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芜湖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6-26 08:54信息来源: 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办秘﹝2017﹞119号)要求,进一步发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准入、商标富农、网络品牌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职能,有力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产品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助力电商精准扶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抢抓国家实施“互联网+”的战略机遇,按照《芜湖市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工商局农村电商商标注册与品牌建设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抓好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工商登记注册和商标品牌富农工作,着力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与发展,鼓励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加大网络品牌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网络品牌建设工作。

二、主要任务

1.推动农村电商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各县市场监管部门需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对有意愿开展电子商务经营的开展登记注册前辅导,做好登记注册前的各项服务,对其设立过程中的名称核准、章程起草等进行全方位指导。到2017年12月底前,各县具体新增县域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数分别为:无为县新增150个、芜湖县新增100个、繁昌县新增50个、南陵县新增100个。

2.引导农村电商企业商标品牌注册。在工商登记的基础上大力引导农村电商及网销产品商标注册,实施“互联网+商标品牌”行动计划,努力实现全市电商特别是农村电商及其上网销售产品尤其是农产品商标注册全覆盖。以村为单位,2017年底前乡镇政府(街道办)住所地行政村(社区)开展电商及网上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全覆盖;2018年底前省级中心村电商及网上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全覆盖;2019年底前60%以上行政村电商及网上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底前所有行政村电商及网上销售产品商标注册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前提进度,率先实施。

3.深入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更加注重已注册商标农产品的品牌化发展需求,鼓励农村市场主体积极申报市知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全力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发展,进一步发挥好商标品牌在农产品提质增效、农民创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积极会同有关部推进“三品一标”(“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工作。积极引导农产品特别是“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注册。挖掘、整理地方特色产品,积极引导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和有效运用。

4.大力支持农村产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建设。着力推动农村优质产品商标品牌集群化发展,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商企业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民间工艺品、乡村旅游等产品和服务上创品牌增口碑,通过争创省级专业商标品牌基地,打造一批知名网销品牌,提升农产品的品种、品质、品相,发展规模经济、集群经济、品牌经济,不断做大做强,形成农村产品品牌成长良性机制。

5.积极推动农产品品牌融资工作有效开展。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村市场主体,特别是新兴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利用多种方式有效运用商标品牌,利用品牌增加附加值、提升效益,帮助有一定规模的农村电商利用商标品牌进行质押融资,解决好发展中的融资难题。

6.强化农村线上线下市场监管,进一步净化农村市场。加强农村市场监管,提高农村电商市场规范化运营水平,进一步加强加强商标监管执法,依法保护农村电商及农产品商标品牌权益,强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为农村电商发展壮大保驾护航,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工商登记注册和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层层抓任务,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人。

2.强化统筹协调。在充分发挥基层工作主动性、创造性的同时,统筹协调好各县市场监管部门企业注册、商标、个私监管、广告监管、经济检查、市场监管和网络交易监管等职能机构,要确保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注意加强与商务、农委等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坚持在县和乡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

 3.确保工作落实。各地要结合落实基层市场监管所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落实商标专管员(兼职),要在去年年底和今年年初开展的农村电商商标注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基层所为单位继续开展农村电商商标注册全面、深入的排摸,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发挥好基层所在推进农村电商商标注册与品牌建设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