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育文学校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为进一步强化学校民主理财、财务监督和自我约束意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和《芜湖市义务教育学校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鸠江区义务教育学校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民主理财是指学校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对本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重大收支项目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对学校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进行审核、分析、评价,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改进措施。财务公开是指学校在财务管理的全过程中,在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公开财务收支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民主理财小组的组成。学校成立学校民主理财小组,代表广大教职工为学校当家理财。小组由学校负责人、教务、总务、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教职工代表等有关人员组成。
四、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学校财务收支预算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二)监督学校大型工程项目、大宗物资购入、重大经济活动开支情况;
(三)对学校财务公开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四)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汇报民主理财工作及学校财务状况,并提出今后财务管理工作建议;
(五)民主理财小组必须严格履行职责,理财过程必须认真、仔细,积极发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能,并及时将理财结论予以公布。
五、财务公开的要求
(一)学校要在校园内醒目位置设置财务收支公开栏,实行长期公示,接受师生监督检查。
(二)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年度终了后15日内必须公开学校全年财务收支预算执行结果。对各项财务收支结果的公布力求做到账目清楚、分类明晰,符合会计制度的有关规范要求。
(三)在每年的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上,学校要向代表们或全体教师汇报本年度经费开支情况,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六、财务公开的内容
(一)学校经费的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二)学校的校产管理及其增减变动情况;
(三)学校修缮项目的预算、结算,学校设施设备的购置情况;
(四)依法收费的项目、标准,收费依据和实际执行情况;
(五)教职工、家长反映的有关经费方面的热点问题及其他应当公开账目的项目。
七、本制度自即日起施行,由本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