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4-05-31 17:11信息来源: 鸠江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董林霞 字体:【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抓重点、补短板,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一是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结合低保复核、专项问题整治等,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2024年5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5418户,7564,共发放低保资金3478.9万元(含一次性补贴68.1万元)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协议签订,对经评估为失能、半失能人员,分别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在鸠江区医院设立特困供养护理区,为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为全区特困老人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共计49.336万元,截止5月共计赔付、陪护人数88人次,(其中:赔付人数75人,陪护人数13人),赔付总金额117085元,(其中:赔付金额78340元,陪护天数123天,折合38745元,24小时单人陪护)2024年5月在册特困供养对象1759人,累计发放供养金及护理补贴1088.3万元(其中护理补贴95.5万元)。向镇街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发挥“救急难”功能,截止5月份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46人次,发放救助金89.2万元。二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救助供养范围2024年以来新增低保、特困对象279人。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防范返贫工作机制,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6个月的渐退期,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核算收入时适当扣减。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数据比对,积极配合乡村振兴局、医保局开展数据比对工作,2024年共开展了10次数据比对,每月及时推送低保、特困新增人员花名册。截至2024年5月,全区脱贫攻坚监测对象166户375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227人,特困供养10人。确保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三是强化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预警及常态化帮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完善我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落细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强与相关救助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群体,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

(二)优体系、强支撑,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强化兜底保障职能,提升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24年5全区共有2905名政府兜底保障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累计发放居家养老服务电子券141万元;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已为全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41057人次为全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487.6万元完成2024年民政兜底对象银龄安康续保工作,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低保、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共计3029积极完成全区210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皖民养老函〔2023161 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目前已有2名失能低保老人入住养老机构,享受每月救助金补助,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途径为居家养老的高龄、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开展居家上门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优化服务供给网络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打造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个,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需求。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营水平,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等级评估,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研究制定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动态调整办法,规范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不断优化调整,逐步完善老年助餐系统,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2024年一季度,拨付老年助餐就餐补贴10.53万元积极配合完成老有所养审计工作。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提升行业保障能力。推动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芜湖和园长者照护中心成功申报了安徽省示范性社区嵌入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完成2024年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床位综合责任险续保工作,共为490张床位投保,共1.96万元;组织申报了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68.8万元。支持芜湖和园长者照护中心申报智慧养老机构。强化养老服务行业监管。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监管效能。贯彻落实《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工作,上半年新增备案2家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48张,协助完成6家养老机构年检工作启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安全隐患排查,上半年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检查6次;每季度按要求召开区社会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会议。

(三)抓联动、促融合,基层治理活力全面彰显。积极开展鸠江区城乡社区治理示范项目和第二批“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社区治理专题培训,邀请安徽师范大学基层治理相关领域教授,组建项目团队,常态化开展实地督导和项目评估工作。各试点项目围绕“五社”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建立特色运作机制,搭建联动平台,联动周边慈善资源,筹备建立街道级、社区级慈善基金,挖掘社区骨干,组建社区社会组织并开展赋能相关培训及活动,进一步提升辖区居民自治能力。通过精准定位、精细管理、精心服务,促进鸠江区基层治理实效化、规范化,让人民幸福可视、可感化,为基层治理创新提供鸠江范本。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指导江北四镇做好全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验收工作,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做到内容、时间、程序、形式、阵地、管理规范,群众满意。智慧社区试点推进。跟进调度区级智慧试点罗兰、曹姑社区硬件安装,目前硬件设施基本安装到位,现正在调试中。同时,积极推进市智慧社区服务平台综合推广应用。完成全市第一批13个推广应用社区基础数据录入,按照50%覆盖面,筛选上报14个第二批推广应用社区。常态化开展基层减负工作。4月上旬,区民政局分四组对全区各村居挂牌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对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切实将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推进社区工作者员额配备。开展全区社区工作者人员摸底工作,核定全区社区工作者员额,推进社区工作者招录工作。目前,配合组织部已拟定《鸠江区2024年度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公告》,拟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67人,下步将按照计划组织实施。推进“两级”中心建设。3月25-26日,区民政局牵头,由区政府副区长徐光耀带宜居、官陡、清水街道相关负责人,到苏州工业园区邻里中心和合肥市包河区两级中心参观学习。结合外地“两级中心”参访经验,对我区即将交付的云从路及罗兰小镇宜邻中心拿出初步布局方案,现正在完善中。

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积极主动推动社会组织持续发展,截至目前,全区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323家,其中社会团体107家,民办非企业216家。及时开展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围绕社会组织展开活动、按期换届、财务管理、党建工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2024年收到130余家社会组织年检报告书。继续实施鸠江区第四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围绕社工服务、社区治理、老年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类等开展服务,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推动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目前共开展21个项目,开展活动332场次,直接服务人群9538人次。持续开展区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运营。依托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资源链接、业务指导及能力提升等服务,打造集党建发展服务平台、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服务平台、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平台、基层治理创新服务平台四位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组织开展“汇聚社工力量 服务美好生活”社工周系列宣传活动。来自镇(街道)、社区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共计40余人参与此时宣传活动,同时邀请江苏师范大学专业教授授课指导,并在大江晚报宣传报道。开展“慈善情·暖民心”节日慰问帮扶活动。鸠江区慈善协会开展了困难群体慰问帮扶活动,慰问帮扶对象主要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此次活动向鸠江区20户困难家庭每户发放1000元慰问金,为基层困难群众送去了物质支持和精神慰藉。

(四)重效能、提质量,基本社会事务提质提效。加强殡葬管理,持续做好公墓建设和移风易俗工作。持续推进“活人墓”、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利用清明时点对硬化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再摸排,按照“迁、拆、改、挡”方式分类整治,已按要求建档38个整改问题,已整治18个硬化大墓。加强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印发《鸠江区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方案》并逐步推进,稳步推进江北(黄马)公墓、江南(龙头山陵园扩建)公墓选址工作,在市民政局、市水务局指导下,已确定江北(黄马)公墓选址方案,正在推进报建相关工作;已完成江南(龙头山陵园扩建)公墓选址方案,正在推进用地范围调规工作。持续推进区域公墓规划布点,利用市民政局开展殡葬设施规划布点和区域村庄规划时机,初步形成2个区级公益性公墓、5个镇级公益性公墓扩建、9个村级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稳步实施婚俗改革工作。2024年1-5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1659对,离婚登记507对,补领结婚证204对,补领离婚证55对,受理离婚申请1103件,受理婚姻档案查询380件,办理收养登记申请1例,办结收养登记1例,未发生一起违规登记事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紫云英人才补贴对象婚姻信息联审工作,1-5月份,审核紫云英人才补贴对象1229人次,全部录入紫云英人才补贴信息系统。协助开展村(居)工作人员婚姻信息联审工作,1-5月份,村(居)工作人员婚姻信息联审1090人次。积极开展了婚事新办、简办等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开展520集体颁证活动,发放倡议书等宣传资料,受众人数达278人次。持续推进婚姻家庭辅导,开展一对一辅导17人次,引导到司法部门调解2人次。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印发《鸠江区推进“公民婚育一件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方案》并做好宣传引导。

加强儿童福利工作,持续推进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加强困境儿童生活保障,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共享机制,2024年1-5月,我区为9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生活补贴共计发放资金55.88万元。加强困境儿童关爱走访,实行月走访制度,截至目前累计走访400人次。加强镇(街)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儿童福利工作的通知》,对组织建设、工作网络、保障服务、儿童监护、关爱帮扶、督促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强力推进区、镇(街)、社区三级工作网络。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建档和心理辅导工作。1-5月,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建档592人,开展社工心理辅导7人次。开展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筹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加强残疾人生活保障,推进社区康复服务。进一步提高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为125元/ 月·人,三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为90元/月·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6元/月·人。2024年1-5月,共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50.358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78.9674万元。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人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目前,在册发放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护人补贴计109人,稳步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制定了《鸠江区开展“精康融合行动”(2023-2025 年)实施方案》和《鸠江区推进“扶残助困一件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工作方案》,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华康医院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2024年度总经费21万元,2024年1-5月安排专业医护团队入村(居)开展活动5次,上门随访及慰问410次,服务群众共计人599次。开展“乡村著名行动”。联合公安、住建、交通等10个部门,制定下发《鸠江区乡村著名行动实施方案》,以乡村地名互联网地图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规范科学命名、标志设置维护、文化保护传承、信息深化应用和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白茆镇被确定为全市第一批试点单位。下发《关于开展农家乐、采摘园、文化旅游点等助农惠农兴趣点采集上图工作的通知》,推进江北四镇各兴趣点采集上图工作。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完成鸠江无为线勘定资料整理。联合湾沚区制定下发《鸠江区与湾沚区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开展地名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深挖鸠江区红色地名文化和著名山川河流,确定六洲暴动旧址及胡竺冰故居、四褐山胜等一批重要地名,申报市地名文化遗产申报。积极做好全国区划地名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工作。完成全区9个镇街和111个村居信息更新完善工作。建立新建道路路名备案制度,规范新建道路路名命名申报。

二、存在问题

1.公益性公墓供需不足,不能满足群众需要。

2.殡葬领域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扫、薄养厚葬等移风易俗方面任务还很艰巨,需要深入宣传引导。

3.婚姻家庭辅导的量和效果还需要加强。

4.区、镇(街)、村(居)三级人员配备不足,专职工作人员少,业务不熟练、政策把握不准,动态管理不及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年度提标工作。加强摸排走访,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问题镇街互查,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

二是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确保2024年底全市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75%持续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2024年底全市评定具有等级的公办养老机构比例不低于70%。开展养老机构老年人能力评估。启动公办特困养老机构的审计工作。开展2023年度老年助餐运营补贴申报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及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开展商协会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开展全区社会工作职称考试考前培训班,鼓励村(社区)社会工作人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职称考试,提升我区社会工作持证率。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全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实施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围绕社工服务、社区治理、老年人关爱、未成年人保护、乡村振兴类等开展服务,促进全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推动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慈善文化宣传。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慈善文化,宣传慈善理念,“中华慈善日”“慈善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工作,以区级慈善为中心,弘扬慈善文化,展示慈善成果,推动全区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社区(村)慈善基金试点建设,通过村(社区)居民(单位、企业)自愿捐献等方式,依托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推进社区(村)慈善基金试点建设,2024年底,区镇(街道)社区慈善基金覆盖面达50%以上。落实“乡村著名行动”。以白茆镇试点单位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标志设置、文化保护、信息服务和利农惠农各项工作。继续做好全国地名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完善及新增地名备案录入工作。做好与湾沚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做好市级地名文化遗产认定工作。

四是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加快推进鸠江区江北公墓建设,围绕土地报批和项目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加快推进江南(龙头山陵园扩建)公墓和清水龙塘公墓扩建选址报批工作。督促5个镇(街),加强现有5个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推动江北四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规划布点工作。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稳步推进占用农地修建硬化大墓等问题专项摸排整治工作。二是推动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奖励政策,支持各镇(街)加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规范墓区管理和环境整治,提高全区殡葬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积极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丧事简办、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等方面宣传教育,做好冬至期间祭扫保障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强化婚姻登记机构建设和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区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功能设置,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保障能力二是严格按照《民法典》《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积极开展婚姻文化、婚姻家庭、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宣传,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强化婚姻家庭调解职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三是积极探索婚俗改革试点,结合本区实际,推动我区婚俗改革。进一步做好儿童福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和助学资金发放,做到应保尽保。二是继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核、发放,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三是督促各镇(街)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四是持续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