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今年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抓重点、补短板,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督查,结合低保复核、专项问题整治等,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截至2023年11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5356户,7498人,共发放低保资金7605.5万元(含一次性补贴155万元),发放低保价格补贴23.9万元。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协议签订,对经评估为失能、半失能人员,分别按照全自理、半失能、全失能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在鸠江区医院设立特困供养护理区,为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为全区特困老人购买住院护理保险,共计24.878万元,截至10月底共计赔付282个案件,合计金额36.54万元。2023年11月在册特困供养对象1783人,累计发放供养金及护理补贴2305.7万元(其中护理补贴202.7万元),发放特困人员价格补贴5.1万元。向镇街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发挥“救急难”功能,截至11月份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65人次,发放救助金115.9万元。强化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预警及常态化帮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完善我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落细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强与相关救助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群体,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
(二)优体系、强支撑,养老服务质量稳步提升。落实普惠性养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2023年养老服务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截止到2023年11月,全区共有3244名政府兜底保障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累计发放368.3万元,居家养老信息平台为全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43287人次。为全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830.9万元。积极完成全区24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同时在湾里街道选择了10户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工作,切实促进养老服务功能提升。印发《鸠江区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区级补贴发放考核办法》,鼓励第三方托管运营养老服务站,目前已有23家养老服务站托管运营。推进“老年助餐”巩固提升。2023年进一步优化老年助餐点位,在充分走访入户了解居民的需求后,在去年建成的76家老年助餐点基础上,新增23个点位。截至目前,全区95个老年助餐点(老年食堂)已全部对外公开运营,申报拨付建设补贴145.7万元,就餐补贴54.7万元,运营补贴80.8万元。为全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切实保障老人就餐安全。积极联合各镇街开展老年助餐宣传活动,累计开展活动20场,共发布了132篇媒体报道,其中被国家级宣传报道1次,省新闻联播报道1次,被省级采纳13篇,市级采纳25篇,区级采纳55篇。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2023年,新登记备案了1家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0张,全区现有养老机构15家,其中特困供养机构5家(含公建民营2家),已备案社会办养老机构10家。完成2023年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床位综合责任险续保工作,共为538张床位投保,共2.69万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共开展5批次401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培训完成率达158.5%。持续推进华康长者智慧安养中心智慧养老院项目运营,大力支持芜湖宜居养老公寓申报智慧养老院,率先在清水街道竹秀养老服务站开展综合功能养老服务延伸服务。
(三)抓联动、促融合,基层治理活力全面彰显。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指导四镇做好全省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制定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村务公开指导目录。完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指导鸠江区沈巷镇八角村做好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以“平安一家人”为抓手,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规范村(社区)规模调整。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指导官陡街道完成观岚、十里2个社区规模调整工作,新设立1个社区,调整后全区56个村和54个社区。持续推动基层减负。贯彻落实市民政局《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指导镇街开展村级组织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并对其开展情况随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累计清理不规范村级组织和工作机制挂牌340余块,2023年,全区109个村居完成规范挂牌工作。动态调整《社区(村)依法履职事项清单》等四个清单,加大对社区准入事项清单宣传,依托各村居显示屏进行滚动播放,设立咨询电话等形式,对取消的社区(村)各类证明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开展“五社”联动工作。启动第二批五社联动工作,依托社工、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推进“五社”有机融合、协调发展,形成“党群合力、社会协同”多元共治的城乡社区治理共同体。2023年,累计为社区居民开展活动852场,服务4万余人次,开展各类微公益创投项目84个,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95支,链接114家社会资源,募集慈善基金约51.62万元,凝练出以党建引航为核心,多元主体协同机制、社区居民参与机制、社区服务供给机制和慈善资源整合机制四大治理机制驱动,多维增强社区多元共治生态圈韧性的“一核四驱”鸠江特色治理模式。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示范项目。2023年我区华强、金湾等7个社区被市确定为全市第一批城乡社区治理示范项目,给予培育支持资金105万元。为推动项目落地,鸠江区先后印发《鸠江区城乡社区治理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鸠江区城乡社区治理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确定5家社工机构进行承接项目,并先后于3月底前签订了协议。自项目启动以来,积极联动社会资源,统筹建立街道社工站、社区社工室,有效回应社区需求,围绕“一老一小”“困境儿童”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挖掘社区骨干,调动社区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着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选定在四褐山街道曹姑社区和清水街道罗兰社区,开展区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以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宗旨,重点从居民身边“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打造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社区服务体系。目前,项目正在招标中。积极推广应用全市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初步确定6个全市首批推广应用社区。
规范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先后组织开展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专题培训、鸠江区城乡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会同组织部、人社局拟定《鸠江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初稿)》,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2023年新招聘社区工作者77人,目前全区社区工作者586人,达每万人常住人口配备社区工作者14.5名。拨付市级社区工作者薪酬补助资金315.34万元。开展村居委补选工作。白茆、清水、湾里、官陡4个镇街开展村居委补选工作,补选村委2人,居委21人,其中村主任1人,社区主任9人。积极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开展2022年度全国地名信息系统部分地名信息更新工作。委托安徽省第四测绘院对鸠江无为线界线的测绘以及鸠江区与其他县区三交点界桩的测绘工作。先后与无为市、弋江区马鞍山当涂、含山、和县制定了两县区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实施方案,并与各县区共同赴实地查看三交点及界桩情况,完成更换设立界桩10颗,拟定两县区联检报告。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开展鸠江区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共开展21个项目,包括社工服务类、社区治理、未成年人保护、困难帮扶、老年人关爱、“三治融合”乡村试点、乡村振兴类和“情暖老兵”试点项目等八大项目。持续推进镇街社工服务站,我区已建立9个镇街社会工作站,镇街社工站覆盖率达到100%,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目前我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826个。其中成立登记67个,备案管理759个。
(四)重效能、提质量,基本社会事务提质提效。一是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截至目前,共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9个,实现了未保协调机制全覆盖。贯彻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建立孤儿走访机制,开展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福彩助学等活动,截至2023年11月,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95.27万元。二是保障残疾人权益。贯彻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至2023年11月,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40.75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54万元。三是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自2023年6月1日以来,我区婚姻登记处已办理跨区结婚登记399对,离婚登记办结74对。持续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累计辅导1107个家庭,其中开展现场调解9例。持续实施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2023年新增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5165份,积极开展了婚事新办、简办等移风易俗宣传活动,利用2.14、5.20、七夕等婚姻登记集中日,开展集体颁证、发放倡议书,受众人数达178人次。四是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开展“活人墓”等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完成整治“住宅式”墓地1个、硬化大墓4个。摸排新增硬化大墓5座,建立“一墓一策”台账;三是开展了江北四镇遗体接运整治规范工作,印发《关于规范鸠江区江北四镇遗体接运工作的通知》指导江北四镇规范遗体接运工作;加快推进芜湖江北文化园林式陵园项目一期建设,建成1212座公益性地墓和3600个骨灰格位寄存设施,同时指导、协助二坝镇政府将二坝镇江北新区建设区域内1358座老坟迁移到芜湖江北文化园林式陵园公益性公墓进行安葬。推进江北公益性公墓建设,选定汤沟镇黄马村作为鸠江区江北公墓选址,目前已完成项目地块征迁和规划设计方案,正在申报项目选址意见评审。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是健全机制提升救助水平。完成年度提标工作,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建立主动发现机制,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加强村(社区)设立“救急难”互助社力度,建立“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地开展“救急难”工作,及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形成“衔接有力、社会参与、综合施策、救助及时”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加强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开展社会救助人员业务培训,有效提升基层经办人员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强化社会救助政策的精准落实,为更好服务困难群众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引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落实《鸠江区老年助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打造让老年人吃的放心、吃的省心、吃的舒心的“15分钟就餐圈”。加强养老机构管理,鼓励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三是开展区级第三批“五社联动”试点建设。以“五社联动”为依托,推动镇街社工站全建设运营,设立社区基金会,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开展智慧社区推广应用。按照城市社区不少于10%的覆盖面推广市级智慧社区平台应用,依托芜湖市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社区党建、社区安全社区政务、社区管理、社区共治、社区服务六大领域,为居民摄供智能化、精细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全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机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拓展居民群众有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渠道。完成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套改工作,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加强社区工作者配备,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年底前每万城镇居民拥有社区工作者不少于16名。开展地名乡村著名行动,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四是持续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全面加强和改善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与党建工作“三同步”,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嵌入社会组织章程。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有力惩治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继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推进镇街社工服务站运营。通过政府购买解决基层民政能力不足的问题,建设一支专业化、本土化、社会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继续开展区级公益创投,至少发布4大项目,为老服务类、儿童关爱类、乡村振兴类、其他服务类不少于13个公益项目。
五是全力推进拟建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围绕江北公墓选址调回到汤沟镇黄马村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细化土地报批和项目工程报建等相关工作,力争早日开展建设。督促指导清水街道,加快推进清水街道龙塘公墓扩建工作。督促5个镇(街),加强现有5个公益性公墓管护工作。推动江北四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或集中安葬点规划布局建设。强力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稳步推进“活人墓”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工作。研究制定区级节地生态安葬和惠民殡葬奖励政策,推动各镇(街)加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积极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宣传,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丧事简办、生态安葬、文明祭扫等方面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积极探索婚俗改革试点,调研学习各地婚俗改革试点经验,结合本区实际,认真谋划我区婚俗改革试点项目,推动我区婚俗改革试点成果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