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5-04-27 16:30信息来源: 鸠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仇忠亮 字体:【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园校舍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在可能发生的事故后,迅速、有序、有效地展开应急与救援行动,减少学校财产经济损失,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校舍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  员:中层管理人员及班主任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宣传、落实、监测、评审和修改。   

2.校舍安全事故分类:  

(1)用电事故;(2)火灾事故;(3)坍塌事故;(4)地震、洪水、雷击等自然灾害事故;(5)爆炸、纵火、盗窃等刑事犯罪事故。  

二、原则和任务   

1.基本原则:(1)充分准备,快速反应;(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3)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2.基本任务:(1)迅速控制事故现场;(2)抢救受伤人员;(3)消除危险因素;(4)组织师生有序疏散。  

三、事故应急监测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校舍安全的法律、法规并依法制定本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2.校舍安全领导小组对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建立和健全校舍安全责任制,检查和督促校舍安全工作,组织宣传、学习、教育等活动,建立校舍安全工作机制。   

3.幼儿园负责人对本幼儿园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制定本幼儿园安全责任制度,进行安全和师生自我保护意识的宣传和教育。 

4.根据幼儿园校舍安全工作特点,加强校舍安全措施落实,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师生平安。

5.进一步强化校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对于校舍险情及时发现、果断处理、确保安全。

6.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食堂区责任人,办公区责任人,厕所区责任人等。定期排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事故应急处置   

1.突发幼儿园校舍安全事故报告实行逐级上报制。在事故现后应以最快速度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拖延,最迟不得超过15分钟。    

2.在上报事故的同时,迅速采取措施组织自救,防止事态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采集事故证人、证物、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4.安全领导小组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同时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工作,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五、校舍安全事故调查和结案    

1.校舍安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调查工作,按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正确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2.建立事故档案。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分析,调查材料,处罚决定等所有资料整理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