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坝中心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工作办法

发布时间:2025-04-18 10:11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孔倩华 字体:【  

为加强对二坝中心学校预防和处置自然灾害工作的领导确保应急救援和救灾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预防处置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我区涉及我区域的严重自然灾害及与之相关的校园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自然灾害类包含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园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原则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三、组织管理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 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防汛处置办法,(暴雨)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各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及负责人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和报告制度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