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及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5-01-07 10:48信息来源: 鸠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机构职能
(一)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 (二)调查处置全区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新发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负责全区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分析、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流行病学监测、分析和预测; (四)开展全区免疫规划业务指导工作; (五)开展全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业务指导工作; (六)开展卫生防病检验和实验室质量控制工作; (七)负责全区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托幼机构等重点机构相关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八)近年来上级交办的血防、精神卫生工作; (九)承担区卫生行政部门及上级业务机构交办的其他事宜。 (十)公共卫生监督:1、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对生活饮用水(含二次供水)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各类学校、幼托机构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十一)医疗服务监督:1、对医疗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防控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2、对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及其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3、对放射诊疗单位开展放射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十二)卫生行政许可承担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许可、放射诊疗许可等。 (十三)其他:1、负责对承担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指导和考核;2、受理、调查、处置各类群众投诉、举报;3、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4、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5、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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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杨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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