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区科技局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亮解读《芜湖市鸠江区2024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激发创新活力,2024年9月19日,区科技局出台了《芜湖市鸠江区2024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鸠政〔2024〕83号 )(以下简称《奖励政策》)文件。为使社会更好地了解我区的相关科技创新奖励政策,区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席亮就《奖励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一、《奖励政策》出台的有什么意义?
我区出台《芜湖市鸠江区2024年科技创新奖励政策》,以扶持一批科技创新赋能产业为目标,推动我区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并不断鼓励辖区内科创平台的提标、提质、提级,不断壮大辖区内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实力带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作出应有贡献,为产业高质量发展拓空间、增动能。
二、《奖励政策》的奖励原则是什么?
本政策与省、市其他同类政策、鸠江区其他政策、“一事一议”政策内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特别注明的除外。同一企业的同一设备、同一项目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奖补政策,不得重复申报。
三、《奖励政策》的支持范围有哪些?
适用于符合相关条件并在鸠江区合法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
四、《奖励政策》有哪些扶持政策?
对“四上”企业、其他企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新认定的安徽省科技领军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符合条件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税务部门认定的当年新增研发费用的10%给予补助;对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制造业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且研发费用超过30万元以及首次设立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以及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新认定的安徽省实验室、安徽省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安徽省企业研发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他各类科技部、省科技厅认定的科技研发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市级孵化器,给予一次性资助,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备案)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资助;对企业购买沪苏浙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实现转化,并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在市级奖励基础上,按实际支付额给予10%奖补;对进入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以及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入库的在孵企业,给予租金资助(租用孵化器场地在200平方米以内的,按其实际支付租金的100%给予资助,超出部分按50%给予资助,连续资助三年);在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新发布的科技成果,每件奖励成果所属单位500元,最高可达1万元;对合法注册、在本区开展经营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根据当年服务我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认定通过数进行奖励;推进安徽科技大市场在鸠江设立分市场,并按照考核结果给予运营补贴。
五、《奖励政策》有效期限是多久?
本政策自2024年度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施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有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变化,本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六、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鸠江区科技局,0553-586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