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鸠江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7:07信息来源: 鸠江区财政局阅读次数: 字体:【  

 


——2024123日在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张上海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鸠江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财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要求,认真执行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各项决议,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不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含集中区征管收入)44亿元,增长8.7%,为调整预算的100%。具体来看,鸠江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7亿元(鸠江区库数),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收入9.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资金8.1亿元(含集中区征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3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4亿元,收入总计62.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9亿元,增长6.3%,为调整预算的106.2%,加上解上级支出4.9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支出总计61.7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1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3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亿元,下降37.7%,为调整预算的103.4%,加上级补助收入2亿元、调入资金6亿元(含集中区征管收入)、上年结转收入1.1亿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亿元,收入总计38.9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6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3.4%,加专项债券还本支出0.6亿元、调出资金1.6亿元,支出总计37.8亿元。收支相抵,结余1.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

3.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区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6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2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9.43亿元。截至2023年末,区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60.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02亿元、专项债务39.03亿元。2023年区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5.92亿元,其中:一般债0.1亿元,非标专项债16.92亿元,棚改专项债8.9亿元。

4.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全区进一步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系统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先导的预算编制模式,通过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有效运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区级46个一级预算单位共编制403个项目绩效目标,涉及预算资金20.04亿元,并对所有项目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组织预算部门对上一年度485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并展开全面复核,涉及预算资金18.29亿元;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对8个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同时对白茆镇开展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抽取202439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重点审核,涉及预算资金4.7亿元,其中12个重大政策或重点项目开展了财政事前绩效评估。

上述执行情况在年度决算后,可能还会有些变化。待决算编制完成并经审计后,再按程序报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

2023年,区政府认真落实上级和区委各项工作部署,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统筹,聚焦“六保”重点领域,全力做好各项工作,主要支出政策落实情况如下:

1.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统筹5.4亿元,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和化解隐性债务,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完成存量债务置换3.3亿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25.82亿元,保障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乡村振兴、暖民心项目和江北综合医院等重点领域和主要项目资金需求。新增一般债券0.1亿元,支持和美乡村建设。拨付资金0.15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推动脱贫攻坚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平稳过渡。兜牢底线,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及时调度各类资金13.9亿元,统筹保障镇街和村居运转等各类资金需求,缓解基层财政压力。统筹调度资金1.2亿元,专项用于疫情防控所需专用设备和物资购置等各类资金清算,保障全员核酸检测费用支付,实现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2.聚焦民生保障资金及时到位。坚持保基本民生,财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稳定在80%以上。拨付2.3亿元,足额保障低保、特困、失地农民、孤儿和困难残疾人等各类补助补贴及时发放。拨付0.8亿元,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配套资金。拨付0.3亿元,实施10+3”暖民心工程。拨付0.2亿元支持稳定就业,新增发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2.5亿元。继续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足额提标保障生均公用经费,为全区35641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补助公用经费0.3亿元;免费提供国家教科书和作业本0.1亿元;对1742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48万元;对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12人次发放资助21万元;发放学前教育资助券387人次27万元。新增公办园学位1170个,普惠托育服务托位1184个。完成惠农资金社保卡发放系统升级验收和惠农“一卡通”财政补贴资金政策清单公布工作,79万人次3.5亿元通过“一卡通”成功发放。

3.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各类奖励资金拨付,保障惠企政策网上超市落实,进一步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发展,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到实处,其中:拨付1.2亿元,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拨付和自主创新;拨付0.2亿元,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拨付0.4亿元,落实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政策;拨付1.3亿元,落实1.5万人次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安居保障、青年英才购房补助和高层次人才补贴等各类人才奖励补助政策,推进人才集聚和产业发展;拨付0.3亿元,持续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拨付0.1亿元,支持知识产权和质量强区工作推进。

4.持续补齐江北地区短板。拨付资金0.9亿元,推进18.4万亩续建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粮食生产总体稳定。拨付2.1亿元,支持白茆农业示范园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拨付0.8亿元,支持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和农村水利发展,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拨付资金0.1亿元,持续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拨付10.4亿元,推动沈巷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园和新兴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促进江北地区产业集聚发展。

(三)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和2023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3年,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按照区人大关于预算报告的决议要求和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结合区审计局对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发现的问题,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落实落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定信心,奋力进取,统筹保障财政平稳运行,扎实推进各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

1.统筹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和增值税留抵退税超12亿元。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强化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加强税源管理,深挖增收潜力,应收尽收,确保重点税源平稳。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各项具体举措。继续对2023年区直各单位的公用经费一律按年初预算压减10%下达,从源头上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资源盘活和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力度,多渠道增加一次性非税收入。支持激励各级各部门精心组织谋划项目,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市资金。积极申报发行专项债券25.82亿元,与年内预算安排项目进行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保障能力。进一步梳理整合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和闲置资金,收回存量资金和预算闲置资金0.3亿元,统筹用于急需资金的领域。

2.“三保”支出得到有效保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三保”支出预算按国家规定范围和标准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统筹调度资金12.7亿元,确保人员支出按时供给,全力保障资金及时支付。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以收定支,规范镇街、开发区财政运行。严格执行控制压减行政开支举措,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做好“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继续做好疫苗接种、疫情防控等资金清算工作。注重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强化预算闲置资金统筹,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保持合理财政支出进度。

3.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扶持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实施,支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创新、商标、专利等各类涉企奖励扶持资金进度,推动机器人、智能装备及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持续推进企业上市,福赛科技成功上市,佳宏新材料过会待注册,大昌科技创业板报会在审,省股交中心挂牌企业33家。实现直接融资总额7.8亿元。做实政府投资基金并不断扩大规模,设立京新合、锦湖壹期等子基金,撬动社会资金约21.33亿元,为“双招双引”和产业发展增强资本保障。实现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同联动,用资本的力量助推“双招双引”取得实效。常态化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和“五进”活动,资本市场培训企业214家,走访市场主体40251户,充分运用政银担和续贷过桥等一系列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信贷支持。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新增政银担18.9亿元、信用贷6.6亿元、续贷过桥资金5.3亿元。

4.预算和国企管理改革持续推进。严明纪律规矩,落实财会监督各项工作。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中期规划与年度预算的衔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进一步落实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提高绩效管理质量和水平,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管理,强化绩效约束。加强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注重政府财务报告与部门决算和国有资产报告等相关数据共享衔接。全面完成政府财政、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持续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区属企业劳动用工和融资管理。组建安徽鸠控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芜湖市鸠江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核定区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落实巡视整改工作,持续推进国有企业对外借款清收。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加强区属企业党的领导。

各位代表,2023年,经全区上下共同努力,全区财政总体执行情况平稳,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财政收支还面临较大的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入增幅趋缓,房地产和制造业形势依旧低迷,可用财力增长有限,支出需求持续增长,财政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二是各级产业扶持政策和招商引资政策兑现规模持续增大,兑付资金严重不足;三是多数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理念依然不够强,预算单位主体责任和预算法治意识不够到位,导致预算编制不够科学,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四是镇街、开发区自身可用财力增长有限;五是债务化解和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加大。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争取解决。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坚持防范风险,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财政收支矛盾,确保预算平衡可持续,坚持深化财政重点改革,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复杂的财政收支形势,按照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综合考虑影响收支的经济、改革和政策等因素,全区财政收入安排与经济发展相适应,2024年度预算(草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约47.5亿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具体来看,鸠江区库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9.6亿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2.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其他资金2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亿元,收入合计66.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亿元,加上解上级支出4.4亿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0.8亿元,支出合计66.2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亿元,加上年结转1.2亿元、非标专项债券对应的专项收入安排1.2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0.27亿元、调入资金8亿元,收入合计12.7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亿元,加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7亿元,支出合计12.7亿元。收支平衡。

(三)政府债务情况

初步测算,全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3.4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5亿元,拟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0.7亿元、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偿还0.8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9亿元,分别为一般债务付息支出0.7亿元、专项债务付息1.2亿元,全部通过安排财政预算资金偿还。

根据《预算法》规定,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召开的人代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区财政已安排支出2.5亿元左右,主要包括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一年度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等。

2024年,在落实零基预算理念的同时,更加注重财政可持续,统筹预算收入、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保障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重大决策落地,区本级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如下:

(一)兜牢“三保”底线,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安排教育支出9亿元,保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足额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按时发放,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安排1.3亿元,推进教育事业发展和支持新建学校,支持实现幼有善育、学有优教。安排4.9亿元,用于债务化解和还本付息。安排1亿元,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安居和就业工作。安排1.5亿元,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保配套和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发放。安排1亿元,落实低保、困难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各项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兜底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排0.7亿元,保障疫情防控新阶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兑付奖特扶家庭补助和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安排0.3亿元,推动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按时发放高龄津贴。

(二)做好重点项目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资金安排,农林水支出增幅超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9.6%。安排2.4亿元,全力支持乡村振兴各项决策部署,推进“两强一增”行动顺利实施,推进农村改厕、高标准农田和美丽乡村建设,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安排0.7亿元,推进泵站建设和堤防加固,提升农村区域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安排0.15亿元,支持宿松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安排0.1亿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三)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助力重点领域发展

安排0.8亿元,支持主导产业发展,推进制造名城政策落地,支持传统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安排0.6亿元,推进文旅产业持续提升发展。安排0.5亿元,支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重点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创新型市场主体培育支持,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提升。安排0.5亿元,支持对外贸易发展,鼓励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跨境电商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安排0.3亿元,支持商标、专利和标准化建设,推进质量强区。安排0.3亿元,支持重点企业加快上市进度,提升企业质量。安排0.2亿元,落实自贸区经费供给和财政管理体制,打通跨境电商企业出口通道,全力支持推进自贸区鸠江片区建设。安排0.1亿元,持续推进鸠兹卡顺利实施,提升营商环境。

(四)持续推进基础能力提升,提高城市品质

安排0.3亿元,持续改造城乡环境卫生和道路管养维护。统筹各类资金支持江北新区建设,提升江北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统筹专项债券和预算资金,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小水厂持续整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维护。安排1亿元,做好公安交警和消防资金保障,推进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提高居民的安全感。安排0.3亿元,进一步完善江北农村道路建设维护和高铁北站管理服务,增强城市核心功能。安排0.3亿元,持续推进农村污水整治。安排0.1亿元,推进健康口腔、眼健康和重点人群结直肠癌筛查,增强人民获得感。安排0.1亿元,继续支持打好禁捕退捕攻坚战,做好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安排0.1亿元,打造十五分钟健身圈,推进城市书房建设和运行,助力居民快乐健身。

三、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拓宽财力渠道,全力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树立“一盘棋”思想,提前谋划、抓好调度,统筹考虑影响收入的各项因素,合理安排收支。严格遵循“量入为出、可省尽省、有保有压”的原则,坚持做到“无预算不开支、有预算不超支”。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确保应退尽退、应减尽减、应降尽降,努力提升财源转化成效,促进财政收入与经济协调可持续增长。配合各部门做好国债资金项目申报。谋划多元化投融资模式,落实政府性投资计划项目资金筹措方式。继续谋划和挖掘支持产业园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重点方向专项债项目,积极争取扩大专项债券额度与年内预算安排项目进行统筹安排,提高资金保障能力。积极采用市场化手段盘活国有资产资源,提升国有资产资源使用效益。优化双招双引,培育优质税源。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多措并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持续落实零基预算改革,推进财政资金统筹整合,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机制。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积极盘活存量资金,节省出更多的财力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二)兜牢支出底线,统筹做好发展和安全并重

坚持开源节流,在制定政策、安排支出时,量力而行统筹考虑财政可承受能力,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压缩普惠性补贴支出。持续强化政府债券“借、用、管、还”全过程管理,落实政府举债融资各项要求,坚守政府债务风险底线,统筹按照新化债方案做好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化债计划推进化债工作,分类管理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提高专项债项目运行水平,增强项目收益能力。加强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控,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细化落实“三保”重点项目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测、风险预警处置等机制,兜牢“三保”底线。进一步压实镇街责任,严格以收定支,规范镇街和开发区财政平稳运行。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推进政府投资基金运行,继续推进产业引导母基金运作,进一步提升基金投资效率,对竞争性领域市场化程度高的项目,优先选择基金支持,最大限度的用财政资金撬动市场资金,对非竞争性领域市场机制难以有效调节项目,推动跨部门整合,统筹专项债券、上级补助和本级资金等多重方式进行支持。

(三)做好基本公共服务,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结合当前财力水平,既坚持尽力而为,强化公共财政属性,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对国家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坚决落实;也要量力而行,坚持民生支出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与财力状况相匹配,始终把惠及民生的公共服务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级,更可持续保障民生。支持农业农村发展,保障乡村振兴投入在合理水平,逐步补齐江北地区短板。围绕暖民心各项行动实施,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暖民心各项投入力度,推动各项民生实事落到实处。统筹做好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推动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立足财政职能,落实财政管理改革

严格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持续推进落实预算管理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落实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强化预算约束、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相互融合、一体推进,健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继续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绩效管理。做好绩效评价,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开展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切实做好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应用与公开工作。继续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的贯彻落实,加强对直达资金的全过程、全链条和全方位监控,提高财政资金效益。跟踪镇街、开发区财政运行情况,加强区与镇街、开发区政策协同。积极做好定增跟投工作,力争实现企业和国有资本共赢。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对区属国有资产进一步重组整合,理顺资产产权关系,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深化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用工、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规范法人治理主体权责,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建立适合我区国有企业发展特点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预算单位指导,做好预决算公开和部门决算工作,做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和运行情况。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埋头苦干,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