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0 10:42信息来源: 鸠江区审计局阅读次数:编辑:吴鹏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和2022年审计计划安排,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7月21日起,对芜湖市鸠江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鸠江建投”)2021年资产、负债及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鸠江建投资产负债、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对外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鸠江建投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了书面承诺。审计工作得到了建投公司的支持和配合,现出具审计报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鸠江建投于1995年12月20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713969698N。注册资本:人民币83820万元,投资方: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芜湖市皖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圣塘。主要经营范围:管理和组织实施鸠江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建设、开发、经营,受鸠江区政府委托经营国有资产、安置房建设。

鸠江建投下设办公室、财务部、法务部、融资部、投资部等部门。目前在岗人员22人,其中:事业在编6人,公益性岗位2人,编外聘用14人。

(一)202112月末资产负债情况

1、账面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末,鸠江建投账面反映资产总额为25,648,953,271.12元,其中:流动资产23,296,986,327.17元,非流动资产2,351,966,943.95元;负债总额14,962,810,406.54元,其中:流动负债10,732,821,427.52元,非流动负债4,229,988,979.02元;净资产10,686,142,864.58元。

2、审计主要调整情况

1)调减存货2,120,398.47元,系调整计入存货中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及诉讼代理费。

2)调增在建工程75,407,767.82元,调增其他应付款75,407,767.82元,系调增抵消的在建工程(中德产业园工程款),该款项计入往来款。

3)调减其他应付款-芜湖市鸠江宜居28,833,278.09元,系向鸠江宜居拨付云上经济产业园项目资金调整计入往来款。

4)调增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39,362.13元,系调整奇瑞贷款利息(开票不含税金额为34,995,658.15元,税2,099,739.49,本期已确认560,377.36元,少确认销项税1539362.13元)。

3、审计核实结果

经核实,鸠江建投期末资产总额为25,722,240,640.47元,负债总额15,010,924,258.40元,净资产10,711,316,382.07元。主要报表项目如下:

1)流动资产23,294,865,928.70元,其中:货币资金1,308,204,012.49元;应收账款1,856,580,479.03元;预付账款440,874.15元;其他应收款2,358,672,938.34元;存货17,765,507,273.55元;其他流动资产5,460,351.14元。

2)非流动资产2,427,374,711.77元,其中:长期投资1,101,238,472.69元;固定资产797,213,990.79元;在建工程524,362,248.29元;无形资产4,560,000.00元。

3)流动负债10,780,935,279.38元。

4)非流动负债4,229,988,979.02元。

(二)202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1、账面情况

2021年度鸠江建投账面反映营业收入为1,132,413,038.89元,营业成本601,023,869.24元,税金及附加3,678,309.59元,管理费用86,855,310.41元,财务费用88,214,257.66元,其他收益156,467,325.00元,投资收益233,600.00元,营业外收入5,783.74元,营业外支出214,873.98元,净利润509,133,126.75元。

2、审计主要调整情况

1)调减财务费用-贷款利息33,456,295.98元,调增以前年度损益调整34,995,658.15元,调整计入本期损益的奇瑞贷款利息(开票不含税金额为34,995,658.15元,税额2099739.49元)。

2)调增其他业务成本1,952.00元,调增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990,446.47元,系以调整存货中的零星维修改造工程。

3)调减其他业务成本28,833,278.09元,系调整企业本期确认的云上经济产业园项目成本。

4)调增管理费用128,000.00元,调整本期计入存货的诉讼代理费。

5)调减管理费用100,000.00元,系企业应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奇瑞案件诉讼费。

3、审计核实结果

2021年度鸠江建投账面营业收入为1,132,413,038.89元,营业成本572,192,543.15元,税金及附加3,678,309.59元,管理费用86,883,310.41元,财务费用54,757,961.68元,其他收益156,467,325.00元,投资收益233,600.00元,营业外收入5,783.74元,营业外支出214,873.98元,净利润571,392,748.82元。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鸠江建投建立了车辆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用印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人员工作交接管理制度、公司融资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股权投资投后监管制度、股权投资尽职调查制度、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制度、股权投资风险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中我们对鸠江建投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鸠江建投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基本能够响应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实际业务的开展也基本能够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四)对外投资决策和收益情况

1、企业的各项直接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鸠江建投账面共投资12家单位:(1)具有控制权的长期投资有:芜湖市鸠江宜居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9100万,计划投资占比65%)、芜湖市鸠江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14,146.85万,计划投资占比49.28%)、芜湖市鸠兹房屋拆迁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额50万,投资占比100%)、芜湖市穗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投资额455万,投资占比63.19%)。(2)合营企业有:芜湖市鸠创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30000万,计划投资占比50%)、芜湖市滨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41130万,计划投资占比50%)。(3)有重大影响投资占比20%以上的长期投资有:安徽惠生联圩建设有限公司(实际投资额10000万,计划投资占比28.57%)、芜湖鸠江国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额1000万,投资占比33.33%)、芜湖生物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额1000万,投资占比20%)。(4)重大影响以下的长期投资: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芜湖市皖江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本期除收到一笔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款计入投资收益外,企业未对各项长期投资计提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2、鸠江建投2021年新增的间接投资

根据投资部投资台账显示,2021年新增对6家企业的间接投资,分别为:安徽酷包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三七互娱玩心投资中心、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芜湖市德明绝热科技有限公司、芜湖凤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踏歌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二、审计评价意见

鸠江建投2021年末总资产25,722,240,640.47元,同比上升8.32%,其中货币资金增加4.4亿元,为本期新发债引起的货币资金增加;长期投资同比增加1.7亿元,在建工程同比增加1.9亿元,表明企业积极将资金用于投资及建设。

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8.35%,处于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财务风险正常。本年净利润571,392,748.82元,主要为土地拍卖带来的收益。

鸠江建投被审期间财务收支及核算基本真实,经济活动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也存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不规范、投资及借出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资本金核实方面

鸠江建投2021年末账面实收资本8.38亿元,其中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4.5亿元,剩余实收资本未缴纳印花税。  

不符合《印花税法》关于印花税申报及缴纳的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二)财务管理方面

1、财务核算不规范

1)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

①企业的固定资产卡片帐中存在多个固定资产建立一个卡片的情况,不利于对资产的停用、出售、转移、报废清理。       

②固定资产明细清单中部分电子及通信设备、家具用具及其他类折旧年限为2年,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

2)零星维修改造、诉讼代理费核算不规范

①因无法划分入具体工程项目,鸠江建投将安置小区的零星维修改造费用计入存货二级科目,且已完工的项目也一直未结转。

②锅炉厂国有安置区项目本期发生律师诉讼代理费12.8万元,鸠江建投计入存货核算,不符合会计核算要求。

3)在建工程核算不规范

鸠江建投将收到芜湖融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代付中德产业园工程款” 冲减“在建工程”,冲减依据不充分,该项账务处理涉及在建工程金额7540.78万元。

4)财务费用核算不规范

本期财务费用-建投-贷款利息账面贷方发生额3709.54万元,为奇瑞公司赔付的借款利息。经查阅企业往期财务账,该笔借款利息为以前年度的借款应收利息,经法院判决在本年收到,企业按价税合计确认了本年利息收入,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

5)应付利息核算不准确

①根据鸠江建投融资部提供的融资明细及查看2021年4月财务账,鸠江建投一期2.6亿元债券本金及利息均已于2021年4月9日兑付完毕,但至审计时,仍按月计提利息421.55万元,该部分债券不应继续计提利息。             

②2021年7月新增4.7亿元PPN债券,该项债券起息日为2021年7月15日,截至2021年12月31日,鸠江建投未计提该项负债的应付利息。

6)其他业务成本入账不合理

“芜湖云上经济产业园-数字小镇装饰工程项目”为鸠江宜居对租入资产进行的装修项目,资金2883.33万元由鸠江建投提供保障,该项装修工程应作为鸠江宜居的成本费用进行确认不应计入鸠江建投其他业务成本。

7)以前年度差错更正处理不规范

2021年发现多笔以前年度差错在本期直接调整损益,如:鸠江建投诉奇瑞控股借款3000万元案件诉讼费共计31.64万元,已于2017年5月列入管理费用,经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鸠江建投实际应承担10万元。2021年6月,鸠江建投将31.64万元案件诉讼费全部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把应实际承担的10万元列入了本年管理费用,影响了21年度的当期损益。

上述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投资管理方面

1、鸠江建投直接投资管理方面

鸠江建投未对各项长期投资进行有效的后续管理,本期除将一笔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款计入投资收益外,未对各项长期投资计提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2、鸠江建投间接投资管理方面

1)对德明科技的投资:增资协议第五条5.1第(3)条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中⑦约定:审议目标公司年度单笔对外直接或间接担保数额或间接担保额度或关联方交易额度超过150万元以上(含本数);年度累计超过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含本数)的任何融资或担保。芜湖德明2021年审计报告中显示:2021年应收关联公司大庆德明1141.83万元,远超最近一期净资产300.69万元。企业在对德明科技的后续管控中未见对关联方交易事项进行决议。

2)对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的投资:尽调报告中第六章对企业进行了盈利预测,预测2021年总收入达5000万元,利润达488万元。企业2021年经审计的报表数据:2021年总收入2030.61万元,利润-595.3万元,企业经营风险较大。

上述不符合《芜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 投资事中管理,第十八条 :“企业应当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再决策。如出现影响投资目的实现的重大不利变化时,应当研究启动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

(四)企业借出资金管理方面

鸠江建投未对借出的资金进行有效管理和及时收回,截至2022年7月,已经到期的借款共涉及46家单位54笔,借款总额20959.52万元;超过5年未还款的借款14笔,涉及金额1495.26万元;1年以上5年以内未还款的借款35笔,涉及金额15987.13万元;一年以内未还款的借款的5笔,涉及金额3477.12万元。

四、审计建议

(一)企业资本金核实方面

鸠江建投应严格按照《印花税法》的相关要求,及时对企业新增注册资本办理印花税的申报及缴纳,避免税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各类资产、负债、权益的账务处理。

(三)投资管理方面

1、鸠江建投应严格按照《芜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投资的企业进行管控,并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必要的跟踪,对各项长期投资计提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以反映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

2、鸠江建投在投资前应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必要的市场及财务尽调,投资后按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对被投资企业进行必要的监管,持续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预防投资风险。

(四)企业借出资金管理方面

鸠江建投应持续关注借出的资金的回收情况,对长期未收回的借款制定催款计划或采取法律措施,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及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