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国民医院暂停执业公告
现有芜湖国民医院向我委提交暂停执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该医疗机构暂停执业。现公告如下:
一、停业医疗机构名称
芜湖国民医院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孟凡人
三、医疗机构登记号
PDY15671234020717A1002
四、医疗机构地址
鸠江区白茆镇旭光村18号(塔江路旁)
五、停业时间
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8月1日
医疗机构暂停执业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及其他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芜湖市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