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皖江小学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保障小学体育课的顺利进行,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进行的各类体育课、体育活动和体育训练。
二、管理职责
1. 学校主管体育工作的领导和教师负责制定和执行体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体育课的安全、有序进行。
2. 体育教师是体育课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体育课的安全、有序进行。
3. 学生应遵守体育课纪律和安全规定,认真听从教师指导,正确使用体育器材和保护自身安全。
三、安全管理规定
1. 体育教师应在课前对场地、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2. 学生应穿着舒适、适合运动的服装和鞋子参加体育课,不得穿高跟鞋、拖鞋等不适合运动的服装。
3. 学生应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体育活动,不得私自进行危险性高的活动或操作。如遇问题或困难,应立即向教师请教或报告。
4. 学生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应互相帮助、保护和监督,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教师。
5. 学生在使用体育器材时,应按照教师的要求正确使用,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或损坏器材。如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处理。
6. 学生在进行高风险体育活动时,应佩戴相应的保护装备,并严格按照教师的要求进行操作。
7. 学生在体育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学区域,不得擅自请假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应向教师请假并得到允许。
8. 学生在体育课结束后,应将器材归位摆放整齐,不得私自带走或损坏器材。
四、应急处理
1. 在体育课期间发生突发情况时,教师应保持冷静,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处理。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并协助处理。
2. 在突发情况下,教师应首先保障学生的安全,避免因处理不当导致伤害事故。
3. 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在应急处理中的职责和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4. 学校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教师和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五、责任落实
1. 学校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在体育课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各级管理人员和教师应严格按照职责和任务进行工作。
2. 学校应建立健全体育课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3. 学校应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 学校应定期对体育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5. 在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失职渎职的,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理。
六、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解释并制定补充规定。
2.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