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鸠江区财政局解读《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政策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2日
发布地点:鸠江区江北办公楼202会议室
发布单位:鸠江区财政局
发布人:鸠江区财政局副局长 胡中华
主持人:鸠江区财政局 许愿
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朋友: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会安排,由我简要介绍《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和参照《芜湖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财资〔2021〕210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
一、起草过程
2024年5月区财政局起草了《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2024年5月17日向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区直各单位征求了意见,并根据相关部门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2024年5月30日,区司法局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鸠法审〔2024〕57号),并根据法审意见进行了修改。经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4年6月19日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鸠政秘〔2024〕132号)正式印发实施。
二、创新举措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放宽审批权限。按资产类别或处置情形,分级分类设置审批权限。二是强化重点资产管理。将工作重心放到房屋、土地、股权、车辆处置等重点资产的审核把关上。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章四十二条,分为总则;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征收资产处置;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处置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出借;附则。
1. 第一章总则。主要表述了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的名词解释和处置范围、方式以及阐述了管理职责分工。
2.第二章无偿调拨(划转)。主要明确了无偿调拨(划转)定义、审批权限及所需提供的材料等。
3.第三章对外捐赠。主要明确了对外捐赠的定义、范围、审批权限及所需提供的材料等。
4.第四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主要明确了出售、出让、转让、置换的定义、范围、审批权限、所需提供的材料。
5.第五章征收资产处置。主要明确了征收资产的处置方式。
6.第六章报废、报损。主要明确了报废报损的定义、范围、审批权限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7.第七章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主要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的定义、审批权限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8.第八章处置收入管理。明确了资产处置收入的定义、范围,明确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上缴国库。
9.第九章资产出租出借。主要明确了资产出租出借的定义、审批权限及所需提供的材料等。
10.第十章附则。主要明确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以及处理违规行为的依据。明确办法生效日期以及《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鸠政〔2017〕77号)同时废止的决定。
下一步,区财政局将认真落实《鸠江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处置流程办理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确保资产处置合法合规、转让公开、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的关心与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