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鸠江区沈巷镇沈巷社区委员会关于八届区委第七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1日至5月15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沈巷社区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区委巡察组向沈巷社区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反馈意见下达后,沈巷社区党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沈巷社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同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整改措施,形成“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业务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沈巷社区党委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3个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沈巷社区党委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将整改措施转化为长效机制,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首先完善制度体系,扎紧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再次发生;其次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制度文件,通过知识测试、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制度知晓率和执行力;同时推动常态监督,建立“日常监督+专项检查”机制,由监督委员会负责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完善机制”的闭环管理。
四是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社区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带头扛责履责,主动认领巡查反馈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示范引领,通过讲专题党课、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主动性,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形成“头雁效应”;注重统筹结合,将整改工作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促发展。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在基层落实不够,履行服务群众职能还有差距方面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市委有关社区工作各项要求落实情况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日,制定理论学习计划,明确每月开展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次数,加强对理论学习的组织和引导;二是2024年8月-11月,开展集中学习4次,交流研讨4次,自学4次,夯实“两委”班子政治理论基础;三是2024年9月7日对“两委”成员进行理论测试,有效检验了社区“两委”成员政治理论学习的成果,并评选“学习之星”1名。
(2)针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7日,组织“两委”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关于产业发展的内容,提高了思想认识;2024年10月9日,党委书记和分管财务副主任参加鸠江区乡村振兴专题培训会,学习村集体经济振兴与合作社发展思路;二是积极谋划和发掘项目,2024年结合本社区实际推进农贸市场管理项目,2024年1月-11月集体经济收益超100万;三是制定和推进争星夺旗项目发展举措,社区在2024年二季度“争星夺旗”中项目发展获得一星;四是每季度末听取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发展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上级考核指标。
(3)针对“防返贫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2024年1月-11月,召开防返贫专题会议11次,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的重要论述和部署当月防返贫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了对防返贫工作重视程度;二是2024年1月-11月,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入户签订卫生倡议书等宣传活动9次,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村容村貌显著改善,6月、8月在区内考核被评定为“最干净村居”;三是2024年1月-11月,组织开展网格员培训会3次,提高网格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工作不力的网格员刘宝英进行了更换,四是2024年8月16日,对陈奇、方强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人居环境负责人方强同志和对乡村振兴专干陈奇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方强同志和陈奇同志开展自我检讨;五是健全完善了常态化监管机制,每月开展“回头看”,截至2024年11月,发现问题14个,整改问题14个。
2.“民生工程”、物业管理、拆迁安置等职责使命落实情况
(4)针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1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8次,辖区内居民三代一卡通均已激活,惠民资金均按时发放到三代一卡通中;二是建立了追缴台账,现已追回了重残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多发放121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违规领取68263元;三是2024年8月16日,对翁晶晶、杨文君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民政专员杨文君同志和社保专员翁晶晶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杨文君同志和翁晶晶同志开展自我检讨;四是2024年8月-11月,排查了社区内所有领取惠民资金的人员,建立排查台账,现暂未发现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环境卫生整治、公共秩序维护、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开展情况
(5)针对“人居环境整治不彻底”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1月,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2次,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二是2024年1月-11月,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入户签订卫生倡议书、横幅等宣传活动10次,提高了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三是黑臭水体处理得当,铁路明渠及施家大沟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已于2023年10月被沈巷镇人民政府立项整改,现已基本完成,雷公塘黑臭水体、许村后塘黑臭水体已于2024年11月整改完成;四是2024年9月26日起,社区组织了一支由社区干部和志愿者组成的巡查队伍,在重点时段和地段开展无间断禁烧巡逻;五是2024年8月16日,对许二兵、黄俊、方强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秸秆禁烧包保人许二兵、环保分管负责人黄俊同志和人居环境整治分管负责人方强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许二兵同志、黄俊同志和方强同志开展自我检讨;六是制定和推进争星夺旗环境整治举措,村容村貌显著改善,村内垃圾得到及时清理,不再有垃圾堆积现象,道路、公共场所干净整洁,6月、8月在区内考核被评定为“最干净村居”,“争星夺旗”中环境整治二季度获得一颗星;七是健全完善了常态化监管机制,每月开展“回头看”,截至2024年11月,发现问题14个,整改问题14个。
(6)针对“控拆违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1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8次,提高了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二是违建治理成效显著,沈奥花园违章建设42户已全部拆除;三是2024年8月16日,对陈奇、许二兵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沈奥花园包保人陈奇同志和主管控拆违负责人许二兵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陈奇同志和许二兵同志开展自我检讨;四是2024年8月-11月,每周开展巡查活动,加强了对违法建筑的日常巡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7)针对“农贸市场安全隐患大,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1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8次,商户和顾客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明显提高;二是2024年8月,农贸市场多次组织专业人员对市场的水电线路、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4处,整改问题4处;三是2024年8月15日,召开农贸市场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巡查;2024年8月10日,对农贸市场负责人邵福平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 ;四是2024年8月16日,对钱元友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分管农贸市场副书记钱元友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钱元友同志开展自我检讨;五是制定了详细的市场管理制度,包括商户准入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等,明确了市场管理人员的职责,加强了对商户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矛盾信访化解、隐患排查、网格化服务管理情况
(8)针对“信访问题化解不力”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2日,“两委”班子集中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二是2024年8月,成立村民组矛盾排查信息员,做到信访矛盾早掌握、早化解;三是每月定期对社区矛盾隐患进行排查及分析研判,落实123党建工作法,完善议事点阵地、制度建设,自2024年4月至今每月召开一次党群议事点会议,收集群众诉求48件,均及时处理反馈到位;四是2024年8月16日,对钱元友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信访分管副书记钱元友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钱元友同志开展自我检讨;五是2024年8月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两委班子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一案一策”的推进信访问题化解,截至目前已化解重点积案5件,初信初访重点案件3件,重点积案何祖萍、张建平建房问题因审批权限问题已告知相关情况,剩余1件重点积案(郭庆仕等人反映置换的沈巷人家2号楼“经住房”无法办理房屋的“国有土地证”和“经住房产权证”等问题因手续问题暂无法办理),2件初信初访(①钱宏海反映申请拆迁和提前安置问题因安置因房源地点问题,该户不愿意安置于沈巷人家小区,下一步社区将继续与上级对接,房源若有变化将会第一时间通知,②魏加水、张尚梅反映沈巷社区强村在芜湖高速扩款时沈巷镇政府扣压树木征收补偿款,目前正在走法律诉讼)。
(9)针对“反电诈工作存在不足”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2日,召开两委会,部署社区反电诈工作,制定反电诈工作计划,成立反电诈宣传队伍;二是多措并举推进反电诈宣传,2024年7-11月,张贴海报500张,推送诈骗案例4个,举办5场反电诈活动,居民防范意识显著提高,对电诈的常见手段、形式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三是2024年7-11月,加强了与警方合作紧密,协作配合,使辖区内电诈案件显著减少,社区干部反电诈工作水平明显提高。
5.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处置、工程和大宗物资采购情况
(10)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手续。2023年9月8日付沈巷人家花草费用6300元,理事长审批意见情况不清,后社区书记在备注栏签字违规报销,缺少股份合作社会议记录”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6日,组织“两委”成员集中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沈巷镇村级财务管理的办法》;2024年9月23日,组织“两委”成员集中学习《沈巷镇政府限额以下招标采购办法(试行)》;2024年9月25日,组织“两委”成员集中学习《沈巷镇财务管理办法(试行)》,提高财务管理能力;二是2024年8月16日,对财务报账员黄礼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财务分管副主任陈奇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陈奇同志开展自我检讨;三是全面梳理在建工程招投标情况,同时对日常采购等其他资金支出的账目和报销材料进行自查,暂未发现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四是规定由副主任陈奇同志初审,书记钱元友同志复审双审核负责制,对报账流程及材料进行全方面审核把关。
6、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1)针对“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争先进位意识不强。“争星夺旗”工作谋划不足,2023年全年项目发展、环境整治和党建未得星,是全镇唯一的“争星夺旗”五项工作中三项均未得星的村居,且总得星数全镇倒数;二是2024年8月16日,对陈奇、方强、黄志源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项目发展负责人陈奇同志、环境整治负责人方强同志和党建负责人黄志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陈奇同志、方强同志和黄志源同志开展自我检讨;三是2024年8月12日明确了“争星夺旗”五项工作具体负责人,制定和推进争星夺旗具体举措,社区在2024年二季度“争星夺旗”中项目发展和环境整治均获得一星;四是2024年9月15日,听取争星工作情况汇报;2024年10月28日,分析争星工作得星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上级考核指标。
(12)针对“两委”班子为民服务意识不够”的问题。一是2024年8月-11月,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2次,社区“两委”为民服务意识显著提高;二是2024年11月成立了以沈巷镇镇长为组长,党政班子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2024年11月沈巷社区牵头组织工作人员依照包保区域与楼栋划分,深入摸排沈巷人家小区架空层的占用状况,详细登记并建立底册清单,建立好沈巷人家小区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并将相关资料上报专班工作组备案;2024年12月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做足做细群众思想工作,逐家入户进行宣传讲解架空层私搭乱建、违规占用的严重危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问题化解在前;2025年1月- 4月开展治理行动,对无人居住架空层的杂物及危险物品进行清理作业,同步推进小区内充电桩布设工作,截至目前186间架空层已整治173间,剩余13间;下一步针对13户住人户工作人员持续开展一对一沟通协调,逐户制定解决方案,全力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最终胜利,切实提升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和居民生活幸福感;三是2024年8月16日,对许二兵同志进行谈心谈话批评教育;2024年9月20日,在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对沈巷人家包片干部许二兵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许二兵同志开展自我检讨;四是建立了6个党群议事点,落实123党建工作法,自2024年4月至今每月召开一次党群议事点会议,收集群众诉求48件,均及时处理反馈到位。
7.社区廉政风险防控情况
(13)针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纪法警示教育未落到实处”的问题。一是2024年4月19日,召开沈巷社区党委会,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制定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将党员教育管理落到实处;二是2024年4-10月,通过开展党纪教育学习6次,参观鸠江区党风廉政教育馆1次,党纪学习教育研讨2次,案例讨论1次,增强了党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对违纪违法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党员大会上对其进行通报促进了全体党员的自我约束;四是社区书记与“两委”、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及时纠正,增强了党组织的关怀和凝聚力,有效促进了党员之间的沟通与信任。
三、不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持续深化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街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制度,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推动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出新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3-5365515;电子邮箱2513580318@qq.com。
中共鸠江区沈巷镇沈巷社区委员会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