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社会:关于公开征求《中共鸠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函)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鸠江区司法局起草了《中共鸠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7月3日中午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其敬 联系电话:5850529
邮 箱:974416999@QQ.com
中共鸠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主线,坚持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鸠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保证宪法法律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努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法治工作部门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培训。法学研究机构结合实际开展深入研究和宣传解读,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有关部门
2.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成效,部署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3.加强法治建设规划设计。协助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法治芜湖建设规划(2020—2025)》《芜湖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芜湖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协助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建立法治芜湖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依据上位文件的制定我区方案,完善我区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和方式,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4.推进宪法法律全面实施。严格落实宪法法律确立的制度和原则,依法及时制定和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健全司法权力运行及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
责任单位:区人大、区政府办、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5.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工作要求落实指引》。推动落实鸠江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运行机制。健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部署开展法治督察,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依法治区办
6.强化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加强依法治区工作机构和制度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制度和体制,制定《中共鸠江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调研、请示报告、审批备案、督察考核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7.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组织实施2020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法治事件”“法治人物”等评选工作,让人民群众带着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二、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8.努力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全面做好“六稳”工作,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相关工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等提供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有执法权的区直有关单位
9.加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省、市、区区域协调发展法治保障。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G60科创走廊的法治保障工作。重点为推进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城市转型升级、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等方面做好法治保障。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大、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直各单位
10.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压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下大气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不断深化“四送一服活动”。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加大对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治理政府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有执法权的区直有关单位
11.加强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持续加强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依法及时从严惩治民生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探索建立集体诉讼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制度和执法司法体系。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有执法权的区直有关单位
12.提升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水平。开展“法治护航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实施贫困户“法律体检”和法律援助活动。出台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相关实施意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有效惠及困难群众。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13.积极为重大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协助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中共芜湖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疫情防控的有关决定,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三、加强重要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14.加强党对立法工作领导。坚持把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立法工作最根本的保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审议区政府2020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协调规范性文件制定分歧。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区政府办
15.推动区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制度意识、规则意识。抓好《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结合实际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办
16.推动人大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市委立法决策,做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实施性立法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创造性立法,加快制定一批与依法治区进程、改革发展稳定、人民群众期盼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工作和争议较大的重要地方规范性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区人大办
17.推动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优先安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立法项目。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开展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8.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推选出一批优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全面建立鸠江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责任与整改工作清单,确保如期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19.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清单制度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打造“全市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建设新型全区政务平台,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让更多事项就近能办、全区通办。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20.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继续探索实行跨领城跨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推动“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执法工作保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鸠江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司法局
21.优化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做到应审尽审。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深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据省市规定制定出台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相关贯彻方案。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等制度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有执法权的区直有关单位
23.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及省委统一部署,依据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探索研究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具体方案,整合行政复议资源,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24.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具体意见和方案,完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细化法官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与司法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制约体系。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退出机制,健全法官、检察官业绩评价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25.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实现办案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深化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和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案标准,细化常见多发案件证据收集、固定指引。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鸠江公安分局
26.完善民事诉讼制度体系。适时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完善诉讼收费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深化民事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巩固“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成果,推进执行案件结收比良性平衡。
责任单位:区法院
27.持续深化检察改革。优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工作,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与现代科技的结合。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
28.推进司法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特殊的证据标准和诉讼程序。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国安办
29.改革完善司法行政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加强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完善律师工作制度,加强党对律师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力度,完善律师执业行为监管机制。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夯实依法治区群众基础
30.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做好“七五”普法总结和“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深化“江淮普法行”活动,创新解读式、案例式、分众化、艺术化普法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普法教育,实施“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训”工程,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
31.完善人民群众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强化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整合村(社区)法治建设资源和力量,探索开展在村(社区)配备兼职法治指导员工作。设立基层法治工作联系点,建立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法治建设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法治监督员试点工作,加强人民群众对执法司法活动的监督。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
32.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基本建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和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司法局
33.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0-2025)》。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机制,充分发挥服务平台功能作用。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考评指标体系,推进第三方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4.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提高社会治安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围绕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通过整合资源、聚合力量,牢固构筑基层矛盾化解防线,积极推进“无讼社区”建设。适时开展市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探索建立对黑恶势力依法打深打透、长效常治机制,建立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法院、鸠江公安分局、区扫黑办
35.加快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协同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引导涉外企业加强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鼓励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推动法学院校和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涉外法治入才。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36.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考核和管理,推进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制定行政调解指导性意见,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和培训。积极推广“解纷芜优”在线调解平台应用。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37.加强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制定我区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对法学教育的指导管理。建立实施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举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能力培训班。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
38.加强依法治区信息化建设。配合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探索法治信息化平台建设,有效整合法治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
区委依法治区委负责对2020年工作要点落实的统筹协调。各协调小组要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沟通联络、督促落实工作机制,整体推进相关领域分工任务落实。各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办要建立工作任务总台账,及时对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区委关注的重点工作开展督查,有关情况汇总报区委依法治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