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
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804.58 |
因公出国(境)费 |
60 |
公务接待费 |
531.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12.88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162.88 |
公务用车购置 |
50 |
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鸠江区“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4.5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62.99万元,降低1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6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31.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12.8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60万元,与2023年预算基本持平,由区政府统筹,根据各部门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安排使用。使用严格按照省、市、区有关出国(境)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531.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49万元,下降0.65%,主要原因是全区各部门按照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继续有效控制公务接待开支。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区外单位业务指导、工作调研及招商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芜湖市市直机关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840号)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12.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9.5万元,降低42.8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88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85.5万元,主要是按照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继续控制经费支出以及法院检察院上划至市级;公务用车购置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74万元,主要是按照有关厉行节约要求,继续控制经费支出以及法院检察院上划至市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