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巷镇中心卫生院信息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5-03-14 09:53信息来源: 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编辑:区级 字体:【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卫生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二、范围
全院各科室及社会就医人员
三、权责
1.本制度由院办负责制定。
2.本制度由党办负责监管。
四、政策
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1医院概况:
(1)医院执业登记情况、基本信息;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4)重点学科:各重点学科名称及学科带头人姓名、职称、主要工作和研究经历等;
(5)工作人员识别:姓名、职务等。
1.2医院环境:
(1)周边交通:周边公共交通线路、依靠站名、院外周边停车场位置;
(2)院内交通:车辆出入口指示,院内行车指引;
(3)科室布局:各科室位置格局、急诊“绿色通道”路径;
(4)应急避难:院内应急避难撤退路线及应急通道指引。
1.3行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行为准则、文明服务用语、服务承诺等;
(3)医疗服务投诉方式:投诉电话、信箱等。
1.4医疗保健服务信息:
(1)医疗保健服务基本情况:科室设置、岗位职责、服务内容、服务窗口人员情况等;
(2)专科门诊安排情况:专科服务内容、特色,出诊专家姓名、专长及出诊时间;
(3)医院服务时间:门诊、急诊服务时间、出入院时间、住院查房时间、探视时间等;
(4)门急诊服务:门诊、急诊挂号,就诊、取药、交费等事项的流程与服务地点;
(5)预约挂号方式:预约挂号时间、流程;
(6)住院服务:留观、入院、出院、转科、转院等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
(7)特殊人群优先措施:对军人、老人、残障人员、急危重症病人等在内的特殊人群服务优先措施;
(8)医疗咨询、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信息: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时间、地点、方式。
1.5 便民服务:便民服务项目、方式。
2.向病人公开的主要内容
2.1服务告知:患者的病情告知制度、特殊诊疗服务流程、主要检查项目的预约与报告时限、辅助检查前的告知事项、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病历复制服务等;
2.2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收费查询制度及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价格,门诊病人费用清单、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和出院时总费用。
3.向内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3.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中层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3)购置大型仪器设备、基建修缮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学术带头人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民主参与和决策结果等。
3.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财务管理事项:包括年度财务预、决算,财政拨款,业务收支情况,社会捐赠,投资收益,房屋租赁和劳务费收入,成本核算;奖金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接待费开支情况;养老金、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专项资金补助,医疗、教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等情况;
(3)管理制度、诊疗及护理常规、质量与安全信息;
(4)重点部门工作流程;
(5)应急管理、药事管理及药物使用监控结果。
3.3廉政建设:
领导班子成员向职代会(职工代表)述职述廉并公开接受评议的情况、法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等情况。
3.4人事管理:
(1)人事管理和改革方案;
(2)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
(3)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聘用、解聘的政策;
(4)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职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职位工资和各类补贴的调整;
(5)中层干部的选聘、任用、轮岗和交流的规定,任前公示情况。
3.5党务信息:
(1)党组织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
(2)党组织作出的重要决定和决议;
(3)党组织部署的重要工作及实施情况;
(4)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情况通报;
(5)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6)发展党员过程的公示;
(7)年度党费收缴、开支情况。
3.6 职工关注的相关信息:
(1)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奖励的对象、条件、名额、程序,确定上报人选和评选结果;
(2)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等;
(3)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和结果;
(4)对违法违纪职工及医疗事故责任人的处理等;
(5)工会福利收支情况;
(6)根据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建立点题公开制度,在不涉及国家机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情况下,对医院职工提出的事项,应及时予以公开。
4.院务公开的方式和时限
4.1院务公开的方式
根据院务公开内容的具体情况采取定时公开和随时公开、事前公开和事后公开相结合等多种形式,主要通过召开职代会、全院大会、月例会以及院务公开栏、医院办公网、医院网站、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并通过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进一步建立健全医院与病人、领导干部与职工沟通机制,积极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和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促进医院科学发展。
4.2 院务公开的时限
院务公开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及时更新对外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做到准确及时、集中张贴、定时更换和方便醒目易懂,便于职工、病人和群众查阅和了解。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做出回应。
宣传管理办法报道工作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宣传报道工作在医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现宣传报道工作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医院实际,按照意识形态管理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沈巷镇中心卫生院宣传报道工作管理,是指以医院名义,通过院内外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活动的管理,主要包括:医院宣传报道阵地的建设与管理,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外新闻宣传报道管理,突发事件的新闻管理。
第三条 医院宣传报道工作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坚持统一管理、分科维护、各负其责”和“实事求是、注重时效、突出重点、保密为先”的原则,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有序集聚正能量,有力推动医院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有效服务医院医疗业务工作发展需要。
第二章 宣传报道阵地的建设与管理
第四条 宣传报道阵地主要指医院主办可以发布新闻宣传报道信息的平面媒体、影音媒体和以网络技术为基础的新媒体平台,包括微信、微信公众号、单位网站等;以及全医院范围内工作场所、业务培训班布置的各类宣传栏、展板等。新媒体平台是重点面向社会宣传党政政策、院务活动及健康知识科普的主阵地和信息平台。
第五条 医院宣传报道阵地实行院科两级管理,遵循“谁提交制办、谁主导负责” 的原则进行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 单位网站首页的日常管理与信息发布由宣传科负责;单位网站二级子页的日常管理与信息发布由对应科室负责。各科室应严格控制信息账号密码的知悉范围,人员流动时须及时修改密码;信息发布人员应加强个人计算机的安全维护,及时查杀病毒、木马。宣传科每天须查看医院网站,患者服务医院每天须查看市政府市民心声,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医院宣传科。
第七条 单位微信公众号由宣传科和信息科共同管理,宣传科负责新闻宣传报道部分,信息科负责功能建设部分。
第八条 单位用于工作联系和业务宣传的微信群由归口科室负责管理,原则上群主与群归口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 全医院范围内病区、墙面宣传栏、展板的格式、样式、位置等由医院宣传科统一规划管理,科室内部区域由科室负责管理,任何科室及个人不得在院内随意张贴宣传材料。各区域宣传内容由归口科室负责提供,原则上病区、门诊宣传墙面由护理部负责统一管理,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由医务科负责,药品目录及价格公开由药剂科负责,医疗收费公开由财务科负责,业务培训班展板由科教科负责,门诊排班、专家介绍等宣传栏由门诊部负责,各业务科室宣传制作展板由科室负责。
第三章 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十条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规定,各科室在工作中产生的不涉密政务信息均可在对外发布。
第十一条 宣传报道发布内容包括:①允许公开发布的门诊排班、科室专家介绍、物价等各类院务信息;②政策解读、医院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科室动态、健康知识等;③医院结合工作需要,认为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不涉密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 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信息制发要注重准确性、时效性和适用性。信息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尽量达到图文并茂。信息发布要注明信息来源,对于来源不明、内容不准确的信息不予发布。
第十三条 各科室制发的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向微信公众号及单位网站发布,信息内容按“谁制发,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网上发布文件、数据、文字、图像等信息的原始资料由发布者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信息采集由各科室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工作实际进行收集、整理。
第十五条 医院信息发布审核实行分级和分类审核制度。
(一) 所有业务宣传科普知识、业务技术、信息数据准确性由科室负责人审核,交医务科把关,经分管医院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医院宣传科负责对外发布。
(二)行政管理科室上报的一般宣传报道信息由科室负责人审核,经分管医院主任签发,重要信息须经医院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三)所有信息均由医院宣传科统一把关、审核,对缺乏真实性或对社会和谐有影响的信息,医院宣传科一律不予采用。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报道。
第十六条 信息审核在审查信息内容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的同时,还应同步进行意识形态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内容不得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不得危害单位形象,不得违反相关保密规定。
第十七条 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应注意保持社会安定,有利于医院的发展。报道中涉及到的重要数据、重要情节,应核实清楚,并经分管领导审阅,向医院领导班子汇报后方可发布。对外辟谣工作由医院宣传科安排有关责任科室组织实施,任何其他科室及个人不得对外提供任何信息。
第十八条 宣传报道阵地信息发布必须严格遵循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于未通过审核批准而私自在发布、转发、评论或者泄漏机密、损害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或保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权利。
第四章 对外新闻宣传报道管理
第十八条 医院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由医院宣传科统一归口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接受媒体采访,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新闻信息,任何外来人员不充许在医院内拍摄,如需拍摄必须经医院宣传科同意。
第十九条 规范媒体记者采访管理。所有媒体记者采访均应先到医院宣传科联系登记,医院宣传科负责接待并积极协助安排采访事宜。
第二十条 记者直接到具体科室采访时,被采访科室应及时通知记者到医院宣传科办理采访登记手续,经医院宣传科审核同意并安排专人陪同记者采访方可进行。各科室不得自行邀请新闻单位采访与医院有关的任何信息。
第二十一条 各科室主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进行报道的,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通知医院宣传科,由医院宣传科协调组织安排。
第二十二条 医院重大题材的新闻宣传报道,由医院宣传科报分管领导批准,统一安排采访。对涉及院内多部门、多科室的重大报道题材,由医院宣传科邀请医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前进行商讨和策划,做好报道前后的统筹协调工作,保证报道不走样、有实效。
第二十三条 医院宣传科应发展与新闻媒体及记者长期良好的协作关系,及时了解媒体的报道方针和阶段宣传报道重点,广开新闻出口渠道。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医院宣传科负责解
突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
为提高处置网络和网站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及时掌握网络舆情动态,把握涉及医院工作网络舆情的话语权和主动权,及时发现、上报和处理突发网络舆情,最大限度地避免、减少和消除由网络舆情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科室处置各级各类网站、新媒体等涉及沈巷镇中心卫生院工作的网络舆情。
二、工作原则
(一)及时准确,公开透明
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在突发网络舆情公共事件后,要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防止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信息失真和谣言泛滥。
(二)主动引导,突出重点
坚持“准确报道事实、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疏堵结合,以疏为主,通过撰写网评文章等引导方式,先入为主,打好网络宣传主动仗。
(三)分工负责,形成合力
进一步完善医院网络舆情处置制度,严格执行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流程,各司其职, 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对违反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应急响应
(一)启动紧急会商和调度机制
网络舆情发生后,第一时间由医院宣传科组织网络舆情涉及的相关科室,召开网络舆情应对专题会议,分析舆情发展形势,研究舆情涉及的问题,制定应对措施,统一宣传口径,明确引导要求,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二)启动新闻发布和通报机制
舆情发生后,一般事件经综合调查和详细核实后,对外发布由医院宣传科组织对外发布,重大信息有医院办公会研究确定对外发布信息人和发布内容,并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汇报。未经许可,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发布相关信息,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三)启动网络监控和引导机制
必要时,向市公安部门报案,启动公安网络监控程序,严密监控舆情的发展动向;及时封堵和删除网上有害信息,组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相关舆情和舆论引导工作,积极撰写网评文章,通过发帖、跟帖等形式进行解释疏导,引导正确舆论发展方向,做好网络媒体的宣传导向工作。
四、总结评估
做好应急处置结束后的善后各项工作,并对事件的发生、发展、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与评估,针对处置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暴露出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本办法。
对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网络宣传引导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员及科室进行问责。
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标识、标牌由宣传科统一管理,按照医院工作要求统一制作。各类标识标牌分别悬挂于相应位置。
2、全体管理人员和职工均持医院统一胸牌上岗。
3、加强标识标牌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派专人对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和维护,任何人不能故意涂抹及破坏和挪动,一经发现,将按照损坏程度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向分管领导申请批准后交宣传科制作。
4、保证标识标牌悬挂牢固和到位。标识标牌是出于对来院就诊患者起到方便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悬挂在适当的位置,起到应有的作用。
5、标识标牌使用,应由宣传科和相关部门统一规划、布局。
6、病区标识标牌张贴由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管理,门急诊标识标牌张贴由负责人管理。如有更换报宣传科申请制作。
医疗广告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广告发布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科室在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填写《医疗广告发布申请表》。
第三条 宣传科负责医疗广告的发布管理。
第四条 纪检监察科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各科室不得擅自发布医疗广告。
第六条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医院宣传报道审核制度
(一)各科室通讯员上报的宣传信息以及所采集的宣传资料,应经过本科室负责人审核,交医务科把关,经分管医院主任审核签字后,确保宣传报道的真实性。
(二)所有宣传材料均由宣传科统一把关、审核,对缺乏真实性或对社会和谐有影响的信息,宣传科一律不予采用。凡涉及医院保密事项的,不得宣传报道。
(三)医院重大题材的宣传,由宣传科报分管领导批准,统一安排组织采访报道。
(四)各科室主办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出席并进行报道的,应于活动举办前三天通知宣传科,由宣传科组织邀请新闻单位。
(五)鼓励各科室大力宣传报道本科室的新技术、新成果、名专家、专业特色等,相关宣传材料需先经科主任审核,并经医务科、护理部把关,经分管医院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宣传科负责向有关新闻媒体推荐。
第八条 本制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信息发布审查、登记、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一、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服务广大患者、宣传医院品牌文化为宗旨,网页上只能登载与业务有关的信息,不得设置个人网页、聊天室、小说集、休闲娱乐等与业务无关的栏目。
二、网页的信息维护工作实行“谁维护,谁负责”,网页栏目的设置及命名由单位领导审定。
三、凡在网站发布信息的部门和用户,其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
四、上网信息发布前须使用专用信息发布登记本进行记载,记录发布信息的标题、发布类型、文号、签发人、发布人等信息。
五、涉密信息严禁在公开网站上发布,实行泄密责任追究制、谁泄密谁负责。
六、网站信息必须保证内容健康,不准在网上发表有悖于党的方针、政策、路线,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内容格调低下的文章和言论。
七、在网站上发现有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损害单位信誉以及其他不良言论的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宣传科,作好备份后在24小时内进行清除。
八、联网运行的各服务器系统应定期作备份,挂网信息应及时备份并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