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区发改委营商环境年终工作总结
根据芜湖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芜营商环境组〔2022〕1号)文件精神,我区“成立区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区发改委有“获得电力指标工作专班”和“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工作专班”,现就2022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获得电力指标工作开展情况
鸠江区发改委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安徽省能源局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获得电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版)的通知》(皖能源电调函〔2022〕28号)、《芜湖市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创建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芜营商环境组〔2022〕1号)精神,细化工作目标、提升服务举措、制定任务清单。
(一)创新联动机制。根据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芜湖市进一步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实施办法的通知》(芜发改能源〔2022〕546号),区发改委在市发改委统一部署下,积极与市供电公司对接,牵头成立由市供电公司、区数管局、区自规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及区政务服务中心电力窗口相关经办人员组成的“鸠江区并联审批工作群”,对电力并联审批工作简化、细化,便于工作对接,减少审批流程和时间,对电力接入审批工作进一步优化。
(二)开设综合窗口。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电力相关业务,经与供电公司多次沟通,供电窗口已于2022年8月22日入驻鸠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开展电力报装、缴费等全业务事项受办服务,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三)优化审批流程。对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10千伏电力接入工程以及0.4千伏及以下低压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交通秩序有一定影响,但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低压0.4千伏及以下和高压10千伏非居民客户,每段施工长度不超过200米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2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破路、破绿、占路保护恢复方案和承诺即可先行施工。开挖城市道路或临时占用绿地,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10千伏电力接入工程(施工长度不限),实行并联审批制4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启用线上办理。将供电企业用电报装系统与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等系统融汇贯通,供电企业可提前获取重点项目建设信息开展配套电网建设。供电企业或用户可通过线上渠道提交审批申请,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并联办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实现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
(五)落实电力接入“零投资”。延伸电网投资界面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实现用户红线外电力接入“零投资”。制定细化延伸高低压中小微企业电力投资界面政策,供电公司建立健全与延伸电网投资界面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流程,加强电网配套工程建设管理,保障用户快速接电。
(六)开展综合整治。对非电网直接供电环节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督促指导供电主体规范收费行为,确保电价政策和优惠措施落实。
(七)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全面落实小微企业低压接入电网容量提升至160千瓦。加强配电网规划,增加公共变电站布点,政企共建提升绝缘化、电缆化水平,持续提升配电自动化系统应用,加大不停电作业力度。
(八)兑现补贴政策。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助企“开门红”若干政策的通知》(芜政办秘〔2022〕7号),截至目前区发改委已受理悠派、华族、海程新材料、长鹏汽车、新迪科技等七家企业今年新装和增容变压器及超额用水、用气补贴政策兑现。经初步核算涉及补贴金额122.2万元。
二、包容普惠创新指标情况
前三季度我区营商环境指标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在全市排名分别为第四、第七、第五,整体在全市排名居中。经统计全年二级指标共有8项,分别为创新创业创造活跃度、人才流动便利度、市场开放程度、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文化开放与包容、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人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医疗福祉、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涉及三级指标共42项,相关指标涉及区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市监局、人社局、商务局、投促中心、文旅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交通局、经信局、统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15个部门。我委组织召开了营商环境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分析座谈会,邀请各相关部门对相关指标进行梳理总结,明确各相关单位要做好与市局对接,及时掌握指标动态情况,谋划各项指标提升方案。
为更好开展包容普惠创新指标工作,我委与指标涉及部门建立微信工作群,及时协调调度各项工作,对季度指标情况通报到工作群和易政网。
三、三级指标完成情况
同时,我委主动对接市信用办,积极提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等三级指标,提升工作如下:
(一)政务诚信度
政务诚信度涉及四项指标,包括政务失信记录;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数量;政务失信整改情况;城市信用建设。其中我委涉及政务失信记录、政务失信整改情况以及城市信用建设工作,和市信用办对接后了解,自2022年以来,我区暂无出现任何政务失信案例。关于城市信用建设方面,只要区域信用状况排名前五名都不进行扣分。经与市大数据中心对接,2021.5.1—2022.4.30期间,我区信用状况排名第4名,未进行扣分。
(二)商务诚信度
商务诚信度涉及五项指标,包括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信易贷”工作情况、信用承诺、信用修复机制,其中“信易贷”工作由区财政局牵头。一是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情况7月14日市信用办下发的《关于全市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治理情况的通报》(截至6月底),我委及时转达给区市监、区法院以及区税务局。由于市发改委只负责提供此项指标中的分子数据,且市发改委不负责打分,故此项指标我委不知道分值情况如何。二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情况。通过与市监对接得知,根据市市监下发的二季度市场监管评分表计算得出,此项工作得分为99.4,“双公示”合规率:99.15%,未达到100%;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类信息上报数量仅为64条,比镜湖区少100条,比弋江区多17条。所以各部门“双公示”合规率、五类行政管理上报数量都存在扣分项。三是信用修复情况。我委二季度信用修复全都及时反馈给市信用办,此项工作满分。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制度落实情况。此项工作存在扣分项的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数量”,我区重错码率数量最高,达到9条,但是经与市监部门经办人对接,此九条数据市监通过自查市级反馈的表中存在两个主体标识码,市监无法核对另一个主体标识码,经与市信用办对接,此项整改工作要等省信用办通知后才能整改。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