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投资促进中心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1:08信息来源: 鸠江区投资促进中心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投资促进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行政透明度,切实推进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造服务型、阳光型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在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宣传教育等方面取得了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条。

序号

目录名称

发布量

1

政策法规

2

2

部门文件

1

3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1

4

重大决策预公开

1

5

意见征集

1

6

决策公开制度

0

7

意见反馈

0

8

规划计划

9

9

工作规划

2

10

计划总结

5

11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

12

建议提案办理

2

13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1

14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1

15

建议和提案办理公开制度

0

16

机构领导

12

17

领导简介

0

18

领导活动

12

19

机构设置

1

20

机构简介

0

21

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

22

人事信息

6

23

人事任免

4

24

招考(聘)及录(聘)用

2

25

职业资格考评

0

26

财政资金

5

27

年度财政 预决算及“三公” 经费情况

4

28

本部门预算

1

29

本部门决算

1

30

本部门“三公”经费

2

31

财政专项资金

1

32

制度文件

0

33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

34

部门项目

0

35

应急管理

0

36

应急预案

0

37

预警信息

0

38

应对情况

0

39

精准扶贫

1

40

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

0

41

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1

42

行政权力运行

0

43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0

44

行政许可

0

45

分表及流程图

0

46

办理结果

0

47

服务指南

0

48

行政处罚

0

49

分表及流程图

0

50

办理结果

0

51

行政给付

0

52

分表及流程图

0

53

办理结果

0

54

行政征收

0

55

分表及流程图

0

56

办理结果

0

57

行政奖励

0

58

分表及流程图

0

59

办理结果

0

60

行政强制

0

61

分表及流程图

0

62

办理结果

0

63

行政确认

0

64

分表及流程图

0

65

办理结果

0

66

行政规划

0

67

分表及流程图

0

68

办理结果

0

69

其他权力

0

70

分表及流程图

0

71

办理结果

0

72

行政裁决

0

73

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

0

74

行政执法公示

0

75

行政权力清单

0

76

“双随机一公开”

0

77

网上政务服务

0

78

招标采购

3

79

招标采购预算

1

80

中标、成交及实施情况

1

81

采购合同

1

82

新闻发布

2

83

制度安排

1

84

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

1

85

上级政策解读

0

86

政策解读

25

87

上级政策解读

6

88

负责人解读

1

89

其他解读

18

90

回应关切

2

91

监督保障

5

92

公开制度

0

93

专项工作

0

94

工作推进

5

95

宣传培训

0

96

主题活动

0

97

数据统计

0

98

新媒体(专栏)

0

99

回应关切

0

100

政务微信

0

101

特色栏目

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中心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中心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具体要求,及时更新本部门工作动态,丰富信息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我中心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投资促进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

二是加强保密审查,扩展公开范围。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多种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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