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鸠江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8 08:24信息来源: 鸠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相关部门,驻区有关单位:

现将《鸠江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鸠江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点方案 

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我区预拌混凝土的发展应用,根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要求,按照“统一规划、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有利环保”的原则,结合鸠江区实际,制定本布点方案。

一、布点目标

进一步促进节能减排,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发展应用预拌混凝土。到2025年,建成区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比例达到100%。

二、布点任务

立足城市发展需要,结合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现状,企业布点如下:

1.保留现有满足本布点方案准入的基本条件,取得相关资质的预拌混凝土企业;

2.至2025年,新增1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地址: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范围内);

3.鼓励新建、扩建、迁建预拌混凝土企业根据交通、住建、水务等行业发展需要统筹建设高标准水稳搅拌站等相关项目。

三、新建或扩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基本要求

1.项目建设应符合本布点方案要求,新增新建项目应按竞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方可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2.项目建设应符合鸠江区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

3.项目建设应依法在发展改革部门进行备案;

4.项目建设应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5.新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年生产能力应大于100万m³,按有关规定满足绿色建材生产条件;

6.对按区政府有关规定需要设置临时搅拌(水稳搅拌)站点的应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对已设计使用预拌混凝土的重点工程项目一律不得设置临时搅拌(水稳搅拌)站点。

四、项目管理要求

项目建成后,必须按规定取得相关资质,在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各镇街、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住建、交通、水务、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从管辖的基建项目,招标、监理和验收等关键环节强化服务监管,保护合法合规的预拌混凝土企业,打击取缔非法搅拌站点。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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