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04-19 17:30信息来源: 鸠江区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董林霞 字体:【  

第七次党代会以来,区民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支持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兜底线、谋福利、优服务、促治理,坚持底线思维和目标导向,扎实开展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城乡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区第七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总结

社会救助

第七次党代会以来,鸠江区不断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运行管理机制、提升救助服务水平、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加强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每年按照市局文件要求进行提标。执行《芜湖市因病支出型贫困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试行)》,将符合条件的支出型贫困家庭、贫困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给予兜底保障。

二是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开展特困供养人员认定,和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对象实现应保尽保,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实现了低保标准的1.3倍。按照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护理补贴:半自理人员:130元/月,全护理人员:200元/月全区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

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优化申请审批程序,合理确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单次救助额度,提高兜底保障能力和救助时效。完善“救急难”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主动发现群众的急难事件,积极开展救助。落实备用金制度,确保急难型救助对象可以以现金方式及时救助。

四是开展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为进一步深化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机制,出台《关于印发<鸠江区城乡低保、低收入及特困人员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鸠政办〔2020〕54号 ),通过开展低保、低收入及特困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实现了审核确认和监督管理职能的有效分离,减少了审核确认层级,提高社会救助效率,及时高效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救助服务。

五是完善信息化建设。按照无纸化审批的流程通过低保信息管理系统来受理、审核、审批低保对象和特困对象,以低保系统、核对平台为依托,大力推动“网联网+社会救助”,提升了社会救助相关业务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六是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关于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基层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皖民社救字2018﹞23号)文件要求,采取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方式开展第三方核查工作,推进公示公开,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率,规范和完善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了社会救助的精准率和困难群众对社会救助服务的满意度。

养老服务

一是加强政策创制,政府名义出台《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鸠政办〔2018〕46号)等文件,强化政策保障。二是健全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分别累计惠及近15000人、2444人。三是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强化家庭养老支持政策,试点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合理布局推进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打造15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为社区和居家老年人提供托养、照护、助医、助浴等服务。截止2020年,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2家、床位1844其中有7家民办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覆盖率100%,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达到30021.03平方米。四是创新发展智慧养老。将智慧养老试点工作纳入民生工程,启动实施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创建工作我区以四褐山街道四湾社区及芜湖市鸠江区华康长者智慧安养中心为智慧养老机构和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试点。鸠江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2020年被评为“安徽省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四褐山街道四湾社区及华康长者智慧安养中心获评安徽省第三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四褐山街道获评“安徽省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街道”,鸠江区智慧养老产品用品产学研基地也于2020年底获批五是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连续4年在全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养老机构消防改造,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六是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与养老合作的运营新机制,着力打造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七是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强化财政扶持,有效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

(三)城乡社区治理

第七次党代会以来,鸠江区高度重视社区治理,把城乡社区治理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幸福鸠江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加强顶层设计,政策先行,加大资金投入,高位推动,社区治理取得长足发展。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力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开展“我们是一家人”治理创新活动,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多元治理主体,深化社区协商民主,推动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足感、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加强平台建设。相继出台了《关于农村社区建设实施方案》、《鸠江区村级组织(农村社区)服务活动场所建设实施方案》、《鸠江区社区建设标准化实施方案》《鸠江区关于开展城乡社区协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构建“我们是一家人”社区治理新模式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着力探索方向明、路径清、可操作的社区治理机制。2016年,共完成54个村(居)活动服务场所改建,全区所有村(居)办公和服务活动场所均达到300平方米以上,且一站式便民服务大厅不小于50平方米。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2016年将村(居)服务活动场所改建纳入政府性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总投资640万元,实际投资792万元,实现全区所有村级服务活动场所建设达标。自2016年起,连续3年安排城乡社区协商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经费300万元,用于以奖代补。2018年,区级设立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我们是一家人”社区治理创新以奖代补,已先后拨付奖补资金185万元。

三是加强人才支撑。通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公开招聘等方式,优化村居“两委”班子机构,合理配置社区工作者。城市社区工作者原则上按不低于1人/300户配备,农村社区工作者(村干部)的人数控制在每村5-11人,全区社区工作者953人。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称的,月基本报酬分别增加200元、400元,目前,全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人员达到244人,持证率达到20%以上,社区工作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逐步提高。积极拓宽社区工作者上升渠道,近几年来已从优秀社区“两委”负责人选拔了7名公务员。同时,自2014年起,区聘请社区建设顾问,对我区社区建设进行培训指导、答疑解惑,社区建设的理念不断得到更新。

四是加强社区民主自治。深化社区协商工作,按照7+X模式确定成员,建立社区工作协商委员会,设立办公场所,搭建社区议事厅、党员会客厅、议事之家、楼门议事点、村民理事会等多样协商平台,同时广泛建立qq群、微信群等网上议事协商平台积极培育多元协商主体,动员和吸纳驻区单位、社会组织、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开展咨询型、对话型、决策型、议事型、调解型等协商形式事项1000余次建立了党建引领、项目化运作、组织化推动、群众参与及利益引导五大工作机制,大大提升了广大居民民主意识,有效地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完善基层社区自治组织网络,建立《村(居)民公约》、村(居)民代表会议、村民理事会会议等基层民主自治和社区协商制度,调动了城乡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进一步增强基层社区自治活力,实现了由“为民做主”为“以民为主”的转变。

五是加强社区治理创新。2018年起,鸠江区以“平安、向善、包容、共享”为理念,紧紧围绕“家人共治”“家风共树”“家事共商”“家园共建”四大工程,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原则,先行选择14个试点社区在全区开展“我们是一家人”创新活动,三年实现全覆盖,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社区治理格局,涌现了万春、清苑、金湾、华强等一批优秀示范社区。通过示范引领,品牌带动,初步形成“我们是一家人”社区治理新模式。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社区“大党委”制,不定期组织辖区物业、业委会、居民代表、党员代表、驻辖区单位召开联席会,沟通交流当期工作和辖区居民亟待解决的问题,协调落实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事项,推进社区治理服务创新不断深入。

六是加强“三社”联动建设。我区清苑、万春金湾、四山、石城、四湾、鸠兹社区先后被市评为第一、二、三“三社联动”试点社区。试点社区成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引进专业社工机构,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各项公益服务。各专业社工机构进驻社区后,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挖掘社区能人,整合社区资源,开展各项志愿服务,进一步推动“三社”联动。万春社区探索实施万春社区微公益创投活动、万春社区微治理学院和成立社区基金三项创新举措,筹措社区基金,发布公益创投项目,探索形成“三三三”社区工作法四湾社区从平台建设、队伍建设和居民服务三方面工作出发,通过“一站、两工、三社、四学、五联动”的工作方法开展服务,形成四湾社区“党建引领 公益先行”的特色。

社会组织

1.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现全区社会组织达246家,其中,社会团体7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2家。同时与市局合作建设社会组织培育中心,目前已经招募三家社会组织申请入驻。

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结合2015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对全区已经登记的社会组织申请生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换发新的登记证书,目前已全部完成。开展社会组织“三证合一”工作,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成2016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同时,做好赋予村居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前期信息采集工作。

2.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业务培训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开展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开展社会组织培训,拓展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管理运营能力,提高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社会的实践水平。

3.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加强对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下发了《关于开展鸠江区民办非企业单位2018 年年度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鸠江区社会团体2018 年年度检查的通知》,开展2018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根据区委组织部及社会组织管理相关规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工作的通知》,对老年大学等7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抽查审计工作。开展鸠江区第一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工作,目前,共有17个项目通过了资格审核,并进行评选公示。

4.举办公益创投举办鸠江区第一届公益创投,共开展12个项目,包括为老服务、助残服务、社区治理等项目,2020年11月底通过验收并取得了成效。

二、今后五年工作目标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发展思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改革优化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整合救助资源,增强救助兜底功能,提升救助服务能力,实现社会救助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一是加强大救助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救助与乡村振兴战略衔接,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推进低保、特困、急难救助与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综合衔接,构建有梯度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现金+实物+服务”的多种形式救助模式体系。探索社会救助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拓展。推动长三角区域社会救助联动。

二是完善基本生活救助。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增长机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最低生活救助与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健全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机制,确保救助精准。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拓展服务功能。

三是提升临时社会救助效率。探索依据困难情况制定统一规范的临时救助标准,实施分类分档救助,逐步实现由申请人自主申请户籍地、居住地或者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的“救急难”工作机制。简化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乡镇(街道)可“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对支出型临时救助,探索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完善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因地制宜,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五是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鼓励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设立项目、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设置岗位、设立基层社工站等方式,引入社会工作机构和专业社工、慈善组织等参与社会救助,实现救助服务多样化、组合化、专业化和个性化。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评估、建档访视、需求分析等事务,并为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资源链接、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服务。探索建立社会救助绩效评价机制。

六是实施智慧救助。继续优化城乡低保系统无纸化网上审批应用,完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实现各政府部门、群团组织救助帮扶信息统一汇集、互通共享。积极推进5G、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提高“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效率。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救助事项申请、办理、查询等服务。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提升急难救助申请效率。

加快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积极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养老服务工作构建鸠江区特色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一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研究制定鸠江区“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规划。逐步完善我区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体系。健全完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制度。根据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和监管效率。推进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社会力量运营公办养老机构,规范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

二是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严格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新建住宅区应按照每百户30平方米配建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足300平方米按300平方米配套;老城区改造住宅区项目和已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配置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养老服务机构建筑面积般不低于300平方米,与社区服务中心和其他设施公用场所的,养老服务机构的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实现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完善市(县)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三级中心”功能定位,推进三级中心专业化运营,织密居家养老服务圈网。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新模式在全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进为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实行集中供养。

是进一步夯实养老服务要素支撑。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享受税费、土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完善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后的相关政策,破除行业垄断、地方保护,废除阻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是深入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部分闲置床位较多的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护理院。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享受与民办养老机构同等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

是提升智慧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智慧化,鼓励开发和推广养老信息化相关智能终端产品,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医疗、健康监测及居家护理等服务。积极推动养老机构使用智慧化设备为在院老人提供信息管理、健康照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安防管理、数据安全等服务

是推动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认真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鼓励区域内养老服务行业开展强强联合,为老年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服务。

社会治理

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制,形成城乡基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由基层自治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体运作管理,社区居民、志愿者、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

举措:一是稳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继续拓宽、规范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协商活动,培养、提高居民群众协商能力,引导居民依法依规参与社区事务管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基础作用,继续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作用,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二是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以“为民、便民、惠民、安民”为宗旨,打造“设施智能、服务便捷、治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实现基层治理协同化、居民服务高效化,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高社区工作效能,提升社区公共信息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基础平台的支撑作用,为社会组织和社工搭建活动平台。发挥社会组织服务载体的承接作用,大力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积极探索社区设置专科社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引擎的纽带作用,及时回应社区居民需求和特殊群体需要。探索构筑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

建议:进一步加大社区治理人、财、物保障。加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力度,每年拿出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服务。购买专业社工机构进驻社区,探索社区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发挥专业社工督导作用,整合多方资源,调动社区社会力量,开展各项服务。落实社区公益金制度,开设社区发展公益金专户,专款专用,从制度层面保障社区各类自治组织资金,确保社区各类自治组组织工作顺利开展,实实在在解决社区居民的困难和各种民生难题。加强社区后备干部培养,通过换届、公开招聘等形式选拔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年轻干部。建立江南江北社区干部交流机制,提升全区干部整体水平。缩小江南江北社区干部待遇水平,建立与物价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试,适当增加相应水平的补贴。扩宽社区干部晋升渠道,建立专业社区工作者职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