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3-07-31 16:25信息来源: 鸠江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倪正云 字体:【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夯基础、创特色、促发展,踏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为打造“八百里皖江第一区”积极贡献法治力量。

   (一)夯实党建基础,严格履行主体责任

1.强化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基层组织基础。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坚持逢会必学制度,坚持利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得到”APP、安徽司法行政云讲堂等线上学习方式,有效拓展学习途径。上半年以来,党组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交流研讨2次,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6次、交流研讨1次,持续推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二是加强纪律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既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也关注思想、作风状况,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指正、抓早抓小。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学习正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以典型案例为警为戒,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狠抓作风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政法满意度。一是开展“改作风优服务促发展”作风建设年工作。制定任务分解表,细化10项专项行动,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政法满意度。二是开展以提升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执法工作满意率”“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促作风转变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安徽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紧抓提高执法司法服务水平和加强司法行政队伍作风建设不放松,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践行执法司法为民宗旨,真正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二)坚持法治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1.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依法治区工作落实见效。一是制定配套措施。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中共鸠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鸠江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印发《鸠江区人民政府2022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二是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完成《鸠江区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向区委区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报告市委市政府。组织全区各部门及街道撰写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并按要求及时在区政府网站(法治政府建设专栏)向社会公布,实现公开100%。三是完善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府院同频共振,构建法治建设大格局。

2.强化执法培训,提高全区法治队伍能力水平。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通知》,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配合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建设,按时完成本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2021年度行政执法年报统计。三是组织开展鸠江区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共有3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大大提高了全区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四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换证率100%,为全面依法行政提供人员保障,进一步推进法治鸠江建设。

(三)聚焦依法行政,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要求,制定出台《芜湖市鸠江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推行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式管理,全面公开鸠江区本级和镇街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作出程序的规范性。二是不断加强学习培训,通过组织活动邀请专家专题授课,先后学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部门、街道工作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各执法部门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学习9次,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三是抓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今年已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办结16件,已结案的未发生提起行政诉讼。积极组织区本级行政应诉案件14件,暂未发生败诉。

2.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防控。一是积极主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参加战新会议、政策审定会、投资项目会等各类会议30余次,对重要事项提前介入,提早分析,提出法律对策和建议,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防控。二是加强合同规范化管理,全面清查权利义务不对等情况,深入排查合同履约情况,及时提出履约监管建议。四是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大规范性文件审查力度,严格规范审查流程,对制定材料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确保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合法到位。今年上半年以来,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重大决策、招商引资合同共计近133件。在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意见要求,不断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四)坚持需求导向,全力推进“八五”普法

1.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启动“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区《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2021-2025)规划》,逐项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推动指导今后五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2.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一地一品”品牌工程,助推“法入生活 鸠在行动”建设。开办“生活与法”普法讲堂,将讲堂设在小区、广场、村居委会及民俗活动场所,围绕家事、借贷、房产、劳动者维权、消费者维权、刑事等方面进行宣讲,并逐步推广,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先后下发《鸠江区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梳理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合同协议履约问题的通知》,组织各镇街、开发区和区直相关单位梳理排查招商引资、产业等公共政策和政府合同协议履约情况,目前未发现因政府问题未履约践诺情况。根据企业法治需求,采取点单式,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典亮企业助力发展”“喜迎二十大送法暖民企”等活动,参加企业100多家,现场答疑解惑以案释法,指导企业合法经营。

(五)完善组织体系,稳固提升人民调解质效

1.补齐短板,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今年上半年,鸠江区 8个“警民联调”室重新在社会上公开招聘了16名掌握调解技巧、具有一定写作水平、威信较高、身体素质好、有法律知识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警民联调室,并开展了2022年度鸠江区“警民联调”专职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进一步增强调解员的责任认识和政治责任感,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进一步规范调解工作,为下一步警民联调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坚持常态化工作与专项排查化解相结合,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计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655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1653件,调解成功率达99%。

(六)优化便民服务,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提升法律援助规范化水平,惠民为民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2022年以来共受理法援案件304件。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被安徽法制报采用11篇、省司法厅53篇、市民生网2篇、市司法局16篇。一是为农民工、残疾人、退役军人等开通“绿色通道”,简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查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将农民工、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贫困户等特殊群体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放宽经济困难审查程序,努力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是对照省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开展案卷质量评查,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规范化水平。三是贯彻“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主线,有效维护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2.强化律师行业管理,助推规范有序发展。目前,我区共有区属律师事务所3家律师行业发展整体呈现良好态势,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提供了人才资源。今年上半年以来,安排律师参与法院值班70余次,解答来访咨询、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积极配合化解涉法涉诉案件,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七)落实动态监管,规范特殊人群管理机制

1.维护安全稳定,推进社区矫正执法标准化规范化。一是严格规范接收矫正宣告、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完善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风险评估的工作内容和程序,把好社区矫正“入矫关”,降低社区矫正适用风险,增强管控针对性。今年上半年以来,累计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狱等部门委托开展审前社区影响评估62件;累计完成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19人次。二是严格外出审批管控。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规定强化人员管理,尤其在“两会”、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从严审批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及时对不假外出的行为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理。

2.增强矫正质效,着力提升监管教育水平。人防技防相结合,动态掌握矫正人员底数信息。细化社区矫正对象防诈骗讲座、就业指导等工作举措,推动矫正对象学思想、学法律、学技能,严格遵纪守法,融入社会。

3.强化刑释人员衔接管理与帮扶关怀,确保特殊人群平安稳定。一是加强网格化摸底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人户分离人员及时协调落实“双列管”措施。二是严格规范刑释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做到谈话有记录、工作有留痕。三是今年以来为服刑人员家属申请远程探视382起,已成功安排361起,累计接待1200余人次,打破了疫情的封锁,保障了服刑人员与亲属连接的桥梁,充分彰显了安置帮扶工作的根本宗旨。

二、存在问题

1.法治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一是行政执法水平不足,全区2021年度行政机关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由于受诸多因素制约目前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进展缓慢。

2.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推动力度不大。一是普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主动性不强、创新性不够;二是“一地一品”品牌工程等年度重点工作需要各部门通力协作、共同推进,但还没真正做到打好“组合拳”。对受众群体的法治需求研究不够、把握不准,普法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3.基层调解工作力量薄弱。一是专职调解员较少且年龄普遍偏大,大部分调解员来自退休人员群体,具备法律、心理等专业知识者较少,调解人才缺乏,且调解员补贴经费较低,影响和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二是“百姓评理说事点”推广建设缓慢,覆盖率较不够。

4.智慧矫正水平有待提升。一是矫正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虽然206系统已投入使用,但通过该系统与法院衔接接收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到全年入矫人员的三分之一。二是社区矫正监管与教育全过程中,涉及了手机定位巡查系统、电子腕带监控系统、心岸系统等多个系统平台,未能实现精准、高效的工作格局,还需努力打造“管理智能、管控精准、管教便捷、协同高效”的“智慧矫正”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