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鸠江春晖堂中医诊所变更备案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该机构提交的备案材料,符合中医诊所变更备案的要求,准予变更诊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备案,现核准变更后备案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鸠江春晖堂中医诊所
二、医疗机构地址:鸠江区官陡街道南阳村南阳路98号
三、所有制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五、诊疗科目:中医科
六、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七、服务对象:社会
八、床位(牙椅):0张
九、主要负责人:黄希松
十、备案日期:2024年11月18日
十一、登记号:PDY71004634020717D2182
鸠江区卫健委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