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鸠江区玉米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的通知
各镇: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发展,我局研究制定了《鸠江区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和《鸠江区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鸠江区农业农村局
鸠江区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和服务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玉米生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4404.1 粮食作物种子第1部分:禾谷类
GB 4285-1989 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6151 (所有部分)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32980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
NY/T 1628 玉米免耕播种机作业质量
NY/T 2090 谷物联合收割机质量评价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组织
4.1.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1.2 应具有满足需要的办公场所、工作团队和相应的设施设备。
4.1.3 应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服务程序。
4.1.4 应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4.2 服务人员
4.2.1 掌握农业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2.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2.3 具备满足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4.2.4 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有资质要求的应持证上岗。
4.2.5 熟悉服务程序和服务要求。
4.2.6 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4.3 设施设备
4.3.1 具有满足本地玉米生产需求的相关装备,如播种设备、灌溉设备、施肥设备、植保设备、收割设备等农机设施设备,质量应符合 NY/T 2090、GB 16151(所有部分)等相关标准要求。
4.3.2 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等物质储存条件和人员安全防护条件。
4.3.3 农业机械运行应符合GB 16151(所有部分)的要求。
4.4 档案
4.4.1 应建立健全过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合同;
b) 基本信息,包括服务对象资料档案,服务项目、时间等;
c) 农资资料档案,包括农资种类、数量、价格等;
d) 农业机械档案,包括作业量、作业时间、维护保养情况等;
e) 作业过程档案,包括耕地、种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运输等作业时间、数量、田间服务质量等;
f) 费用支出记录,包括购买农资、机械化作业等的费用;
g) 争议处理档案。
4.4.2 档案建立应一户一档,档案应有固定地点存放,保存期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1 种子
5.1.1 服务内容
提供品种选择、种子代购及种子处理服务。
5.1.2 服务要求
5.1.2.1 应选用通过国家、省级审定的,覆盖本服务区域的合法种子。
5.1.2.2 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4.1的规定。
5.1.2.3 选择包衣种子或药剂拌种。
5.1.3 服务质量
种子发芽率>95%。
5.2 播种
5.2.1 服务内容
提供机播服务。
5.2.2 服务要求
5.2.2.1 根据上市要求不同品种选择适宜播种期。
5.2.2.2 可采用玉米免耕施肥播种机,一次完成施肥、播种、镇压等作业,覆土镇压严实。播种机底墒要求、播种施肥、机械开沟等可参考 DB 34/T3004的规定。
5.2.2.3 根据不同品种选择合适的播种密度,播种密度、播种深度、种肥间隔、播种行距、播种株距等。
5.2.3 服务质量
5.2.3.1 播种机械作业质量应符合NY/T 1628的规定。
5.2.3.2 作业后地表平整、镇压连续,地头无漏种、堆种。
5.2.3.3 播种单粒率≥90%;机械破碎率≤0.5%,空穴率<1%;破茬开沟深度≤12cm。
5.2.3.4 苗齐、苗匀、苗壮,出苗株数4-5万株/hm²。
5.3 病虫草害防治
5.3.1 服务内容
根据需求提供病虫草害防治服务。
5.3.2 服务要求
5.3.2.1 根据区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农作物病虫害情报,确定防治时间、药品、药量及配药标准。
5.3.2.2 农药喷洒前,应告知喷洒区域周边作物的农户。
5.3.2.3 根据作业地地理情况和机型,设置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高度、速度、喷幅、流量、雾滴等参数。
5.3.2.4 根据农业主管部门要求以及现有的技术设备选择合适的病虫害防治监测方式。
5.3.2.5 病虫害可参考安徽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每年发布的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预案的通知规定。
5.3.2.6 根据农业主管部门要求选择合适的杂草防治措施。
5.3.2.7 农药使用应符合GB/T 8321(所有部分)的规定。
5.3.2.8 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植保机具田间作业记录及用药档案记录。
5.3.3 服务质量
5.3.3.1 农药防治过程中,不应对周边作物产生伤害。
5.3.3.2 服务质量应符合GB/T 32980要求。
5.4 水肥管理
5.4.1 服务内容
根据玉米生长期阶段特征,提供施肥和灌溉服务。
5.4.2 服务要求
5.4.2.1 根据玉米不同生长期要求合理施肥,基肥、追肥施肥方式和施肥量。
5.4.2.2 根据土壤墒情抗早补水,灌溉和排涝。
5.4.3 服务质量
5.4.3.1 不应有施肥方式、施肥量造成玉米产量降低现象。
5.4.3.2 除自然灾害因素外,未发生早涝现象。
5.5 收获
5.5.1 服务内容
提供收割服务。
5.5.2 服务要求
5.5.2.1 果穗收获:在籽粒含水率为25%-35%,植株倒伏率<5%,果穗下垂率<15%,最低结穗高度>35 cm的条件下,可采用玉米果穗收获机收获。
5.5.3 服务质量
5.5.3.1 果穗收获:总损失率≤3.5%,籽粒破碎率≤0.8%,苞叶剥净率≥85%,果穗含杂率≤1.0%。
5.6 秸秆处理
5.6.1 服务内容
提供秸秆还田粉碎、秸秆打捆离田服务。
5.6.2 服务要求
5.6,2.1 秸秆还田:选择带有秸秆切碎功能的联合收割机,在收获玉米同时将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在地里。
5.6.2.2 秸秆离田:选用玉米秸秆机,收割后,种植户要留足充分时间(收获后不少于10d),配合离田作业主体打捆离田作业,在天气、墒情等利于离田作业的情况下,不应放水泡田;秸秆打包后迅速离田,堆放在规范的收储点,收储点设置必须符合防火和运输要求。
5.6.3 服务质量
5.6.3.1 秸秆还田时,秸秆切碎长度≤5cm;还田秸秆粉(切)碎长度合格率≥85%。
5.6.3.2 秸秆离田时,秸秆留茬高度≤10cm; 秸秆搂拾后地面无散落、无死角、无过多残留。
6 服务流程
6.1 服务流程图
玉米社会化服务流程见图1。
图1 玉米社会化服务流程图
6.2 服务接待
通过通讯和现场等不同形式提供服务接待,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预定信息。
6.3 需求沟通
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了解服务环节的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沟通时,服务对象应提供 需作业场所的作业环境等信息。
6.4 服务计划
根据服务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人员等,制定服务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
6.5 服务合同
6.5.1 服务组织开展玉米农业社会化服务前应与服务对象充分沟通后签订服务合同。
6.5.2 根据服务需求,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合同推广使用《安徽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6.6 作业实施
6.6.1 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安全作业操作,作业实施有单环节服务、多环节和全过程服务。
6.6.2 作业过程应有记录档案、图片,作业结束应签署作业确认单。
6.7 服务验收
按合同规定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出现问题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7 服务质量控制
7.1 质量要求
7.1.1 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标准,以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满意为前提。
7.1.2 服务环节应符合玉米生产作业技术标准和要求。
7.1.3 服务过程应遵循社会公众良俗,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同时应得到镇村的配合、支持。
7.2 风险管控
7.2.1 服务组织应在作业前认真检查相关设备,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满足安全作业需要。
7.2.2 服务组织应针对人身安全、机械故障等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防护措施。
7.2.3 服务组织应对重大意外风险类型(如人身伤亡、自然灾害、机械事故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在突发时迅速应对。
7.2.4 农户等经营主体应按约定或公众良俗,为服务组织风险防控和突发处置提供帮助。
7.2.5 服务组织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为农机作业人员、机械设施设备、作物生产等购买商业保险。
7.3 纠纷处理
7.3.1 服务组织应畅通投诉渠道,投诉处理应有记录。
7.3.2 投诉和纠纷应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及时处理。
7.3.3 合同无约定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解决。
7.4 评价与改进
7.4.1 测量
采用用户访谈、满意度测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法进行。
7.4.2 评价
7.4.2.1 可采取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方式。
7.4.2.2 自我评价内容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情况。
7.4.2.3 第三方评价内容为第三方机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
7.4.3 改进
对服务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汇总,并进行管理评审,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
鸠江区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基本要求、服务内容和服务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油菜生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4407.2 经济作物种子第2部分:油料类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T 8321 (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6151.12 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 32980 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质量要求
NY/T 1087 油菜籽干燥与储藏技术规程
DB34/T 1063 油菜轻简高效栽培技术规程
DB34/T 1831 油菜收获与秸秆粉碎机械化联合作业技术规范
DB34/T 4043 油菜主要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基本要求
4.1 服务组织
4.1.1 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和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经营范围。
4.1.2 应具有满足需要的办公场所、工作团队和相应的设施设备。
4.1.3 应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规范的服务程序。
4.1.4 应定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4.2 服务人员
4.2.1 掌握农业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4.2.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2.3 具备满足服务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4.2.4 熟练掌握岗位技能,有资质要求的应持证上岗。
4.2.5 熟悉服务程序和服务要求。
4.2.6 定期接受业务培训。
4.3 设施设备
4.3.1 具有满足油菜生产需求的农机设备,如耕整地设备、播种设备、灌溉设备、植保设备、收割设备、烘干设备、仓储设备等,质量应符合GB16151 (所有部分)要求。
4.3.2 具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农药、肥料、农业机械等物质储存条件和人员安全防护条件。
4.4 档案
4.4.1 应建立健全过程档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 服务合同;
b) 基本信息,包括服务对象资料档案、服务项目、时间等;
c) 农资资料档案,包括农资种类、数量、价格等;
d) 农业机械档案,包括作业量、作业时间、维护保养情况等;
e) 作业过程档案,包括耕地、种植、田间管理、病虫草害防治、收获、运输、烘干、储存等作业时间、数量、田间服务质量等;
f) 费用支出记录,包括购买农资、机械化作业等的费用;
g) 争议处理档案。
4.4.2 档案建立应一户一档,档案应有固定地点存放,保存期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服务内容与要求
5.1 整地
5.1.1 服务内容
提供前茬作物灭茬服务、旋耕服务、开沟服务。
5.1.2 服务要求
5.1.2.1 前茬作物灭茬长度、畦面宽度、开沟深度等要求应符合DB34/T1063。
5.1.2.2 油菜种植前先用秸秆粉碎还田机将秸秆粉碎,再用带有翻转埋茬功能的旋耕机整地,再用开沟机作畦,畦面要平整;也可采用集秸秆粉碎、翻转埋茬、开沟作畦于一体的复式耕整地机具作业。
5.1.3 服务质量
开沟作畦宽度应与油菜种植、收获机械作业宽度相对应,畦沟、腰沟、边沟配套,畦沟、腰沟沟深15cm~30cm, 边沟沟深≥30cm,沟上口宽≥25cm, 沟底宽≥15cm。开沟深度、宽度各地应根据当地土壤类型、气候条件、作业习惯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
5.2 种子处理
5.2.1 服务内容
提供种子代购及处理服务。
5.2.2 服务要求
5.2.2.1 选择具有抗倒伏、抗裂角、抗病、株型紧凑等适合机械化作业特性相对较好的油菜品种。
5.2.2.2 种子质量应符合GB 4407.2。
5.2.2.3 播前晒种、拌种或选择包衣种。
5.2.3 服务质量
种子处理应符合种子法相关要求。
5.3 播种
5.3.1 服务内容
提供机械条播、无人机飞播等服务。
5.3.2 服务要求
5.3.2.1 机械条播:前茬作物收获完及时抢种,提倡适期早播。
5.3.2.2 无人机飞播:播种期一般在前茬作物收获前1d~2d或收获后适期播种,飞播播种量4.5kg/hm²-6kg/hm², 随着播期推迟,可适当增加播量。
5.3.2.3 播种期推迟时应适当加大播种量。根据品种、播期、产量需求调整播种量。
5.3.2.4 其它相关要求参考DB 34/T1063。
5.3.3 服务质量
苗匀、苗齐、苗壮,出苗率≥85%,油菜出苗株数应≥37.5万株/hm²。
5.4 病虫草害防治
5.4.1 服务内容
根据需求提供病虫害防治服务。
5.4.2 服务要求
5.4.2.1 根据区农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农作物病虫害情报,确定防治时间、药品、药量及配药标准。
5.4.2.2 根据作业地地理情况,设置农业植保无人机飞行高度、速度、喷幅、流量等参数。
5.4.2.3 防治过程应符合GB/T8321(所有部分)。
5.4.2.4 根据农业主管部门要求以及现有的技术设备选择合适的病虫害防治监测方式。服务质量应符合 GB/T32980要求。
5.4.2.5 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植保机具田间作业记录及用药档案记录。
5.4.2.6 其它相关要求参考DB 34/T4043。
5.4.3 服务质量
5.4.3.1 飞防作业前应与服务对象沟通作业区域周边环境,如鱼塘、其它有可能被农药影响的农作物等。
5.4.3.2 飞防作业前应及时告知作业区域周边农户作业时间。
5.5 水肥管理
5.5.1 服务内容
根据油菜生长期阶段特征,提供施肥服务。
5.5.2 服务要求
5.5.2.1 灌溉水质应符合GB 5084。
5.5.2.2 水肥管理参考 DB34/T1063。
5.5.3 服务质量
水肥管理基本满足油菜各阶段生长期需求。
5.6 收获
5.6.1 服务内容
提供收割服务。
5.6.2 服务要求
5.6.2.1 根据农户需求适时收获。
5.6.2.2 籽粒无污染,无漏割,地头、地边处理合理。
5.6.2.3 作业质量检测方法应符合NY/T995。
5.6.2.4 作业要求参考DB34/T1831。
5.6.3 服务质量
5.6.3.1 损失率≤20%、含杂率≤6%、破碎率≤0.5%。
5.6.3.2 留茬高度:20cm-30cm; 秸秆切碎,并抛撒均匀;茎秆切碎合格率≥90%。
5.7 秸秆处理
5.7.1 服务内容
提供秸秆还田粉碎服务。
5.7.2 服务要求
5.7.2.1 秸秆还田:选择带有秸秆切碎功能的联合收割机,在收割油菜同时将秸秆切碎,并均匀抛洒在地里。
5.7.2.2 其它相关要求参考DB34/T1831。
5.7.3 服务质量
留茬高度:≤25cm; 秸秆切碎长度:≤20cm
5.8 烘干及仓储
5.8.1 服务内容
提供油菜烘干和仓储服务。
5.8.2 服务要求
油菜仓储与烘干应符合NY/T1087。
5.8.3 服务质量
不同收割批次油菜分别储存,分别进行干燥,油菜籽含水率≤10%。
6.服务流程
6.1 服务流程图
油菜社会化服务流程见图2。
图2油菜社会化服务流程
6.2 服务接待
通过通讯和现场等不同形式提供服务接待,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和预定信息。
6.3 需求沟通
与服务对象进行沟通,了解服务环节的服务内容和具体需求。沟通时,服务对象应提供 需作业场所的作业环境等信息。
6.4 服务计划
根据服务目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服务人员等,制定服务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
6.5 服务合同
6.5.1 服务组织开展油菜农业社会化服务前应与服务对象充分沟通后签订服务合同。
6.5.2 根据服务需求,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质量等,合同推广使用《安徽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6.6 作业实施
6.6.1 根据合同规定进行安全作业操作,作业实施有单环节服务、多环节和全过程服务。
6.6.2 作业过程应有记录档案、图片,作业结束应签署作业确认单。
6.7 服务验收
按合同规定对服务内容进行验收,出现问题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7 服务质量控制
7.1 质量要求
7.1.1 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标准,以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满意为前提。
7.1.2 服务环节应符合油菜生产作业技术标准和要求。
7.1.3 服务过程应遵循社会公众良俗,不损害对方合法利益,同时应得到镇村的配合、支持。
7.2 风险管控
7.2.1 服务组织应在作业前认真检查相关设备,保证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满足安全作业需要。
7.2.2 服务组织应针对人身安全、机械故障等潜在风险,提前制定防护措施。
7.2.3 服务组织应对重大意外风险类型(如人身伤亡、自然灾害、机械事故等)制定相 应的应急预案,并在突发时迅速应对。
7.2.4 农户等经营主体应按约定或公众良俗,为服务组织风险防控和突发处置提供帮助。
7.2.5 服务组织必须按相关法规要求为农机作业人员、机械设施设备、作物生产等购买商业保险。
7.3 纠纷处理
7.3.1 服务组织应畅通投诉渠道,投诉处理应有记录。
7.3.2 投诉和纠纷应根据合同相关约定及时处理。
7.3.3 合同无约定的,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渠道解决。
7.4 评价与改进
7.4.1 测量
采用用户访谈、满意度测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方法进行。
7.4.2 评价
7.4.2.1 可采取自我评价或第三方评价方式。
7.4.2.2 自我评价内容为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质量控制情况。
7.4.2.3 第三方评价内容为第三方机构或技术标准规定的内容。
7.4.3 改进
对服务质量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汇总,并进行管理评审,提出整改措施,持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