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翰文学校星辰分校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5-04-29 10:10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方向 字体:【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对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校园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负责后勤的校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况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学校门卫制度》,陌生人进校园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校园,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总务处组织学校物业公司要经常对教学区、功能区进行检查,提醒所有教师注意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6.教室办公室要确定安全、卫生负责人,定期评选文明办公室。

二、教师安全管理

7.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定因素。

8.值日教师每天要提前到岗,负责检查,疏通放学路队及课间活动。

9.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老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10.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责任,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11.会计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2.校医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3.集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4.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5.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斗鸡,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6.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杆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老师在场。

17.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体整队,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不准喧哗。

18.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