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鸠江区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办理类别:B
王向东委员:
首先,非常对区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节能减排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共提出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节能减排的五点建议如下:
1.搭建平台。建议通过政府搭台,定期组织“降碳”研讨会,搭建交流平台,让区内耗能大户与节能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商面对面沟通交流,在技术、供需等领域打通企业降碳产业链上下游的瓶颈,促进政府和企业间、企业和企业间的沟通交流、促进节能降碳、企业增效。
2.强化抓手。建议把“节能降碳、企业增效”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服务企业“1%工作法”的抓手之一,通过第三方定期发布需求清单、调研报告,掌握供需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3.推广技术。建议依托芜湖市有关节能减排相关协会组织,发挥平台作用,通过组建节能降碳咨询专家队伍,开展节能诊断、技术推广、评选优秀节能案例,提供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切实有效可行的方案,挖掘企业节能增效潜力。
4.金融支持。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有资金需求的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信贷支持,并提供一定额度的贴息。
5.完善评价。发挥政府相关部门节能减排引导资金作用,对达到投资额度、满足节能减排效果的项目组织第三方开展效果后评价并实施奖补。鼓励供需双方优先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的合作模式。
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在答复之前,先对鸠江区近年来在碳达峰、碳中和和节能减排等方面所做相关工作向您作简要介绍。
《芜湖市鸠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鸠政〔2021〕12号)于2021年5月14日正式发布。《纲要》明确指出:“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进的关键期,也是鸠江区全面深化改革、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和跨江发展、产业升级、城乡融合的加速期。
一、“十三五”期间
生态环境得到新改善。完成长江干流岸线73个非法砂站、码头、修造船点整治任务。落实《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鸠江)经济带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推进二坝船舶工业园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各项工作。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查组交办问题和省大气办、省第三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整改工作,合南工业园、清水创业园环境污染整治完成。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秸秆禁烧等各项工作。完成饮用水水源地界标安装,开展监督性水质监测。完成35条黑臭水体治理。对115.2公里污水管网和228公里雨水管网进行清疏,完成沈巷集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城东污水管网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全区规模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0.5%。PM2.5指数控制在44微克/立方米。
印发《鸠江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2018-2020年)》,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2019年度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完成煤改气、改电和生物质,对区内42家企业的47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燃煤消费全部清零,完成了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和散煤治理任务。控制煤炭使用量,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约束,建立重点控煤单位清单,完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方案;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沈巷工业窑炉淘汰整治,2019年沈巷三家有工业窑炉的陶瓷企业全部关停。加大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力度,促进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
二、“十四五”时期
鸠江区坚持绿色低碳,强化高效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发挥长江生态优势,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各方面各领域,推动城市发展由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提升式转变,努力把鸠江建设成为水更清、天更蓝、山川更秀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城区。
打造水清天蓝、绿色美丽的生态区。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生产绿色化、生活低碳化成为主流,土地、水等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大气环境质量稳步提高,山水相互交融、相得益彰,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体系不断构筑完善。天蓝、水清、地绿、景美、空气清新的“美丽鸠江”建设取得实质进展,成为生态宜居、山水宜游之城。
鸠江区“十四五”期间不仅仅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开展节能减排工作,还要在深入推进水环境治理、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成效、统筹推进城乡环境整治等方面下大力气。打赢蓝天保卫战,实现细颗粒物(PM2.5)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市考核要求,优良天数比例持续上升,切实改善空气质量。严禁建设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项目,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超低排放、环保技术改造,全力推进鸠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鼓励发展清洁能源。强化汽车维修、餐饮等重点领域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有序做好建筑工地、车辆排放、秸秆禁烧等领域大气污染防控工作。
推动低碳循环发展
推进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深化集约节约用地,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利用,完善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节约型发展体系,加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全力推进鸠江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传统能源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低碳利用,发展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新能源汽车等新型能源利用方式。实施节水行动,提高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用水效率。发展再制造和再生利用产品,推进淤泥、泥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实现餐厨垃圾收集和处理无害化。
深入开展节能减排。提高企业准入的节能和环保门槛,严格执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控高能耗、高排放工业项目上马,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完善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零售、商贸、旅游等商业和民用领域用能效率。以清洁生产为抓手推进源头防治,加大高污染、高耗能区域整治力度,全面淘汰高污染燃料锅炉,城区餐饮油烟净化装备配置率达100%。倡导节能、环保、可持续的生活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筑方式,推动低碳社区建设,实现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100%,实现人均垃圾量逐年递减。鼓励绿色出行,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自觉履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智能电网应用示范。开展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充电桩的建设和示范运营。倡导市民自行车出行,大力实施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各类信息终端,为市民出行提供实时、便捷的交通信息服务。落实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营造健康公共环境。
健全和落实生态文明制度
强化环境监管和绩效评价。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化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实施区、镇(街道)、村三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和实时在线环境监控,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严格环保执法,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超标排等环境违法行为,促进区域环境监管持续升级。突出生态建设考核导向,严格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目标任务纳入全区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强化生态保护责任,实行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完善生态文明管理机制。探索推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加大对饮用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及排放标准。加大区域环境治理联动力度,强化源头防控,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建立、联动执法生态环境修复研究、环境数据共享等体系,不断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三、对建议的答复
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正对全人类生存发展带来重大挑战,主要国家和地区纷纷加速向碳中和迈进。2020 年9月22日,习近平主席在75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向世界的庄严承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宏伟目标是我们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我区大力推动低碳高质量发展,《芜湖市鸠江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坚持绿色低碳,强化高效发展”目标任务,强化了工作举措。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我区谋划和布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
我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情况
1.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源头减排。一是强化能耗“双控”管理,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大力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三五”期间,我区坚持绿色低碳,强化高效发展,压实市能耗双控责任,全面完成市下达的“十三五”能耗双控目标。二是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优化能源结构。以光伏为抓手,推动清洁能源在发电装机及发电量中的占比持续提高。中水电新能源鸠江区沈巷镇10万千瓦风电场项目、芜湖信伏新能源有限公司沈巷、白茆两个30万千瓦光伏项目和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汤沟镇3.5万千瓦光伏项目。另外我区编制上报了《芜湖市鸠江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申报方案》
2.持续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一是加大工业锅炉整治力度,加快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全面完成全区燃煤锅炉淘汰,淘汰落后产能(如关停区内陶瓷生产企业)。二是大力推进企业清洁化改造,加快实现清洁、低碳发展。
“十四五”开局之年,鸠江区政府完成了芜湖市节能办下达各县区2021年度单位GDP能耗降低目标,我区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为135.41万吨标煤,能耗降低目标为:2021年单位GDP能耗(吨标煤/万元)要在2020年的0.27(吨标煤/万元)基础上下降3.2%,实现能耗降低目标“开门红”。
“十四五”期间,鸠江区环境优化提升重点项目共16个,投资总额47.74亿元。
关于提出搭建平台的建议
围绕节能低碳领域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相关节能高新技术产品,加大力度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攻关。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积极争取大院大所来区设立分支机构、技术转移机构或共建研究院。支持电网企业建设智慧能源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区域节能减碳服务平台以专题形式定期组织技术交流,指导企业实现绿色、经济用能。
3、关于提出强化抓手的建议
为推深做实服务企业,积极推进“百分之一工作法”,一方面继续委托我委第三方节能服务机构芜湖鑫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调研重点企业摸排,一方面积极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聚焦企业节能减排痛点,感知企业需求,制定相应方案办法为企纾困解难。
4、关于提出推广技术的建议
支持综合能源服务机构为我区企业提供节能服务工作,“十三五”以来,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相继对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双钱集团(安徽)回力轮胎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等重点能耗企业、开展了节能诊断公益咨询服务,推动绿色技改,促进首位产业和传统产业降本、提质、增效。今后将继续完善扩充专家队伍,争取区内企业全覆盖。
5、关于提出金融支持的建议
积极争取绿色金融支持,对符合条件有资金需求的节能降碳项目提供融资担保信贷支持,并提供一定额度的贴息。
推动地方财税金融改革创新。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对国家重大战略、重要政策、重点改革的财力保障。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切实担负起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三保”主体责任,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落实税收制度改革,兑现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税制环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加快推动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本重点支持制造业和中小微企业,强化对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等金融保障。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深化金融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市场化、法治化的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增强现代金融治理能力。
近年来,我省银行业纷纷布局推广“绿色信贷”和“绿色金融”,我委积极谋划绿色技改项目库,帮助企业争取落实低碳信贷,并且部分项目获得了省、市技术改造贴息等财政专项补助,此项工作的开展,既促进了银行把有限的信贷资金投放到最需要支持的企业、项目上,又缓解了企业资金困难,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6、关于提出完善评价的建议
目前,我区尚未设立专门的支持低碳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但国家、省级、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向已经包括了支持低碳产业发展的方向,低碳产业发展相关的项目均可按要求申请支持。我们将优先考虑用好或整合现有财政专项,并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支持。同时,结合目前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要求新部署,我们将认真研究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设立区绿色低碳发展专项资金的方案,对我区设立相关专项财政资金的可行性进行测算、论证。
同时支持综合能源服务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提供综合节能、用能在线监测和诊断咨询培训等服务,目前融汇化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正在实施。
下一步,我区将积极支持继续推进节能低碳相关项目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深化产学研合作,推进重大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加快节能低碳高层次科技人才的集聚,持续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我区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2022年4月29日
联系单位:区发改委 联系电话:2677897
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