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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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鸠江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关键词: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73164378X/202309-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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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鸠江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关键词: | |
名 称: | 【文字解读】《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共芜湖市委 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及《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发挥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中的作用,2023年芜湖市财政局草拟了《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解决资源环境约束突出问题、实现中华民族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将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生态优先和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格局,同时推动我国从化石能源为主向以非化石能源过渡,对实现国家能源独立,确保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起草过程
2023年3月至8月间,芜湖市财政局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先行草拟了《关于财政支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初稿,并在市财政局内部各相关科室间展开多次讨论、修改和充实,于2023年8月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023年8月28日,市财政局行文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意见,10个县市区财政部门均未提出修改意见。
2023年9月,芜湖市财政局以文件形式(财资环[2023]404号)正式签发实施。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初步建立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财税政策框架,财政政策工具不断丰富,有力支持我市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到2030年前,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基本形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初步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构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五、主要内容
重点支持六个方面,分别是:
(一)支持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发展非化石能源,推进集中式地面电站开发。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抽水蓄能电站、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生物天然气等。加快输电通道建设,完善主网结构,提高配电网可靠性。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二)支持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兴产业,支持充换电和加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支持农业生态技术、绿色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领域电能替代,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
(三)支持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支持企业与高校院所深化校企合作,聚焦化石能源绿色智能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利用、新型电力系统、节能、氢能、储能、动力电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重点。支持推进绿色低碳领域创新平台建设,争创一批节能降碳和新能源技术产品研发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培育一批市级创新平台,促进绿色低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四)支持绿色低碳生活和资源节约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五)支持碳汇能力巩固提升
支持开展湿地生态补偿,提升森林、湿地等生态碳汇能力,推进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支持森林资源管护和森林火灾防控,全面保护天然林,扩大林草资源总量。支持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城市生态公园建设和废弃露天矿山等重点区域生态修复,实施外龙窝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建设,推动竹丝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新设新立。
(六)支持健全绿色低碳市场体系
建立健全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探索开展森林、湿地、土壤等生态系统碳汇计量系统监测,探索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碳汇项目参与全国碳排放交易,推动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机制,强化重大项目指标来源保障。支持以市场化手段配置污染物排放指标,引导企业自主减排。支持建立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加强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平台等生态环境相关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六、创新举措
(一)优化支出结构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资金分配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保障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和有关试点示范工程和项目。
(二)落实财税政策
严格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和合同能源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持续抓好资源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等实施,发挥绿色税制调节作用。
(三)完善绿色采购
结合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成果,分期、分批、分阶段逐步形成本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支持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大新能源汽车采购妈力度,使用“徽采云”电子卖场框架协议馆,引导采购公务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车辆。
(四)健全市场机制
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工作部署,推动我市更多碳汇项目进入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将符合发行使用政府债券条件的绿色低碳发展项目纳入政府债券支持范围。积极谋划一批有一定收益且回报机制合理的公益性项目,强化依法履约和“按效付费”监管。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
(二)强化协调配合
建立健全财政部门上下联动、财政与其他部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支持推进各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严格预算管理
推动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在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域的全覆盖,加强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和日常监管,硬化预算约束,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资金使用效益。健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资金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推动评价结果与政策调整、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等实质性挂钩。坚持资金投入与政策规划、工作任务相衔接,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评价。
(四)加强学习宣传
将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内容作为财政干部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内容,分级分类开展培训。运用媒体和财政门户网站,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的宣传和科普工作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建设碳达峰碳中和主题科普基地。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芜湖市财政局
解 读 人:肖启鸣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3-312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