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鸠江区人社局解读《鸠江区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办法》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安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均明确提出“支持芜湖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主战略,全面落实“双招双引”工作,大力实施“紫云英人才计划”。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鸠江区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双招双引”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当前工作实际,鸠江区出台《鸠江区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办法》(下文简称《工作办法》)。
三、目标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企业招才引智工作,帮助企业缓解用工问题,引进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帮助即将毕业的高校学生提高对企业及相关产业的认知,形成良好的就业观,为后期稳定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为鸠江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
四、研判和起草过程
1.2023年11月2日,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定了《鸠江区关于鼓励企业开展 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办法(送审稿)》,内部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完善修改。
2.区人社局于2023年11月30日向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数管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征求意见。
3.2023年12月1日,经区司法局审核,完成合法性审查,并报分管区长审定。
4.2023年12月1日,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审核,完成公平性审查。
5.2023年12月8日,经八届区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1月22日印发。
五、主要内容
《工作办法》主要分为适用范围、补贴项目及标准、补贴资金申报程序与其他注意事项四个方面。
一是适用范围。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认定为本辖区内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企业;二是参加本辖区内实习实训基地的“双一流”高校、省内普通本科高校和市内普通专科高校的全日制在校生;三与我区有合作关系或签定合作协议的“双一流”高校、省内普通本科和我市普通专科高校。
二是补贴项目及标准。补贴项目分为大学生实习实训生活补贴、大学生实习实训交通补贴、实习实训合作补贴和实习实训基地补贴。补贴标准除大学生实习实训交通补贴按户籍地有所区分,其余各项补贴标准按学历作相应区分,予以补贴。
三是补贴资金申报程序。首先,申请补贴时需注意时间要求,当年4月至9月参加实习实训的,相关补贴需在当10月集中申报;10月至次年3月实习实训的,需在次年4月份集中申报。其次,申请享受补贴不同,申报材料也有所不同。其中,生活补贴和一次性交通补贴由基地向区人社部门一并提交申请资料。最后,经区人社局审核,将在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
四是其他需要注意事项。本《工作方案》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补贴,自发布之日期起执行,暂定实施两年。
六、创新举措
一是制定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政策,促进人才引进如。二是政策享受群体在旧政策的基础上扩大范围,政策享受群体由原来的双一流大学毕业生范围扩大至普通本科毕业生和大专毕业生都可享受。
七、保障措施
促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加强各镇街和区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各尽其力,形成工作合力,加大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宣传力度;人社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政策兑现工作;宣传部门要推广先进典型;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创业资金的投入;市监、税务等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为企业提供宽松的营商环境,为高校学生提供优质的实习实训环境;发改、经信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作用,抓好产业布局和发展,全力为企业和高校学生服务;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鼓励企业开展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鸠江区人社局
解读人:梁峰、陶思旭
政策咨询电话:0553-596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