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科技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政策兑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628万元,全年执行数为13628万元。区科技创新工作将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抢抓长三角一体化、G60 科创走廊建设等战略机遇,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构建高度开放的协同创新网络,集聚整合创新要素,营造优化创新环境,努力打造皖江最具活力的创新型城区和最具吸引力的创业高地。
(二)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预算和到位情况
本项目纳入2021年度预算管理,年初预算资金13628万元,经审批后全年调整预算数13628万元,实际到位13628万元,到位率100%。
2.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本项目共投入资金13628万元,用于科技创新资助、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奖补资金等支出。
(三)项目绩效目标。科技局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年度工作目标:1.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率达14.0%,高新技术企业数增长率达 17.5%,总数达215家以上。2.全社会研发投入占 GDP 比重达3.0%以上。3.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40%。4.申报实施科技计划项目18项 ,其中国家和省级科技项目8项。招引高层次人才团队10个。5.争取省科技创新政策。6.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年度目标任务(高新技术企业数及增长率、发明专利申请量、企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7.组织开展产学研对接活动,推进科技型企业与大院大所战略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皖财绩〔2020〕1603号)以及芜湖市交通运输局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结合评价项目的情况和特点,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全面了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地对“科技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政策兑现)”项目进行综合性评价,剖析本报告编制项目在项目经费支出、项目管理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加强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项目立项的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加强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评价的对象:科技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政策兑现)项目。
3、绩效评价的范围本次评价主要对“科技产业发展资金(科技创新政策兑现)”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资金使用效果实现情况进行评价。评价范围包括:
(1)项目立项。重点评价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立项程序是否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是否合理,预算编制是否科学。
(2)项目过程管理。资金支出情况,一是项目资金是否按计划及时足额到位。二是预算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进度,预算执行率等。三是资金支出的合法合规性,包括与项目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独立核算,资金支出审批流程是否规范,资金支出是否超出预算的内容和范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支出,是否存在资金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现象。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了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是否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项目实施,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
(3)项目产出。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完成,是否达到立项时设定的产出指标,从产出数量和产出质量两个方面衡量,考核指标完成率和指标质量达标率。对未达到产出指标的原因进行分析。
(4)项目效益。项目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等,包括直接产生的效益和间接产生的效益。考虑成本效益原则,从产出成本和项目效益两个方面衡量,考核成本节约率和实施效益。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操作规程>和<安徽省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操作规程>的通知》(皖财绩〔2020〕1603号)文件要求,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预算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2.统筹兼顾。部门自评和财政评价应职责分明,各有侧重。部门自评由项目实施部门开展,侧重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检查;财政评价由上级财政部门开展,侧重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或政策实施效果的全面反映。
3.责任约束。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应当对本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负责。自评工作方案应当呈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审核;部门自评结果、财政评价结果应当送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审签。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以上原则,本次绩效评价遵循如下要求:
(1)在数据采集时,采取客观数据,主管部门审查、评价工作组组织复查,以保证各项指标的真实性,同时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提高评价报告的公信力。
(2)评价侧重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或政策实施效果的全面反映。
(3)绩效评价报告应当简明扼要,除了对绩效评价的过程、结果描述外,还应总结项目开展经验,指出问题,并就共性问题、个性问题提出可操作性改进建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根据项目建设以及资金支付完成情况自评得分100分。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加强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拓宽宣传渠道,让更多的企业知晓科技创新奖补政策,应加强对政策解读力度,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合规申报。规范审核流程,严格审核把关。对审核的每个环节要明确分工,分清职责,建议增加各审核流程的责任清单制度。用好政策,引导企业,让更多符合政策企业真正享受政策。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经费采取授权支付或直接支付形式,由区财政局按项目实际支出,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计划申请、划拨、使用,及时、规范对收支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项目资金按照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按项目单独核算实行“专款专用”,没有挤占挪用项目资金。
(三)项目产出情况。
科技创新资助(奖励)本年已覆盖271家中小企业。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绩效考核奖补资金本年已覆盖36家中小企业。
(四)项目效益情况。
区科技局进一步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发挥已有重点创新平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建设更多更强的各类企业创新平台,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专项管理办法仍待完善,资金使用过程中遇到的某些细节方面的问题没有考虑到。
(二)本项目存在问题主要是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严谨和科学,个别绩效指标与项目实际工作匹配度不够,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
六、有关建议
规范我局财务管理。从加强和规范我局财务管理入手,加大对我局财务的监管力度,健全我局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理财制度,我局财务收支情况做到公开、透明,强化我局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