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0:23信息来源: 鸠江区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高阳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统计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0〕44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现将鸠江区财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在鸠江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06191?type=5&active=0)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鸠江区财政局联系(地址:九华北路789号,电话:0553-5863700,邮编:24100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时限、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为进一步规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为指南。坚持依法公开、客观真实、注重实效、方便群众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及时、准确地进行。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切实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更加科学、规范。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按照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年以深化统计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为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加大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强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做好政策解读和有效引导,扎实推进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梳理局机关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正确处理好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保证公开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认真做好依法申请公开。在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中,畅通申请渠道,将办公地址、办公时间、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可以对外公布的办公信息内容对外公布,通过网络、邮件、电话等渠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各类申请公开的渠道。2019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内容宣传面,拓展财政领域公开内容,理顺公开机制,促进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发展。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配合区政务公开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维护管理工作,在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等内容的基础上,每天专人定期更新平台信息内容,确保应公开的信息主动公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建设本单位、本系统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根据政务公开测评反馈问题清单,及时做好整改工作,压实责任,明确整改时限,逐项销号,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认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为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障信息发布安全性、及时性和完整性。

    (六)贯彻落实新条例情况。对全局涉及政务公开工作事项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充分贯彻落实《芜湖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文档速递〔2019〕321号)文件精神,提升人员素质,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全面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规定精神。及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等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新旧《条例》的过渡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8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1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部分公开的内容安排不当。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并加以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我们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鸠江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鸠江区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