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权力事项 |
风险点数量 |
表现形式 |
等级 |
防控措施 |
责任人 |
1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现场检查环节:对审批、许可、校验审查的程序、规章等原则的把握不准确,办理不及时。 |
中 |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审批项目。 |
现场检查人员、分管领导 |
审批环节:擅自改变审查结论;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
中 |
履行廉政承诺;严格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抽查、集体评议的方法,发现并及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主议事制度,集体决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信访受理。 |
分管领导 |
2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现场检查环节:对审批、许可、校验和医疗广告审查的程序、规章等原则的把握不准确,办理不及时。 |
中 |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审批项目。 |
现场检查人员、分管领导 |
审批环节:擅自改变审查结论;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
中 |
履行廉政承诺;严格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抽查、集体评议的方法,发现并及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主议事制度,集体决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信访受理。 |
分管领导 |
3 |
医护人员执业注册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4 |
生育证核发 |
2 |
初审环节:村(居)、镇(街)两级不及时完成初审,徇私舞弊。 |
低 |
建立发证台账,定期进行检查。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镇街分管领导 |
。 |
审核、发证环节:不能及时审核发证。 |
低 |
严格按照生育证审批程序,审核发放 |
经办人、委领导 |
5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6 |
公共场所无证经营、不履行卫生管理职责、卫生质量不符标准、不接受卫生监督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7 |
对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安全产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血液制品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或国家质量标准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8 |
学校、托幼机构校舍设施人员不符合卫生标准、未做好疾病防治、不配合卫生监督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9 |
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的医疗卫生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0 |
医疗机构未按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开展诊疗活动、项目建设、配置设备、监测防护,处置危害事件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1 |
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消毒服务机构未取得资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2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3 |
医疗卫生机构未按规定配备或管理、培训护士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4 |
血站违法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5 |
医疗机构或有关机构发生医疗事故、阻碍调查处理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6 |
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或从事器官移植执业活动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7 |
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法处置医疗废物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8 |
医疗机构为建立落实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使用非指定血站供应血液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19 |
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违规开展精神卫生服务、侵害患者权利的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0 |
医疗机构违法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1 |
对未依法管理传染病病原样本、菌种毒种、检测样本及血液制品等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2 |
隐瞒逃避交通卫生检疫、不履行交通检疫措施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3 |
对医疗卫生机构未依法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职责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4 |
对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5 |
对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6 |
对医疗卫生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公共场所经营者等相关单位或个人违反《艾滋病防治条例》规定情形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7 |
卫生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违规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未按规定采购、分发、管理、接种、报告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8 |
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进行预防接种,不执行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不及时采取事故处理措施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29 |
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医疗器械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30 |
对中医医疗机构不符合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或未按照规定向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制度建设和督办管理,坚持依法行事,坚定立场。 |
受理人员、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映调查结果。 |
中 |
在工作中做到政策清楚,程序明白,严格把握政策,多做解释说明,认真核对审查,妥善处理细节。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利益;随意行驶自由裁量权;法律法规运用错误;该上案审会的不上案审会, 少数人说了算。 |
中 |
严格按规定进行执法;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内部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
分管领导 |
31 |
对未按规定落实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行为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2 |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3 |
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实施“两非”行为和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4 |
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产前诊断和使用辅助生育技术治疗不育症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5 |
未取得《单采血浆许可证》,非法从事组织、采集、供应、倒卖原料血浆活动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6 |
采浆前未按照标准对供血浆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液化验的;采集非划定区域内的供血浆者或者其他人员的血浆的,或者不对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或者无《供血浆证》者的血浆的;违反操作标准和程序过频过量采集血浆的;向医疗机构直接供应原料血浆或者擅自采集血液的;未使用单采血浆机械进行血浆采集的;未使用有产品批准文号并经检定合格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合格的一次性采血浆器材的;未按照卫生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原料血浆的;对检测呈阳性的血浆不清除、不及时上报的;对污染的注射器、采血浆器材及不合格血浆等不经消毒处理,擅自倾倒,污染环境,造成社会危害的;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浆器材的;向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供应原料血浆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7 |
已知其采集的血浆检测结果呈阳性,仍向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8 |
隐瞒、阻碍、拒绝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的;对供血浆者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未经供血浆者同意开展特殊免疫的;未按照规定建立供血浆者档案管理及屏蔽、淘汰制度的;未按照规定制订各项工作制度或者不落实的;未取得相关岗位执业资格或者未经执业注册从事采供血浆工作的;不按照规定记录或者保存工作记录的;未按照规定保存血浆标本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39 |
未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活动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0 |
医疗机构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组织机构或者未指定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未建立抗菌药物管理规章制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混乱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或者未配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1 |
医疗机构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或者使用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未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适宜性审核,情节严重的;非药学部门从事抗菌药物购销、调剂活动的;将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情况与个人或者科室经济利益挂钩的;在抗菌药物购销、临床应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2 |
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调剂抗菌药物处方,情节严重的;未按照规定私自增加抗菌药物品种或者品规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3 |
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村卫生室、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擅自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4 |
经批准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未建立真实完整的终止妊娠药品购进记录,或者未按照规定为终止妊娠药品使用者建立完整用药档案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3.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5 |
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行政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6 |
对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处罚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7 |
对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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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8 |
对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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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49 |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医疗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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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50 |
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取缔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51 |
查封或者暂扣涉嫌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的场所、设备、运输工具和物品的强制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52 |
封闭公共饮用水源、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的强制 |
3 |
立案环节: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
低 |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严格做到每个案件的受理必须有登记、有回复。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
受理人员、镇街计生办主任 |
调查取证环节:接受请托或收受财物,调查取证时不按相关规定取证,导致证据伪造、丢失、损毁,致使案件调查失实;草拟案件调查报告时,避重就轻,不如实反应调查结果。 |
中 |
2.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跟踪督察,严格调查取证人员责任。 |
调查人员 |
决定环节:无故拖延案件办理或重大事项不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的原则。 |
低 |
严格执行案件报批组织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罚决定,情况特殊的经委领导批准可以延长30日,情况特别复杂的,经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可以继续延期。重大案件提交委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
委领导 |
53 |
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54 |
计划生育家庭退休一次性补助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55 |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发放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56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发放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57 |
等级评审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58 |
病残儿医学鉴定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59 |
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60 |
医疗机构名称裁决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61 |
鸠江区区域卫生规划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62 |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购置初审转报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63 |
《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现场检查环节:对审批、许可、校验和医疗广告审查的程序、规章等原则的把握不准确,办理不及时。 |
中 |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审批项目。 |
现场检查人员、分管领导 |
审批环节:擅自改变审查结论;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
中 |
履行廉政承诺;严格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抽查、集体评议的方法,发现并及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主议事制度,集体决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信访受理。 |
分管领导 |
64 |
医疗机构校验 |
3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
现场检查环节:对审批、许可、校验和医疗广告审查的程序、规章等原则的把握不准确,办理不及时。 |
中 |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审核审批项目。 |
现场检查人员、分管领导 |
审批环节:擅自改变审查结论;违反程序、违规越权审核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不批准。 |
中 |
履行廉政承诺;严格监督检查制度,采取定期抽查、集体评议的方法,发现并及时纠正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民主议事制度,集体决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信访受理。 |
分管领导 |
65 |
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审查 |
1 |
受理环节: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故意不予受理,故意刁难,存在“吃、拿、卡、要”行为。 |
低 |
公开办事程序、依据和办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
受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