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9-12-06 16:08信息来源: 鸠江区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倪正云 字体:【  

2019年,鸠江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充分发挥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保障的职能优势,扎实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依法治区建设。这次机构改革后,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日常工作。今年以来,区司法局全面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认真起草并印发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积极筹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印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办公室和各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工作规则等文件,不断强化与政法委、各协调小组和局机关工作衔接,形成推动依法治区整体合力,促进全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二是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区司法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基本实现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做到了应审必审。今年以来审查提交审查文件158件,其中决策事项34件,各类文件(包含规范性文件)47件。在审查过程中,纠正了《鸠江区区直编外人员管理办法》《鸠江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送审稿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审查以区政府和名义签订的政府合同77件;对镇街和区直单位报送的9件过亿合同进行了审核备案,保证了区政府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完成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工作。2019年报名参加执法资格认证考试33人,通过考试26人。下发新执法证26张。2019年因机构改革和执法种类变化重新制证131张,已经下发91张,因个别单位手续不完善滞留40张。2019积极完成或协助完成市司法局就《芜湖市养犬管理办法》《芜湖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所进行的征求意见工作。凡由区司法局作为承办单位的,均提出了实质性的修改建议。

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截止10月底,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起。案件均已办结,严格遵守复议程序,无复议决定被上诉至法院,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二)围绕人民群众满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平台运行机制和规范化建设。全区现有法律援助工作15个,法律援助联络点107个。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全面提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 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点的三级立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采取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着重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服务,方便群众就近获得基本法律服务。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均有标识标牌、接待场所、日常工作记录、专职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并在联系点内公示法律援助受理范围、申请条件、联系人及电话。开通12348法律咨询热线,满足群众对移动在线法律服务需求,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居民群众足不出户进行法律咨询、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全区法律援助目标任务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80件,投入经费合计49.2万元(其中区财政投入21万元)。截至10月底共计受理案件431,完成全年任务的90%,办结案件333件,结案率77.3%,非诉咨询录入2215件。受理的431件案件中,民事案件139件,刑事案件292,诉讼类案件占比100%,刑事案件占比67.7%。经费投入49.2万,经费投入完成率100%。经费支出45.66万,使用率92.8 %。直接用于案件补贴40.32万,补贴占比88.3%。坚持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民工集中返乡、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日、江淮普法行、全国助残日、重阳节等为契机采取多种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营造法律援助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全区现有129个调委会,其中镇街调委会9个,村(居)调解委员会10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活动期间,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常态化摸排调研专项活动,发动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基层、源头预控,对发现的矛盾纠纷应调尽调、抓小抓早,全区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890件,调处率100%,全区共化解各类纠纷 1889 起,调处成功率99%。区司法局大力推进行业性、专业性组织建设。2019年在星辰社区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观岚社区成立了环保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区市监局,在区市监局成立了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正在与泉州商会对接,成立鸠江区泉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的成立,为化解矛盾奠定了基础。

四是积极开展“警民联调”工作。根据省、市《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 皖综治办〔201412号、芜综治办〔201419号)等文件精神,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整合,以公安派出所为依托,成立便民利民、低成本高效率的警民联调室,20191月,鸠江区正式启动“警民联调”工作,在辖区内基层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全区共设立8个“警民联调”室,在社会上公开招聘掌握调解技巧、具有一定写作水平、威信较高、身体素质好、有法律知识的人员作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进驻警民联调室,每个调解室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根据20181122日芜湖市“警民联调”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制定了鸠江区《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截止10月底,鸠江区警民联调室共调处各类纠纷案件520余起。

(三)围绕工作机制创新,推进司法行政法治化建设

一是全面优化法治宣传教育运行体系。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注重发挥地区、部门、行业优势,在全区形成“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工作责任格局。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丰富全区人民的法治文化生活。此次活动以“加强全民普法 树立法治信仰”为主题,全区32个部门参加此次咨询活动。各部门在活动现场设立了法律咨询台,向群众发放法律宣传材料,并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向在场群众宣传宪法、法律知识,解答法律法规相关问题。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000余份,展出展板100余块,解答咨询200余人次。活动提高了广大居民群众学习法律、尊崇宪法、维护法律权威的自觉性。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大力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完成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20198月对我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初核,并实地检查了官陡街道观岚社区、清水街道清苑社区、湾里街道金湾社区、四褐山街道四湾社区、二坝镇农场社区、汤沟镇三汊河社区、沈巷镇螺百社区、裕溪口街道新裕路社区。最后,认真对照复核标准,对存在撤销的情形的建议撤销、对存在注销情形的建议注销,对于村、社区名称没有变化,符合创建工作标准,且无撤销、注销情形的,建议保留。我区通过此次复核共建议保留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共33个,建议撤销的共4个,建议注销的共3个。组织开展了“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通过文件传达了市法宣办关于“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的相关工作精神,并准备了《法律明白人 法治带头人学习资料》1000份,并通过局相关会议布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作。

(四)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

一是规范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我区累计新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13人,累计解除矫正252人,目前在册人员300人,其中缓刑295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假释2人。审批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变更申请25人。2019年,累计对社区矫正对象训诫谈话85人次,书面警告21人次。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提请撤销缓刑人员3人,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狱等部门委托开展审前社区影响评估80件。执法规范,矫正质量显著提升。抓好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工作,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规定规范管理。对全区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从场所、人员、程序、内容等方面,规范入矫、解矫宣告工作,实行报到入矫“六统一”。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做好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按季度对全区9个镇街司法所进行了工作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9个镇街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持续提升,档案齐全,执法程序到位,管理措施得力,矫正效果优良,工作水平上升一个层次。

二是扎实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部门联动,工作合力日益凸显。健全完善了鸠江区社区矫正中心与本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交付衔接机制和信息互通制度。建立了鸠江区社区矫正对象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交换并核对数据,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多措并举,稳步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加大对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帮扶,为他们送上米油等生活必需品,并协助办理低保、大病救助,目前已帮扶6名家庭困难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对新入矫人员开展“五个一”入矫教育。针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开展 “赌博的危害”“暴力犯罪预防”等专题教育。人防及技防相结合加强监管,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手机进行定位,并采购电子定位手环对重点人员进行佩戴。全区手机定位265人、电子监控手环佩戴50台。通过电脑平台和手机客户端着重对关机、越界确认、人机分离抽查、逾期未销假、超期解矫等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核实、惩处等措施。活动期间组织社区矫正人进行了集中学习,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出现任何问题,圆满完成了安保维稳工作任务。

三是安置帮教对象走访排查到位。持续开展安置帮教对象滚动排查走访,加强与镇街社区和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推送人员名单、现实表现、人员去向等。通过深入排查,对在本区能够见面的全部进行了见面走访,当面宣讲有关法规政策、了解家庭境况等,并签字确认、完善档案。201910月底,对接取得了305名刑满释放人员的相关信息,现已列入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并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推送,有效预防了存在的漏洞和风险。

四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线索摸排。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先后部署开展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中涉黑涉恶线索专项排查活动,对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以及鸠江区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深挖涉黑涉恶线索,今年以来共梳理上报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4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扫黑除恶”专题集中教育学习共90场次。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制作展板42块,悬挂标语27条,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16场次。配合做好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回头看”工作,补缺补差,对照“六个围绕”、“六个延伸”,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五)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抓好党建工作。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全面深化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注重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开展了以茆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区通报的典型案例(如茆斌、魏刚、褚小明等案件)、观看《致死的决口-黄柏青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学习。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活动,把制定支部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组织活动。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纪检监察平台及党建知识测试、爱国主义教育,进行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行了学习研讨,交流体会、红色教育、调研成果交流等,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提高了党员政治站位,增强了党性意识、宗旨意识,着力扭转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突出主线,切实抓好全面依法治区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治区工作体系。完善依法治区领导体制,提升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政治站位,协调推动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对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落实依法治区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健全重大决策机制,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好行政执法考试及颁证工作。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积极做好法治政府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

二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切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树立社会普法意识,提高普法工作实效。在经费、人力、物力方面统筹计划,合理安排,推进普法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注重加强对领导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培育,促进领导干部带头树立法治思维、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带头依法办事,做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加快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二)突出主责,切实抓好维护稳定基础性工作。

一是务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下一步我区将对对社区矫正中心进一步提档升级。加大人员投入增强社区矫正队伍。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智慧矫正新方法,创新“互联网+”创新社区矫正监管新模式,心岸APP合同已签,12月正式运行。将努力通过各种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认真落实好社区服刑人员各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大走访摸排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

二是深化线索摸排。继续开展好人民调解案件、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律师代理案件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加强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好各项监管措施,持续加大走访摸排力度,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监管安全稳定,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三)突出主业,切实抓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一是构建完备的法律援助网络。我区在人民法院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真正将法律援助工作前移。区司法局与区检察院基本建立了相互配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在权利告知、转交申请、通知辩护等工作上的顺利衔接。加强和公安部门的衔接配合,提高对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援助力度,区法律援助中心和分局法制科对接,各司法所和属地派出所均安排专门人员定期联系,加强衔接配合。着力提高各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业务水平。使工作站、联系点成为群众和法律援助机构的管道和桥梁,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引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将矛盾纠纷纳入法律渠道解决,运用法律武器定纷止争。逐步实现法律援助服务网格化,人民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帮助无障碍化。

二是严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关。采取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重点就法援案件立案、受理是否符合规定、承办人员是否完成了办理案件必备的程序、承办人员在办理法援案件过程中是否收受援人的财物等方面内容进行检查;加强与公、检、法等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有计划地派人到法院旁听援助案件的庭审;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办案反馈表,对受援人开展电话回访,给办案人员提供意见和建议,保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的办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