圣中心村

11月2日下午汤沟镇黄吴中心村、沙地中心村

11月3日上午,白茆镇黄家中心村、小瓶厂中心村、三利闸中心村

组员

单位

区文明办

乡风文明建设

区财政局

产业发展

交通运输局

道路畅通和亮化

区水务局

供水保障、河沟渠塘疏浚清淤

区文旅体局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其长效管护机制

区城管局

生活垃圾治理及其长效管护机制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鸠江分局

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及执行

鸠江生态环境

分局

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其长效管护机制

绿丰集团

公共环境整治提升及其长效管护机制


附件2

2022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评分表

指标

102分)

验收内容及评分标准

实际

得分

扣分原因

一、建设规划(方案)编制及执行(5分)

1.中心村选址科学合理,符合村庄分类成果,得 0.5 分;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已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得 0.5 分;

 

 

2.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备、公共服务便利、人居环境舒适,规划人口符合《安徽省和美乡村建设“十四五”规划》要求,得 1 分;

 

 

3.建设规划(方案)能够结合自然禀赋,彰显乡土特色,突出宜居宜业,体现文化传承,图文一致,内容详实,得 1 分;

 

 

4.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得 1 分;

 

 

5.中心村规划(方案)与建设一致,执行较好,得 1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重点建设任务

85分)

(一)生活垃圾治理9分)

1.按照“农户集中投放、服务企业收运、市县统一处理”模 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生活垃圾得到及时收运处理,得 3 分;

 

 

2.中心村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到位;无暴露积存生活垃圾,无就地焚烧、简易填埋等现象,得 3 分;

 

 

3.推广生态美超市、垃圾兑换超市、星级用户评分制等模式,得 1 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得 1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供水保障4分)

按照《农村饮水安全评价准则》(T/CHES 182018),实现全部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全面实现 24 小时供水的,得 4分,否则酌情得分。

 

 

(三)改厕治污16分)

1.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4 分)

中心村户用卫生厕所基本实现进院入室,应改尽改,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90%以上,村内无暴露旱厕的得 4 分;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 8590%,得 2 分;户用卫生厕所覆盖率低于85%的,不得分。

 

 

2.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4 分)

户用三格式化粪池符合规范要求,达到无害化处理效果的,得 2 分;能够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的,或者通过有效转运,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得 2 分;发现一处厕所粪污得不到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不到位,未经处理直排到公共环境中的,扣 0.5 分,直至 4 分扣完;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粪便收集利用方式、不直接排放污染环境,视同完成卫生户厕改造;此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每发现一处露天粪坑扣 0.5 分,直至 2 分扣完;发现一处户厕拆而未建的,且农户无卫生厕所可用的,扣 1 分;发现一处户厕不能全年使用,扣 1 分;直至得分扣完。

 

 

3. 生活污水治理(8 分)

按照改厕与污水治理有效衔接要求,采用分散、集中或纳管等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干净整洁,没有污水横流等现象。

1)分散处理。对居住较分散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进行黑灰分离,黑水就地就近就农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灰水以分散式、生态化处理为主,通过单户式、联户式收集的方式,采用建设人工湿地加氧化塘工艺等就地生态治理的,或对黑水和灰水合流的采用小型净化槽等生化处理工艺治理的,落实黑水清掏责任和灰水排放要求的,得 8 分,按照收集覆盖户数占常住户数比例乘以 8 分计算得分,低于 80%不得分;

2)集中处理。对居住较为集中的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采用管网加生化处理设施技术路径的,管网收集及处理设施运行正常的,建立专门的运维制度、有专门的运维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运维的,得 8 分;按照收水管网覆盖户数占全体户数比例乘以 8 分计算得分,收集处理设施未建成、运转不正常或管网收水覆盖率比例低于 60%不得分;

3)纳管处理。对直接纳入市政、企业污水管网进行处理的,中心村收水管网与市政污水管网实现有效连通,得 8 分,按照收水管网覆盖户数占常住户数比例乘以 8 分计算得分,收水管网覆盖比例低于 60%不得分;

4)上述三种模式互有结合的,分项验收后加权计分。

每发现一处污水横流的,扣 0.5 分,扣完为止;黑水直接排

入外环境水体的不得分;污水处理设施未建立或者空转、停运的不得分。

对世界文化遗产地、省级以上传统村落等古村落,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采取符合实际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和管护措施的,视同符合以上相关要求;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二、重点建设任务

85分)

(四)庭院环境整治提升6分)

1.农户院内干净(地面干净、无乱堆乱放等),室内(居室、厨房、仓房等)干净(地面干净、摆放整齐等),厕所干净(无臭味、厕具清洁等),房前屋后平整干净(无乱堆乱放等)的,得 3 分;

 

 

2.生产生活用具摆放规范(堆放整齐、地面整洁等),畜禽养殖管理规范(无人畜合居、畜禽圈养、地面无粪污等)的 3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五)道路畅通(10分)

1.通村主干道路面宽度达到 4.5 米的(若受有关政策法规 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通村主干道路路面宽度达到 3.5 米的),

 4 分;

 

 

2.中心村内路网布局合理,主次分明的,村内主干道路采用水泥、沥青或者砖石等乡土材质硬化,路宽一般不低于 3.5 米的,得 2 分(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除外);

 

 

3.中心村内次干道采用砂石等乡土材质适度硬化,得 2 分;

 

 

4.实现入户路户户通,方便群众出行的,得 2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六)河沟渠塘疏浚清淤(6 分)

 

1.整治疏浚河沟渠塘,实现村内水系畅通,水体清澈的,得 2 分;

 

 

2.河沟渠塘疏浚后,及时护坡(提倡生态护坡),做好绿化的,得 2 分;

 

 

3.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水面无明显漂浮物,无黑臭水体的,得 2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7 分)

 

1.按照因地制宜、资源整合、简易适用的要求,利用现有设施统筹改造,或新建,或就近共享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得 4 分;

 

 

2.服务中心面积适当,能够统筹合理使用,具备社区服务、 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活动室功能并能正常开展活动的,得

1 分;

 

 

3.积极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光纤宽带和 4G 及以上网络中心村全覆盖的,得 2 分;利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不按相关规划要求建设,或者照抄城市化手法,严重脱离当地实际,搞大拆大建建大公园、大广场、大村庄标志、大亭子(牌坊、门楼)等实用性不强的建筑,扣2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八)公共环境整治提升(12 分)

 

1.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线路架设安全规范、无违章交越和搭挂的,得 2 分;

 

 

2.开展村庄道路两侧、水体沿岸、庭院和村庄周边绿化,除受有关政策法规和特殊自然条件限制的,村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50%的,得 1 分;通村主干道、村内主河道绿化达到90%的,得 1 分;村庄绿化适地适树,以乡土乔木树种为主,灌木为辅,倡导自然式种植,植被覆盖度高,绿化效果较好的,得2 分;

发现一处过度使用人工草皮或移栽名贵、高龄大树、断头树天然大树的、破坏古树名木的,扣 0.5 分,直至 2 分扣完。

 

 

二、重点建设任务(85分)

3.村前屋后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发展小菜园、小果园小竹园、小花园、小茶园等,实现村庄环境美化的,得 2 分;

 

 

4.整治利用闲置地块,适度打造村民共管共享公共活动空间的,得 2 分;

 

 

5.在村庄主干道和公共活动区域,利用多种方式安装安全简易路灯,进行适度亮化的,得 1 分;无损坏、使用正常的,得1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九)产业发展(10 分)

 

1.中心村所在行政村、乡镇被评为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

镇的,得 2 分;或中心村所在行政村(含村内园区)被认定为省

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得 2 分;或中心村被纳入长三

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158”行动计划)、省级以上

现代农业示范区、产业园的,得 2 分;或中心村被纳入全省粮食

绿色增产示范片、示范村(或村内有省级示范户)的,得 2 分;

或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主导产业产值占总产值 50%以上的,得

2 分;

 

 

2.合理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生态条件,培育做强现代种养业、提升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做精乡土特色产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等高质量乡村产业体系的,得 2 分;

 

 

3.本村乡村产业发展或村内经营主体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

 2 分;获得市级荣誉的得 1 分;获得县级荣誉的得 0.5 分;

 

 

4.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20 万元以上的,得 4 分;15 万-20 万元的得 3 分;10 万-15 万元的得 2 分;1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对采煤塌陷区不具备农业生产条件的搬迁安置村,计分项调

整为:

1)鼓励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参加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愿望的失地农民开展创业培训的,得 2 分;

2)落实促进失地农民就业政策,积极创造就业岗位安置失地农民就业的,得 1.5 分;

3)中心村从事农村加工、运输、商贸等二三产业创业就业户数占农户比例达到 30%以上的,得 1.5 分;

4)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到 20 万元以上的,得 5 分;达不到 20 万元的,按照以下方式计分:

①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 15 万-20 万元的得 4 分;10 万-15万元的得 3 分;10 万元以下的得 1 分;

②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年度增幅 10%以上的得 4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十)长效管护机制(6 分)

 

引导村民主动参与村庄管护,建立县乡财政补助、村集体补

贴、住户适量付费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等切实可行的经费分担机制,

做到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激励、有监督,实现

垃圾、污水、改厕、绿化、公共设施维护等长效管护的,得 6 分。

此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三、乡风文明建设(5 分)

 

1.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引导农民践行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或所),建立完善“一 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和 禁毒禁赌会)并充分发挥作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尊良俗、去低俗、除恶俗,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效明显,有效遏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得 1 分;

 

 

2.积极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美丽庭院等创建,广泛开展“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的,得 1 分;

 

 

3.村规民约合法简约规范且群众知晓率高,经常性开展群众喜闻乐见文体活动的,或获得县级以上乡村治理方面示范激励的,得 1 分;

 

 

4.发掘本地本村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山水文化、家风文化、农耕文化等,传承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古树名木古居保护等较好的,得 1 分;

 

 

5.广泛开展农民普法教育,中心村治安状况较好的,得 1 分;

以上各项不完全符合要求的酌情得分。

 

 

、群众评价(5分)

在年度考核时通过入户调查方式统一开展。

1.环境卫生改善满意度(1 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2.基础设施改善满意度(1 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3.公共服务改善满意度(1 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4.乡风文明改善满意度(1 分),根据情况酌情得分;

5.是否存在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搞面子工程等问题,有问题的不得分,无问题的得 1 分。

 

 

省级中心村加分项(2 分)

 

1.尊重群众意愿,突出农民主体,村庄建设与管理群众参 与度高的,加 0.5 分;

2.优先采取生态措施,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就地取材改善 环境,农房与院落面貌较好,村庄与周围环境自然和谐,村庄美 化绿化,村容村貌整洁,建成乡愁浓郁、生态宜居村庄的,加 0.5 分;

3.村内实现雨污分流的,加 0.5 分;

4.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效果好和资源化利用效 果好,加 0.3 分;

5.落实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以县为主整合涉农资金成效 显著的,加 0.2 分。

 

 

验收时间:                                   验收人员签字


附件3

省级中心村建设验收软件资料清单

 

1.经县(市、区)规委会(政府)或专家评审委员会审核批复的中心村建设规划(方案)文本;中心村建设范围及重点建设工程分布示意图(小图)。

2.改厕相关资料:卫生厕所普及率调查表及分类户厕清单;改厕粪污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情况说明。

3.最近两季度饮用水水质检测报告。

4.污水处理相关材料:污水收集处理户数清单,生活污水分散和集中处理的证明材料及管护、运维制度或合同。

5.产业发展相关材料:产业发展获得荣誉的正式文件,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证明,人均可支配收入证明。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凭证、合同、汇总表,农经部门提供的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凭证、《收益及收益分配表》。

6.长效管护机制,有制度(红头文件、规章制度或在合同中标注)、有资金(县乡拨款凭证或者由县级提供市场化运作合同等)、有人员(管护人员合同、工资花名册等)、有监督(各类监督考核、群众日常监督等)。

7.开展乡风文明建设相关活动方案(文件)、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