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鸠江区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鸠江区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鸠江区民政局 芜湖市公安局鸠江分局 鸠江区司法局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鸠江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鸠江区残疾人联合会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鸠江分局
2024年3月15日
鸠江区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
改革工作方案
为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实现逝者“身后事”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根据市民政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务〔2023〕16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以优化流程为手段,以创新便民为目的,以技术支撑为依托,充分运用省、市、区一体化数据基础平台,全量、实时、准确归集共享办理信息,实现《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开具、遗体火化预约、逝者户籍注销、社保金和抚恤金发放(停发)退补等逝者身后事项统一受理、一站式服务,确保让逝者“身后事”办理“最多跑一次”的工作目标,使逝者更有尊严,丧属得到慰藉。
2024年3月底前,各镇(街)实现逝者“身后事”一站式线下办理。2024年10月底前,依托省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应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全面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线上线下有效协同。
二、重点任务
(一)打造服务联办模式。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梳理各部门有关身后事项及办理规定、办事材料等要素,最大限度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工作程序,将“多部门”“多流程”整合为“一件事”“一次办”。各镇(街)、各部门原则上需按《鸠江区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细化完善各镇(街)、各部门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流程,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配套编制具体办事指南,提供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鸠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数管局、区残联、市医保局鸠江分局)
(二)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建立“一窗对外、信息共享、分工负责、部门协作、整体服务”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数管局)各镇(街)各部门立足职能、主动协同,按照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流程,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牵头抓总,做好协调对接和核实停发低保特困救助金等民政相关业务办理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调查、开具正常死亡和经医疗救治无效后死亡人员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开具未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人员的《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驾驶证注销等工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逝者遗产公证等法律咨询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参保人员死亡后停止参保关系等工作。医保部门负责参保人员参保关系终止、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停发退役金、离退休费及津补贴、定期抚恤补助金等工作。残联负责注销残疾人证等工作。数据资源管理部门(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配合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业务部门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综合受理窗口、平台技术支持、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审核等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充分依托芜湖市大数据平台归集共享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相关数据,在符合数据安全政策前提下构建主题数据库,推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各镇(街)负责设立镇(街)、村(居)综合受理窗口设置、引导使用省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应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线上平台,负责安排村(社区)工作人员指导、代办逝者“身后事”一站式线下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民政局、鸠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局、区数管局、区残联、市医保局鸠江分局)
(三)推动全流程线上办理。依托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应用建设,各业务部门在符合现有政策情况下负责推动本部门逝者“身后事”涉及事项实现“全程网办”。(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数管局,配合单位:鸠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局、区残联、市医保局鸠江分局)
(四)拓展服务办理方式。按照“线上线下协同、多端申请、统一受理”思路,不断丰富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方式。线下办理,在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逝者“身后事”一站式服务申请,分类进行指导或代办。线上办理,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开设主题集成服务专栏,提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入口,由区业务部门窗口、镇(街)及村(社区)综合窗口分级、分类进行指导申请。(责任单位:各镇(街)、区民政局、鸠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数管局、区残联、市医保局鸠江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好落实,组织精干力量,创新改革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工作流程,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共同推动方案落到实处。要加强沟通、协同合作,一体推进数据共享和“减证便民”工作。
(二)强化培训考核。各镇(街)要加强对承接部门和村(社区)干部、丧葬事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高效指导或代办逝者“身后事”。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承接窗口工作人员的培训,高效指导丧属或代办人员办理逝者“身后事”,提高线下线上办理效率。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建立责任落实奖惩机制。
(三)强化设施建设。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基本殡葬服务网络,强化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附件:1.鸠江区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流程图
2.鸠江区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办事指南
3.鸠江区“身后事”一站式办理申请表
4.鸠江区“身后事”一站式办理事项涉及材料一览表
附件1
鸠江区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流程图
附件2
鸠江区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办事指南
1.服务申请。逝者家属或被委托人根据实际,选择通过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应用(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皖事通”APP)或通过村(社区)、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业务部门综合窗口提出“一站式”服务申请。
申请材料通过系统调用、共享资料、部门征询等方式,精简为:
(1)鸠江区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申请表;
(2)逝者身份证和户口本;
(3)申请人身份证;
(4)残疾人证;
(5)逝者银行卡一类账号;
(6)逝者社会保障卡;
(7)遗嘱、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2.受理推送。受理平台或村(社区)、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或区政务服务中心各业务部门综合窗口接到办事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本业务单位、业务部门事项,并及时向数据中心上传办事信息。
3.上门服务。
村(社区)或镇(街)收到逝者信息后,及时安排村(社区)丧葬事项办理员(可由村(社区)工作人员、驻村干部、代办员、网格员或其他了解村事务的专职人员担任)上门慰问,宣传相关服务政策;根据逝者家属意愿,帮助联系、预约殡葬服务;协助、代办相关事项。
4.死亡证明开具。在家中及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镇(街)医疗卫生机构收到受理平台推送的服务申请信息后,由负责死因调查的执业(助理)医师根据死亡申报材料、调查询问并进行死因推断后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在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含出诊医生到现场时已死亡)的,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助理)医师签发《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在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非正常死亡的,由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置后,签发《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并在平台上录入相关信息。涉嫌犯罪的逝者,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另行处理。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死因调查后2小时内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并在办理平台上完成信息录入工作。特殊情况,申请人可现场办理。
5.信息推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相关信息录入办理平台后,自动生成电子证照,并自动推送至各相关办理部门。同时,办理平台向逝者家属或被委托人推送《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开具结果信息,提供电子证照下载的短信验证码。
6.部门联办。殡仪馆凭逝者家属的纸质《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居民非正常死亡证明》、电子证照或短信验证码接运遗体,通过平台核实无误后予以火化,火化信息录入平台,形成《火化证明》,相关数据推送至安徽省大数据平台,民政部门停发救助金并落实有关惠民殡葬政策;卫生健康、公安、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退役军人事务、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办理相关业务,办理信息推送至安徽省大数据平台;金融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规范,指导各银行、保险机构为逝者合法继承人提供逝者个人账户信息查询、个人金融资产处置等便利化服务。
7.市、区线下办理窗口地址及咨询电话:
(1)安徽省芜湖市法信公证处(遗产公证窗口)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5楼
业务咨询电话:0553-3814404
(2)芜湖市殡仪馆(火化、生态葬窗口)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498号回然园内
业务咨询电话:96399;0553-3021995
(3)芜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办理窗口)
地址:市民服务中心4层(皖江财富广场C1座4楼)
业务咨询电话:0553-12329
(4)芜湖市车驾管服务中心(驾证窗口)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
业务咨询电话:0553-12123
(5)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保、医保、户籍)
地址:芜湖市鸠江北路和鸠兹创业街交汇处的雎鸠悦园综合楼
业务咨询电话:社保窗口:5968325; 医保窗口:5968329; 鸠江公安分局(户籍、身份证)窗口:5209667
(6)鸠江区民政局(残疾人两项补贴窗口)
地址:芜湖市九华北路789号鸠江区民政局111室
业务咨询电话:0553-5823109 5881220
(7)鸠江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残疾证窗口)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十里小区路口
业务咨询电话:0553-5864863
(8)鸠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抚恤金窗口)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天门山东路61号
业务咨询电话:0553-5882209 5857830
(9)各大银行业务咨询电话:
招商银行:95555;中国银行:95566;建设银行:95533;
工商银行:95588;中信银行:95558;农业银行:95599;
民生银行:95568;光大银行:95595;交通银行:95559;
广发银行:95508;浦发银行:95528;深发银行:95501
华夏银行:95577;兴业银行:95561;徽商银行:96588;
扬子银行(安徽农金):96669
附件3
鸠江区“身后事”一站式办理申请表
申请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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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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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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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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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逝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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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Ⅰ类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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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Ⅰ类 帐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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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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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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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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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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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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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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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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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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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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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患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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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Ⅰ类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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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Ⅰ类 账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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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逝者社保卡 账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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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社保卡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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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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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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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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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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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医保 参保类型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未参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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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养老保险 参保类型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未参保 |
受益人 (相关待遇领取人非申请人时填写) |
姓名 |
|
与逝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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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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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Ⅰ类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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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Ⅰ类 账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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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 事项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遗体火化证明开具 □参保人员个人账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养老保险) □遗属待遇申领 □参保人员死亡后停止参保关系 □死亡或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注销驾驶证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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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邮寄,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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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承诺 |
申请人承诺遵守国家和地方各项殡葬政策规定文明治丧、安置骨灰(遗体)。以上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因对逝者享受政策不清误填报,同意工作人员据实处理。参保人的直系亲属为2人及以上的,申请人本次行为如给其他直系亲属造成经济损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因申请人虚假填报信息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
||||
*申请人签字 |
|
*申请时间 |
|
注:1.上述凡带*号为必填信息。
2.申请人原则上应为逝者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逝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及遗属待遇发放至逝者本人银行账户。无直系亲属或暂联系不上的,可由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填报本表,逝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及遗属待遇封存于社保基金后,直系亲属可按流程申领。
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在我市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且无冻结情况。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人民币,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账户余额不超过1万元(含1万元)人民币,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签署承诺书,可一次性提取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无需再提供公证继承文书。
4.申请办理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的,须向工作人员交回死者身份证和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
附件4
鸠江区“身后事”一站式办理事项涉及材料一览表
序号 |
事项名称 |
办理单位 |
涉及材料 |
事项办理所需材料 |
办理顺序 |
1 |
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 |
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医疗机构 |
(1)芜湖市“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表(线下办理填报); (2)逝者身份证和户口本; (3)申请人身份证; (4)逝者银行卡一类账号; (5)逝者社会保障卡; (6)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
1 |
2 |
出具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 |
镇(街)公安户籍窗口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
1 |
|
3 |
遗体接运 |
市殡仪馆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逝者死亡证明; |
1 |
|
4 |
遗体火化登记、火化证明开具 |
市殡仪馆 |
逝者死亡证明、逝者身份证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 |
1 |
|
5 |
其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包括生态安葬) |
市殡仪馆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原件、逝者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死者属于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的,需提供《低保证》、《五保证》原件;属于重点优抚对象的,需提供优抚对象医疗证原件;死者为在芜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为驻芜部队现役军人,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军官证》、《士兵证》原件;为外来从业人员,需提供与在芜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以上的缴费清单原件。 |
1 |
|
6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待遇申领 (养老保险) |
区政务中心人社窗口 |
逝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户口本不能体现逝者与申领人亲属关系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或签署承诺书)、申领人社保卡(或者申领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
2 |
|
7 |
遗属待遇申领 |
区政务中心人社窗口 |
逝者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户口本不能体现逝者与申领人亲属关系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或签署承诺书)、申领人社保卡(或者申领人身份证和银行卡)、遗体火化证明(非火化区或可以不火化需由当地民政或宗教部门开具非火葬证明) |
2 |
|
8 |
参保人员死亡后停止参保关系 |
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 |
|
逝者社会保障卡、逝者死亡证明以及火化证明 |
2 |
9 |
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 |
市公积金中心窗口 |
(1)芜湖市“公民身后一件事”办理申请表(线下办理填报); (2)逝者身份证和户口本; (3)申请人身份证; (4)逝者银行卡一类账号; (5)逝者社会保障卡; (6)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 |
2 |
10 |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 |
区政务中心医保窗口 |
逝者社会保障卡、逝者死亡证明以及火化证明、申请人身份证 |
3 |
|
11 |
注销驾驶证 |
市驾管中心窗口 |
逝者死亡证明 |
3 |
|
12 |
死亡或宣告死亡办理户口注销 |
镇(街)公安户籍窗口或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 |
申报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以下材料之一申报死亡注销登记: (一)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 (二)在国(境)外死亡的,需提交足以证明死亡的相关材料原件,其中在国外死亡的,还需提供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件及我驻外使领馆的领事认证件或者我国缔结的条约认可的其他证明或者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三)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或已执行死刑通知书; (五)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也可凭伊斯兰教协会或清真寺出具的死亡证明; (六)其他能够证明死亡的材料。 |
3 |
|
13 |
核实停发低保特因等救助金 |
村(社区)、镇(街)、区民政局救助、两残窗口 |
逝者死亡证明 |
3 |
|
14 |
停发军人退役金、离退休费及津补贴;停发定期抚恤补助金 |
村(社区)、镇(街)、区军人事务局窗口 |
|
逝者死亡证明 |
3 |
15 |
注销残疾人证 |
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窗口 |
|
逝者死亡证明 |
3 |
16 |
遗产公证 |
市法信公证处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要求执行。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