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芜湖昭美爱尔门诊有限公司眼科诊所备案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该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符合普通诊所基本标准,准予备案,现核准备案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芜湖昭美爱尔门诊有限公司眼科诊所
二、医疗机构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伟星万悦城E座08室
三、所有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普通诊所
五、诊疗科目:眼科
六、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牙椅):0张
九、法定代表人:刘炼
十、主要负责人:查敦传
十一、备案日期:2024年12月24日
十二、登记号:PDY71009734020717D2192
芜湖市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