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街道违法建设巡查及查处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有效预防违法建设的产生,营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市、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街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芜湖市市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鸠江区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精神,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权责统一、重心下移、明确责任、齐抓共管、控增量、减存量”的原则,对我街境内老旧村庄、道路两侧、居住小区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查处违法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快治理存量违法建设,有效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净化城乡建设环境和居民生活环境。
二、工作内容
各社区(资产委)负责对本辖区境内老旧村庄、道路两侧、居住小区等所有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查处(包括集体土地、宅基地上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等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重点,源头预防,严密防控,加强巡查,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设。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全街查违组织机构,严格落实“三级”网格巡查机制。街道各职能部门对照“市、区两级预防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职责。各社区(资产委)为辖区内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的责任主体,对应成立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查处工作,明确城管专干,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2.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资产委)为本辖区内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的责任主体,社区(资产委)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社区(资产委)分管领导及具体从事违法建设巡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各社区(资产委)要根据巡查人员数量和辖区面积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划分责任区域,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定岗、定责、定人”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3.营造氛围。各社区(资产委)要将查处违法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列入每年的工作目标,组织利用好各种宣传手段,加强查处违法建设政策法规的宣传,曝光反面案例,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教育和监督作用,不断增强广大居民依法、守法的观念和自觉性。
4.源头防控。坚持违法建设露头就打,实行前置管理,对堆放砖、砂等建筑材料、有违建苗头的违建户,做好前期的宣传劝导工作,并拍照取证、留存,加强源头防控,一旦发现有违建迹象的,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对周边群众形成强大的教育和震慑警示作用。
5.建立“零报告”制度。街道城管办制作违法建设“零报告”报表,建立“日巡查,零报告”制度,并由社区(资产委)书记签字盖章确认。各社区(资产委)每天向街道城管办上报当日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情况,每月汇总向街道城管办上报违法建设巡查、查处拆除等工作进度以及相关工作信息(违法建设巡查、查处月度总结),形成“日报告、月总结”的工作模式,杜绝漏报等现象,并向社会公开查违举报电话,完善社会监督投诉机制。
6.建立“三级”网格机制。按照街道违法建设巡查(三级)网格表,严格落实落细巡查责任,对重点区域、重点地块施行早中晚一日三查,普通区域巡查无盲区,并将巡查中发现的隐患和苗头问题三级网格信息共享,形成巡查区域交叉相互覆盖,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的态度第一时间拆除,杜绝违建户侥幸心理。
7.建立“部门督查”机制。街道城管办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网格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各社区(资产委)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立即通报所属社区(资产委),所在社区(资产委)要立即安排人员现场核实,对新建、在建违法建设组织人员立即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行“严打击、零增长”。
8.建立“考评通报”机制。对各社区(资产委)管控违法建设工作实行月度考评制度,主要针对重视不到位、巡查不到位、管控不到位、拆除不到位等现象进行考评,同时街道城管办将定期对各社区(资产委)违法建设拆除进度、新增数量等情况进行通报,每月将考评和通报的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排名,并将考评结果报街道主要领导。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违法建设巡查和查处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净化城乡建设环境重要举措,各部门、社区(资产委)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领导靠前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切实抓紧抓好,以高度负责的担当精神推进工作落实。
2.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资产委)切实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结合本辖区实际,进一步明确整治目标、细化整治内容、落实责任分工,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社区(资产委)要尽职履责,强化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保障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3.构建长效机制。各社区(资产委)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违法建设保持严管态势,加大源头管控和日常巡查力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杜绝新增违法建设的产生。
4.严肃问责追究。严肃治庸治懒,强化问责追究,督促履好职、守好岗、尽好责,落实具体责任人。对发现、拆除违法建设不及时,巡查履职不到位等行为的,移送街道监察室依法依纪处理。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清水街道办事处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