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发布时间:2022-12-05 15:04信息来源: 鸠江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董林霞 字体:【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履行基本民生保障

1.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常态化管理,结合低保复核、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审计、专项问题整治等,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进退。2022年10月全区在册低保对象5647户,8204,1--10月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664.1万元(含一次性补贴145.9万元提升特困供养服务水平,完成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协议签订,为全区特困人员发放护理补贴、购买住院陪护保险。在鸠江区医院设立特困供养护理区,为集中供养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护理服务。2022年10月在册特困供养对象1781人,1--10月累计发放供养金及护理补贴1896.8万元护理保险共计赔付162个案件,合计金额18.4万元。向镇街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发挥“救急难”功能,1--10月共实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91人次,发放救助金110.18万元。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救助供养范围截止2022年10月,全区共有监测对象104户243人,其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13人,特困供养5人。落实低保渐退、刚性支出扣减、就业成本扣减等防范返贫工作机制,对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6—12个月的减退期,对就业产生的必要成本,核算收入时适当扣减。1--10月新增低保、特困对象471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数据比对,及时推送监测对象民政救助信息,确保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

3.强化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预警及常态化帮扶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完善我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立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落实落细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政策,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强与相关救助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对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等低收入群体,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

(二)加强整体性推进,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1.促进社区居家养老提质增效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目前,全区共有3350人政府兜底保障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服务,预计全年累计发放500万元;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已为全区104438个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预计全年累计发放1085.36万元;为全区约3855名年满60周岁以上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主要包括初次申请或已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需要确定照料护理等级的老年人开展能力评估工作,精准养老服务供给;完成了困难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续保工作,为全区60周岁及以上低保、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共计3290人,13.16万元;完成具有本区户籍的80周岁以上(含79-80岁)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共计19685人,48.22万元;推进适老化改造,完成全区7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并且在官陡街道和清水街道选择了20户失能、半失能老人家庭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切实促进养老服务功能提升。推动“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改造提升: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投入近百万元用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标准化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进第三方运营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每年运营经费将近30万元;依据市民政局2022年目标任务,按照《芜湖市鸠江区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全年建设提升改造40个社区(村)养老服务站,进一步为全区老年人为老人提供集中照护、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及助急、助医、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六助”服务。

2.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新登记备案了2家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31张,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7家,公办5家(2家已公建民营),民办养老机构12家,共有床位2110张,入住老人约854人;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及养老产业:持续推进四褐山街道四湾社区智慧养老试点社区及鸠江区华康长者智慧安养中心智慧养老院试点项目运营工作;全力推动鸠江区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建设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工作有序开展,有效推进;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每月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检查,并2次联合消防、市场监管部门对养老服务企业的消防、食品安全进行培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为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全区共开展了5批次401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其中市级四批次,区级一批次),培训完成率达158.5%,极大提高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探索特殊老年群体关爱试点工作:在汤沟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留守及特困、低保、低收入等特殊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

(三)推进基层服务创新,加强社区建设工作

1.完成鸠江区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组织召开鸠江区政府驻地迁移风险评估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社会公众意见3个报告及区直15个部门34项材料收集工作,于2月初向市政府请示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5月18日,省民政厅下发同意区政府驻地迁移批复。6月4日,市政府下发同意区政府驻地迁移批复。

2.推进“三社联动”工作。2022年,在去年“三社联动”的基础上强化社区志愿者与社区慈善资源力量,在官陡、湾里、四褐山、清水4个街道,7个试点社区开展“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区财政拿出115万元,通过购买服务引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派专业社工进驻试点社区,运营社区社会工作室,开展社会工作服务。通过一年来的试点,鸠江区“三社联动”取得一定成效,探索形成管山社区的“12345”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华强社区的“1135”社区治理模式。

3.开展社会工作者培训。6月9日—11日,组织开展全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全区区直部门、镇街、社区、社会组织等共计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目前,全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达到320人,持证率达到30%以上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逐步提高。9月26日-9月30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共同举办全区2022年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书记、主任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

4.推进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华强智慧试点社区石城湖小区,星辰、东部星城2个安防试点小区硬件建设基本完工,还有1个安防试点小区银湖小区正在施工中

5.开展社区减负工作。更新制定区级《村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村45项)》《社区依法履职工作事项清单(社区40项)》《村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清单(39项)》《社区依法协助党委政府工作事项清单(33项)》《不应由村(社区)承担工作事项清单(7项)》、《不应由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及办事指南清单(51项)》4个清单。开展社区减负专项督查行动,先后多次赴各镇街实地督查。加大宣传监督工作,将清单制定成手册分发至镇街村居,并依托各村居显示屏、展板,对取消的社区(村)各类证明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各村居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确保社区(村)遇到问题“有处申诉”、减负落实到位。

(四)构建多方参与格局,优化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

1.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第二届公益创投圆满结束,继续运营鸠江区第届公益创投活动,共开展13个项目,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培育项目,儿童关爱类、老年人关爱类,“三治融合”乡村试点项目,“暖民心行动-情暖老兵”试点项目五大项目,各社区项目运行已一个月,效果显著。“公益创投”活动由专业机构负责具体运营,通过邀请业内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参与项目优化评选、跟踪督导、能力培训、结项评估,有效提升了参与“公益创投”的社会组织的项目设计、执行等能力,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

2.推进镇街社工服务站。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区已建立6个镇街社会工作站,目前镇街社工站覆盖率达到60%,进一步缓解社区基层能力不足的问题。

3.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按照关于印发《芜湖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要求,全区城市社区平均拥有社区社会组织数不少于10个,目前我区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320个。其中成立登记54个,备案管理266个。

(五)强化机制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

1.未成年人工作。印发了《鸠江区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按时按月对我区内60名在册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生活补贴的发放,截止10月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贴70.665万元。进一步建立完善了鸠江区未成年人工作台账。依托鸠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宣传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加强对我区的困境儿童走访力度,增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活动频次,进一步壮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

2.两残工作。印发了《鸠江区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按时按月对我区在册的4020名困难残疾人,8337名重度残疾人进行补贴的发放,截止10月累计发放残疾人补贴988.796万元。通过第三方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机构合作开展鸠江区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我区精神障碍患者送服务上门,进一步提升我区残疾人服务体系内容。

(六)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一是优质完成登记任务。2022年1-9月,全区共办理结婚登记2651对,离婚811对,补领结婚证580对,补领离婚证103对,总办件4145对,收养登记2例;未发生一起违规登记事件。二是开通了婚姻登记全市通办服务,累计跨区办理婚姻登记442例,方便了群办理婚姻登记事项。三是开展婚姻家庭辅导,累计辅导99个家庭。四是实施了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累计整理婚姻登记档案163796份,全部完成婚姻登记档案数字化,方便了群众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工作。五是继续开展了收养登记收养能力评估工作,2022年累计开展收养能力评估2件,保护了收养人和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权利。

(七)加强公墓建设和管理,持续做好殡葬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龙头山陵园运营管理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芜湖万丰园殡葬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龙头山陵园进行托管运营,加强龙头山陵园环境整治,完成龙头山陵园绿化修剪和监控设备安装,强化日常安全巡逻,实行安全常态化管理。二是推动江北四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协同江北四镇和区自规局开展沈巷、二坝、汤沟、白茆四镇公益性公墓规划布点、墓区设计工作,按照新建公墓“五有”标准抓落实。完成汤沟镇曙光公墓、二坝镇永安公墓墓区整治。三是配合市民政局开展公益性公墓专项规划。将江北四镇公益性公墓选址、湾里街道永合墓地、清水街道龙塘公墓扩建区纳入全市公墓布点计划。启动鸠江区江北公墓规划布点工作。四是积极做好全区清明、冬至期间群众集中祭扫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文明祭扫、网络祭扫宣传,推动移风易俗工作

二、存在问题

1.区、镇(街)、村(居)三级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熟练、政策把握不准,动态管理不及时。

2.面对社会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全区江南江北城乡社区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健全,政府、市场、社会多方参与格局还不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和技术应用还比较薄弱,社区工作者南北待遇差距、队伍能力有待提升。

3.民政服务对象动态管理仍需加强,与其他部门间的数据交互不够,死亡人员信息和户籍变动等信息未互通。

4.养老服务三级中心社会化运营程度不高;服务供给与需求不匹配,养老服务功能不健全,难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老年助餐知晓率需提高。

5.公益性公墓供需严重不足,不能满足群众需要;新建公益性公墓规划、用地得不到解决,公益性公墓建设推动难度较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完善准入和退出长效机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巩固审核确认权下放改革成效

二是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持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改造,引进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持续落实《鸠江区老年助餐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全力打造让老年人吃的放心、吃的省心、吃的舒心的“10分钟就餐圈”;施行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3项制度;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持续开展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示范项目;鼓励引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定鸠江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及民办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三是扎实开展“五社联动”试点工作。开展区级第二批“五社联动”试点建设。以“五社联动”为依托,推动镇街社工站全建设运营,设立社区基金会,调动社区居民参与自治,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开展智慧社区试点建设。依托市级智慧社区平台,在市级智慧试点社区数基础上,区级再扩面打造2个试点社区,按照市智慧社区建设标准进行建设,推进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开展“村务公开”试点工作。全面落实省、市要求,进一步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围绕坚持党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创新“六规范一满意”程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等内容进行实践探索,建立一套村务公开的标准化流程。全面落实村(社区)协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务资源、民生项目“三项清单”工作制度,实现资源与需求有效对接、治理成果共享。

四是积极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开展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及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年度地名信息更新任务。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规范地名命名更名管理。扎实开展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推进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深入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完善创建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五是加大对我区困境儿童走访力度。加强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资料动态监管,按时按月发放孤儿生活补助。积极开展“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一次性“福彩助学”等助学活动,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开展未成年人防溺水相关活动,加大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宣传力度。

六是完善我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建立残疾人定期走访机制,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项目服务职能,结合现有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活动,多方位开展精神障碍患者社区服务工作。

七是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行业监管,推动鸠江区江北公墓建设,指导好各镇(街)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稳步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移风易俗宣传,逐步提升全区惠民殡葬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八是加强婚姻登记机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保障工作,严格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和特殊日婚姻登记管理要求,加强人员培训、分工和管理,实施常态化“亲切服务”,满足日常登记服务和特除日群众办证需求。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加大婚姻家庭方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途径方面知识的宣传,推动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法典》和《安徽省收养能力评估实施办法》的宣传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开通收养登记咨询窗口,引导群众依法收养,防范违法收养,保护收养人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