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企业经营许可办事指南(2022)

发布时间:2022-09-21 15:08信息来源: 鸠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汪娟娟 字体:【  


 审批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32号)第十条第二款企业申请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持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的,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第十一条 出版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依据本条例第十条提出的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申请的,应当发给印刷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申请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二条 印刷业经营者申请兼营或者变更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或者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或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或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手续。印刷业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等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应当报原批准设立的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申报条件:第九条 企业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企业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资金、设备等生产经营条件;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安徽省印刷企业设立申请书;
  2、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房屋须提供房产证明(复印件)、租赁房屋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者房产证明(复印件);
  4、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修订案,合伙企业的合伙经营合同;
  5、代表人身份证明;
  6、企业建制、组织机构、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审批流程:申请;书面审核;现场审核。
  审批时限:6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年审或年检要求:一年一次
  咨询电话:0553-5319089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审批受理地址:鸠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审批决定机构:鸠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审批决定证件:(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