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版】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4:58信息来源: 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情况,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芜湖市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或者下载(http://www.wuhu.gov.cn/public/column/6606061?type=3&action=list)。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芜湖鸠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芜湖市富强路69号鸠江经济开发区综合楼104室,电话:0553-5864857,邮编:241007)。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委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纳入了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通过建章立制、规范实施等,有力地推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同时,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落实全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8条。决策公开54条、执行和结果公开63条、管理和服务公开480条、政策解读 53条、新闻发布9条、回应关切8条、 监督保障21 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19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为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委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市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特别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这个区级发改委的主要业务栏目,充分体现出平台便民的优势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委积极组织学习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加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同时,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委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齐抓共管、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2.9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二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和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不断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拓展网站、公众号、报纸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