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和绩效评价报告
一、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鸠江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办〔2020〕2号)精神,进一步健全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2023年度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含预算执行中安排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一)总体目标
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为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提供经费保障。特别加强对市级下达的中央、省级促进就业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支出符合政策规定,保持补贴发放的及时和准确,完成年度新增目标任务。
(二)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被征地农民补贴按时足额领取养老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度保证应发尽发,给全区广大城乡居民带来更多的社会福利,真正实现了“老有所养”;解决老农保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老农保参保人合法权益,保证全区老农保待遇领取人及时领取待遇;保证全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待遇;扶持广大个体户和小微企业做大做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为我区大众创新创业提供重要保障;高质量推进人才工作,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吸引广大高层次人才,为我区经济创新提供重要保障;保障人社局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日常支出应付尽付。围绕我区“双招双引”人才引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施,我区人才中心把引才引智作为我区人才工作的最大驱动。完成组织企业参加宿松及其他校园招聘费;完成编制外聘用人员招聘;同时保障好人力资源市场正常运行。
(三)部门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对工作开展进行强调,要求各下属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自评,结合预决算公开情况,所报数据要真实、准确、规范。通过协调和密切配合,各下属单位都能按时完成这次自评工作。通过逐一核对账簿及预决算报表等相关资料,做到账表、账实、账账相符。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包括部门总体预算和执行情况,以及项目支出构成情况,包括项目个数、预算金额、项目内容等。
(一)年度项目内容
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自评项目共10个,分别为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待遇及农保退保专项资金、创业富民专项经费、高层次人才补贴、双招双引经费、退休人员奖励、人社局运行各类经费、人社局购买网格化服务项目、表彰奖励及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人社局年度采购、赴外劳务对接、人才招聘经费、人力资源市场、区直基层特岗基础性绩效。
(二)总体预算和执行情况
芜湖市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8567.7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8567.7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13.96万元,占85.17%;卫生健康支出39.20万元,占0.21%;住房保障支出79.44万元,占0.43%;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635.14万元,占14.19%。
芜湖市鸠江区人社局局机关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32.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84.99万元,公用经费59.30万元。公用经费59.3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932.60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361.33万元,上升26.73%,主要原因:补助人数略有变动。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13.96万元,占99.25%;卫生健康支出39.20万元,占0.25%;住房保障支出79.44万元,占0.50%。
三、项目自评结果及分析
(一)我局2023年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1)“被征地农民生活补贴”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5270.28万元,实际发放5538.73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保证应发尽发。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5556.761万元,实际发放5234.41万元,预算执行率94.2%,保证应发尽发。
(3)“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待遇及农保退保专项资金”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318.64万元,实际发放313.68万元,预算执行率98.44%,保证应发尽发。
(4)“创业富民”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1825万元,实际发放828.6万元,预算执行率45.40%,保证应发尽发。
(5)“高层次人才补贴”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473.27万元,实际发放492.69万元,预算执行率104.10%,保证应发尽发。
(6)“双招双引经费”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6万元,实际发放2.15万元,预算执行率65%,保证应发尽发。
(7)“人社局年度采购”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5.68万元,实际发放2.63万元,预算执行率46.21%,保证应发尽发。
(8)“人社局运行各类经费”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116.91万元,实际发放97.92万元,预算执行率83.76%,保证应发尽发。
(9)“人社局购买网格化服务”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810万元,实际发放8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保证应发尽发。
(10)“表彰奖励及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1253万元,实际发放535.63万元,预算执行率42.75%,保证应发尽发。
(11)“退休人员奖励”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27万元,实际发放25.33万元,预算执行率93.81%,保证应发尽发。
(12)“赴外劳务对接”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4.05万元,实际使用2.35万元,预算执行率58.02%。
(13)“人才招聘经费”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8.1万元,实际使用2.92万元,预算执行率36.05%。
(14)“人力资源市场”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38.88万元,实际使用22.57万元,预算执行率58.05%。
(15)“区直基层特岗基础性绩效”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580.8万元,实际使用243.15万元,预算执行率41.86%。
(16)“业务专项费用1”项目:2023年度预算安排7.52万元,实际使用7.16万元,预算执行率95.21%。
以上16个项目中有4个项目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着较大的偏差,分别是:
(1)“创业富民”项目:主要原因是对扶持的个体户和小微企业数量的把控不够精准导致了绩效指标超额的情况。
(2)“人才招聘经费”项目:主要原因是年初对基层特岗招聘次数预估出现偏差。
(3)“区直基层特岗基础性绩效”项目:主要原因是年初预估每年发放绩效偏高。
(4)“表彰奖励及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项目:对补贴人数预估出现偏差。
四、绩效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对项目概况、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情况以及项目的绩效情况进行了总结,自评得分 97.15分,自评结果为“优”。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对项目工作进行全方位自评。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编制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全年 预算数 |
全年 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自评得分 |
是否有较大偏差 |
1 |
被征地农民 生活补贴 |
5270.28 |
5538.73 |
105.59% |
10 |
否 |
2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 |
5556.761 |
5234.41 |
94.20% |
9.4 |
否 |
3 |
未参保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费待遇及农保退保专项资金 |
318.636 |
313.68 |
98.44% |
9.84 |
否 |
4 |
创业富民专项经费 |
1825.00 |
828.60 |
45.40% |
4.54 |
是 |
5 |
高层次人才补贴 |
473.27 |
492.68 |
104.10% |
10.00 |
否 |
6 |
双招双引经费 |
6.00 |
2.15 |
65% |
6.50 |
否 |
7 |
人社局年度采购 |
5.68 |
2.63 |
46.21% |
4.62 |
是 |
8 |
人社局运行 各类经费 |
116.91 |
97.92 |
83.76% |
8.37 |
否 |
9 |
人社局购买 网格化服务项目 |
810.00 |
810.00 |
100% |
10.00 |
否 |
10 |
表彰奖励及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 |
1253.00 |
535.63 |
42.75% |
4.27 |
是 |
11 |
退休人员奖励 |
27.00 |
25.33 |
93.81% |
9.38 |
否 |
12 |
赴外劳务对接 |
4.05 |
2.35 |
58.02% |
5.80 |
否 |
13 |
人才招聘经费 |
8.1 |
2.92 |
36.05% |
3.60 |
是 |
14 |
人力资源市场 |
38.88 |
22.57 |
58.05% |
5.80 |
否 |
15 |
区直基层特岗基础性绩效 |
580.8 |
243.15 |
41.86% |
4.18 |
是 |
16 |
业务专项费用1 |
7.52 |
7.16 |
95.21% |
2.38025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