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关于民政重点工作评估报告(2021年度)

发布时间:2022-02-11 17:45信息来源: 鸠江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董林霞 字体:【  

2021年,鸠江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及民政主责主业,科学谋划,统筹部署,聚焦特殊群体、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群众关切,圆满完成重点任务,现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自评如下:

一、党建工作

1.党史学习教育情况,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情况:按照市、区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鸠江区民政局党组制定了《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2021年,通过理论中心组“带头学”、党员大会“集中”、全体党员“自主学”,认真学习了“四史”、《中国共产党简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等理论中心组学习16次,撰写心得体会24篇,研讨发言材料17篇,强化学习成效,打牢学习理论之基“学史力行”最终落脚点在“我为群众办实事”上,制定了《关于在全区民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12个,现已全部完成;创新开展党史知识每月测工作,做到学以致用,增强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日常工作的能力,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工作情况: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暨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党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巩固步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紧紧围绕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明确班子成员在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性闭环。坚持按月按季度学习党章党规,学习党的先进理论,在节假日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严格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全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题会议4次,年中及时撰写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打算,年底认真梳理总结,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三个以案”落实到党的建设和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民政综合工作

1.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健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对于平时交办的12345热线、市民心声、网贴、信访件等投诉、咨询类办件,及时调查办理并回复到人,做好群众工作,有效避免了因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

2.按照省、市关于民政数据统计的相关要求,建立数据核对机制,做好结果比对及数据纠错工作。

3.年初召开信访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制定《鸠江区民政局信访应急预案》,开展矛盾隐患排查规范办理信访事项答复复查工作按照政策依据,做好解释沟通,做到有访必答,有信必复。开展信访积案化解“百案攻坚”专项行动,2021年,共办理信访事项1件。

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管理,加强养老机构人员摸排,完善养老机构出入管理并建立台账,推进局机关及各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

4.按照市、区关于双招双引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双招双引工作,主动对沪苏浙,引进2个亿元投资项目。

三、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

落实中心理论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爱党建”“学习强国”“得”等载体,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党组学习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四个意识”,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党员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推进民政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关于民政领域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日常实践工作,真正做到学用融合、学以致用。

持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依托“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政策宣讲进村(居)”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宣传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提高民政领域政策普及率及群众知晓率。

2021年,鸠江区未产生行政复议应诉等情况。

四、社会组织管理

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托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提高社会组织数据质量精准度,截止2021年底,全区共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68家,其中社会团体7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89家;按时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嵌入社会组织章程;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按时按质开展“双公示”工作,全年共产生“双公示”数据36条,均按时上传“双公示”信息系统及政务公开网站;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营利性机构转非营利性机构工作。

继续开展第二届公益创投活动,开设乡村振兴类项目,引入芜湖市爱众、江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落地鸠江区汤沟镇早映村和沈巷镇螺百社区庙于村开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印发《鸠江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选取万春社区、竹秀社区、四湾社区、清苑社区和观岚社区5个社区为我区“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观察点”。

五、社会救助

1.按要求统一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增发、补发低保金,相应调整分类保障金。2020年底人均补差734.85元,2021年底人均补差748.84,补差水平较上年实现动态增长。

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低保标准的1.3倍。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半自理人员:130元/月,全护理人员:200元/月。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符合规定要求。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已达55% 。完成年度特困供养对象自理能力评估,严格贯彻散居特困对象委托照料服务制度,2021年底,全区分散供养1537人已全部签订协议

2.进一步完善了临时救助办法,落实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拨付镇(街)备用金2.53万元;提高镇(街)临时救助审批额度,自2021年11月调整到44524452元至20000元报区政府审批。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543人次,发放救助金139.1994万元(其中,实施大额临时救助11人次,救助金额10.757万元)。采取购买服务,开展为老、助残、社会救助入户核查等工作,年度支出资金91.63万元。

3.出台《中共鸠江区委办公室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办〔2021〕25号),明确发展目标,厘清部门职责,健全工作机制,着力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为支撑、急难社会救助为辅助、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综合救助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能力的通知》(民救〔2021〕84号)文件要求,设立了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出台《关于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鸠民〔2021〕43号),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上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低收入等社会救助数据。开展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落实落细低保、特困等兜底保障政策,适度拓展范围,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2021年底,全区在册低保家庭5835户,8823人;特困供养人员1826人。

六、城乡社区治理

1.三社联动建设:2021年,我区万春社区、四湾社区继续作为市级“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建设。四湾社区以“党建引领 公益先行”的理念,通过“一站、两工、三社、四学、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开展服务,并探索成立与芜湖本土基金会合作的社区公益基金会,建立居民需求收集与解决机制、社会组织培育机制、人才队伍培育机制和“3+1”沟通联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格局。万春社区以平台为基础,以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支撑,以盘活社区基金为目标,通过“微公益创投活动”、“微社区治理学院”、“微社区基金”“三微”社区治理模式推动三社联动深度融合,使辖区公共资源上再集聚、志愿服务力量上再整合、服务上再协同,形成居民良性自治、联创精准高效、服务依同的人文社区。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工的作用,服务群众,20219月,以市“三社联动”试点社区为契机,启动区级第一批“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建设。区级投入145万元项目活动经费,支持9个社区实施“三社联动”试点社区建设项目。各专业社工机构进驻社区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挖掘社区能人,整合社区资源,围绕高龄独居老人、困境儿童、社会救助群体、社区矫正等内容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服务。自项目启动以来,开展活动99场次,服务3647人次,省市媒体报道17次。鸠江区通过搭建平台、链接资源、人才培养、组织孵化、开展服务,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有机整合、协调发展,形成万春、清苑、四湾、金湾、华强等一批“三社联动”示范试点社区。

2.智慧社区建设:2021年,我区华强社区、四湾社区以省级智慧试点社区为依托,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华强社区以网格化为基础,以信息化为载体,以智慧社区建设为目标,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站通”网上运行和社区事务“网格化”综合管理,全面夯实社区网格化平台建设应用基础,深入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社区管理智能化、居民生活智慧化,打造让居民安心、让群众满意的宜居和谐幸福社区。四湾社区以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为依托,着力构建便捷高效的社区管理和民生服务体系,已初步建成以一套系统(社区服务综合信息系统)、两个支撑平台(社区事务口式办理平台、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础,三项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商业服务)相互促进融合,四级信息服务网络互联互通的社区智慧管理和服务体系,确保“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妥善解决

3.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20211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活动场所挂牌的通知》,开展规范社区活动场所挂牌工作。转发市《关于调整社区(村)准入事项清单和社区(村)工作事项精减清单的通知》,减牌子、减考核、减事项、规范上墙制度、规范形象标识,减轻基层负担。转发市《关于调整社区(村)准入事项清单和社区(村)工作事项精简清单》,推动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精减事项清单的落实见效。

4.圆满完成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此次换届选举涉及全区9个镇街共109个村社区,其中56个村,53个社区。根据省市《关于进一步落实村(居)民委员会换届中“三项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全区全面推行观察员制度,区镇街两级共聘请观察员45名,全程监督参与村(居)委员会换届过程;在全区4个村居开展定岗选举和14个村居开展一票制选举,在没有候选人的条件下,选民凭自己的意愿将自己信得过的人直接推选出来。产生新一届村民委会成员278人,其中主任56人(女性8人),副主任45人,委员177人,书记主任全部实现一肩挑。产生新一届社区居委会成员279人,其中主任53人(女性19人),副主任68人,委员158人,书记主任全部实现一肩挑。村(居)委员会班子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性别比例等各项指标全面优化提升,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班子整体和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换届选举工作高质量完成。

七、区划地名管理

根据省、市要求,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及严格地名管理工作,开展全区地名信息更新,编制鸠江区行政区域图,积极对接第三方,开展鸠江区行政区划图编印工作。

八、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

1.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孤儿生活保障增长机制及走访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区现有孤儿62名,其中:散居孤儿61名,市社会福利院代养1名,全年累计发放金额85.47万元规范收养登记行为,依法开展收养评估工作,保障收养关系当事人合法权益

2.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鸠江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工作制度,发挥区未保委作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制度,持续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水平

九、社会事务

1.增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江北四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和维护,加强对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资源整合、改造提升,重点推动二坝镇永安公墓骨灰堂设计、建设,探索入室安葬方式。实行“管办分离”,将区龙头山陵园移交芜湖绿丰公司

照上级要求开展殡葬领域整治工作,加强二矶山、永合墓地封闭管理,完成了清明、冬至祭扫保障,利用清明、冬至群众祭扫期间殡葬法规和文明祭扫宣传。

2.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组织实施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宣传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知识;开通“全市通办”婚姻登记业务,2021年,共办理结婚登记3686件,离婚登记1159件,调阅档案32件。未发生违规登记事件

完成了2021年婚姻档案电子化工作婚姻登记窗口智能设备配备共5套。

3.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工作,2021年,共计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人,帮助回乡安置人员6人。

十、养老服务

1.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情况:一是为全区具有本市户籍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惠及16294人,全年累计发放1028.685万元,覆盖率达100%;二是为全区60周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城镇特困老人,70岁以上低收入失独、失能、空巢老人,困难重点优抚对象,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应服务人数3702人,实际服务人数3228人,覆盖率达87.2%。

2.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一是新建养老用房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已达标,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二是完成34个居家养老服务三级中心提升改造任务。

3.县(区域)级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完成情况:我区特困人员护理区已完成改造,改造完成率达100%。

4.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情况:全区养老机构共有床位1979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8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49.92%。

5.养老服务安全管理情况:一是特困供养设施法人登记已全部完成,登记率达100%;二是每月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本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三是下发了《鸠江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方案》,明确规范预收服务费,加强资金监管的具体措施,本年内我区未发生养老服务非法集资案件;四是我区养老服务机构在“金民工程”系统用户注册量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机构总量的100%,,数据更新及时;

6.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完成情况:已完成全区7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并通过验收。

7.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情况: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2020 年版)>的通知》(民通〔2020〕76 号 )要求,全年应培训253人次,已培训260人次,培训完成率100%。

十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

1.持续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做好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和年检工作,召开鸠江区慈善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开展鸠江区慈善协会换届工作,激发区慈善协会活力,促进鸠江区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2.积极探索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试点工作。2021年11月,鸠江区启动镇街社工站试点项目,12月益群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入驻官陡街道青锋社区开展项目实施工作。

3.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做好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各镇(街)均设有志愿服务站,2021年,新增2家志愿服务组织标识的社会组织。

十二、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和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

制定《鸠江区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和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实施项目跟踪监管,绩效管理,并及时公开项目执行情况,同时在醒目位置设立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

十三、加分项

1.鸠江区沈巷镇八角村被评为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单位

2.鸠江区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确定为省级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

3.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确定为省级康复辅助器具特色产业园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