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鸠江区中小学生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2 10:00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据市安委、市消安联合印发的《芜湖市中小学生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芜防〔2024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芜湖市鸠江区中小学生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芜湖市鸠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芜湖市鸠江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222日      


 

芜湖市鸠江区中小学生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241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9人死亡、9人受伤。119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3名儿童死亡、1儿童受伤。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加强中小学生托管机构以下简称“托管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工作,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安委会、消安委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在全范围内开展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全面落实集中整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业主自律诚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全面提升托管机构安全水平。

二、整治目标

坚持“党政同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原则,按照整治一批、提升一批、关停一批、规范一批的工作思路,各类托管机构实施综合治理,压实责任,理清分工,增强机构经营者、校方、家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健康安全

三、整治重点

)整治对象

范围内各类托管机构(在非教学时段,在校外为中小学生提供接送、餐饮、休息、看管、课外辅导等服务,具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包含各类“托管中心”“小饭桌”“托管班”“接送班”“辅导班”等)

(二)重点内容

1.许可及登记备案情况。认真核查有无营业执照,是否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备案登记证,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是否亮证经营,是否办理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消防手续,全面清查无证无照经营的托管机构

2.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单位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情况,查看单位各类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单位实际。

3.场所设置和设施设备配备情况。现场检查场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对现场消防设施、疏散条件、防火巡查检查、员工培训灭火演练等开展检查对接收对象为小学生及以下年龄段的,要重点查看是否按照儿童活动场所性质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4.重点部位检查。场所内严禁设置其他功能库室,确需设置的仓储库房、厨房、配电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等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应确定为重点部位,并落实严格的管控防范措施。设置在场所内厨房是否与公共部位进行防火分隔,厨房的门窗是否为不低于乙级防火门窗,厨房使用燃气灶具的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符合“瓶改管”的是否已经列入改造计划。设置消防控制室的,是否落实24小时2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建筑基本情况、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和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和要求,是否如实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5.用火用电及装修材料检查。场所营业期间严禁动火作业,在其他时段需动火作业的,动火作业前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现场看护管理。建筑内电线应规范架接,安装短路保护开关和防漏电开关,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在场所内停放、充电;不得使用泡沫夹芯板、可燃彩钢板、仿真绿植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改造、搭建。

职责分工

根据“三管三必须”“管合法必须管非法”以及按照业务相近、监管职能相同或相近的原则,结合《省中小学生托管机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芜湖市中小学生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教育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为我托管机构监管工作的召集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或相应资质的托管机构的违法行为。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托管机构属地管理职责,发动各级基层组织力量,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组织各机构经营者分片、分级、分类召开培训会、约谈会,督促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机构实施改造或重新选址,并依法办理相关消防备案或许可手续。

教育部门:鼓励学校多渠道提供午餐等服务或选择有资质的配餐企业提供午餐服务。督促学校了解学生参加校外托管机构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托管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将相关职能部门发现的安全风险通报学生家长。负责查处学校自行设立校外托管机构、在职教职工参与举办或经营校外托管机构、学校与校外托管机构合作谋利等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负责办理营利性托管机构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备案)。依法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进行监管,对于未经设立登记从事校外托管服务经营活动的,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理;依法对超范围经营的校外托管机构进行查处,其中,超范围经营属于许可事项的抄告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民政部门:依法履行非营利性托管机构的相关登记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依法加强托管机构周边治安管理和巡逻防控工作,指导托管机构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托管机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消防设计的审查、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建筑、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行为。依法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做好校外托管机构安全使用燃气的检查和宣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安全巡查,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设置在住宅小区内的托管机构开展摸排工作。

卫生健康部门:依法负责学校托管机构和托管机构的卫生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及其他监督管理、饮用水卫生监督等工作。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查处涉及托管机构的违章户外广告设施,并指导督促各地对托管机构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指导、督促有关行业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学校托管服务和托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考核。

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学校托管服务和托管机构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其他职能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托管机构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五、方法步骤

(一)广泛动员,摸清底数2月底前)镇街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员联合各市场监管所,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开展检查,并填写《托管机构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2)。教育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发放张贴《告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附件3),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全面宣传托管机构整治活动,营造整治氛围。

(二)部门联动,分类整治3底前)各行业部门对照职责依法查处托管机构经营行为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据《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指南》(附件1),重点检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三)集中攻坚,全面提升4月底前对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托管机构经营场所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改不到位的托管机构集中报送至区政府采取联合执法,依法采取行政手段予以关停、取缔和曝光。

(四)建章立制,长效监管5月底前)要建立详实的托管机构整治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应定期开展联合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六、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相关行业部门要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责令经营户迅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严肃查处。

(二)注重协作,形成合力。托管机构专项整治点多、面广,涉及部门较多,任务重、困难大,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有关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采取综合措施,真正形成强大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相互通报,提高整治效率,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安委办、消安办将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将严肃通报问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镇街、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托管机构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特别是托管机构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加大警示和曝光;教育部门要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托管机构消防安全风险;各镇街、有关部门要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区宣传托管机构监管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关注托管机构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镇街、各有关部门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29日前报,检查情况于每月15日、28日前报(详见附件4,工作总结请于5月底前报。

联系人: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0553-2296106,邮箱:1509655868@qq.com

 

附件:1.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2.托管机构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3.全市学生家长一封信

               4.托管机构检查情况统计表

 

 

附件1:

 

托管机构消防安全检查指南(试行)

 

托管机构应当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不与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同在一栋建筑内,周边50米范围内应无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活动,并应当符合以下基本的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一)消防设计要求

校外托管机构消防设计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中有关公共建筑的要求执行,对于托管对象为小学生及以下年龄段的,应符合儿童活动场所消防要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等技术规范要求,包括平面布置、建筑构造、安全疏散、内部装修、消防设施设置等方面内容,对于新建建筑还应包括总平面布局、耐火等级、灭火救援设施、消防用电及电气防火等内容。

(二)场所设置要求

1.应设置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与建筑周边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得超过50米,场所周边150米内应至少有一处室外消火栓;

2.宜设置在独立的建筑内且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当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不应设置在地上层及以上,与其他使用功能场所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1.00h的楼板分隔,墙上必须设置的门、窗,应采用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窗,且至少有1个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独立设置;

3.设置厨房的,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墙上门、窗应采用乙级以上防火门、窗。设置在高层建筑内时,使用可燃气体燃料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靠外墙设置,并应符合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的规定。

(三)安全疏散要求

1.各房间的疏散门不少于2相邻2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米。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或袋形走道两侧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疏散门

2.疏散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8米,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每张床铺应至少有一边设置宽度不小于0.5米的通道;

3.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且紧靠门口内外1.4米范围不应设置踏步;

4.不得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防盗网、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确需设置的,应在内部设置易于开启的装置。

(四)消防设施设置要求

1.根据建筑的规模和性质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按规定不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托管场所,每层应设置不少于1个消防软管卷盘。按规定不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设置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及手动报警装置。按规定不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系统。疏散通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米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应配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门的正上方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疏散走道、楼梯间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2.消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五)装修材料要求

不得使用可燃、易燃材料和有毒材料进行装修,装修材料使用不燃、难燃材料并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的要求。

备注:以上要求,供各地、各部门在开展检查时参考使用。


附件2:

托管机构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单位地址

 

负责人

 

检查要点

检查情况

许可情况

是否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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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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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办理消防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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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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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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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是否符合单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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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内部检查

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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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两个以上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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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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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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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部位检查

是否确定重点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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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房等库室设置是否分隔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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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灶具是否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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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双人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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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熟练掌握自身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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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及

装修

营业期间是否违规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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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是否办理审批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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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作业是否落实现场看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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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线路是否私拉乱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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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是否违规停放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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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使用泡沫夹芯板、可燃彩钢板、仿真绿植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改造、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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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问题:

 

 

 

 

 

整改建议:

 

 

 

 

 

 

检查人员签字:               


附件3:

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你们好!各类托管机构的出现为孩子午间和晚间就餐、学习和休息带来了很大方便,解决了不少家长的后顾之忧。但是,托管机构开设门槛较低,又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参照,在一些中小学附近,以及住宅建筑内开设托管机构的现象比较普遍。

目前,一些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未经消防审验即投入使用,多数内部仅设置一部疏散楼梯,未配备灭火器材和安全标志标识,外窗设置铁栅栏,电气线路私拉乱接,内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孩子的问题不是小事,是一个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民生问题。为了破解托管机构存在的监管缺失,也为了您孩子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芜湖市安委办、消安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托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请您积极配合,主动选择合法合规的托管机构,监督子女所在托管机构负责人积极整改火灾隐患,规范经营,也欢迎您对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托管机构进行举报。让我们通过政府主动作为、家长共同参与、单位规范经营的方式,共同抓好托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让孩子开心、学校放心、家长安心。

 

 

芜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芜湖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25日      


附件4:

XX镇街托管机构检查情况统计表

序号

场所名称

地址

托管

对象

设置床铺数量

所在

楼层

隐患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